哎呦,這可憐勁,哎呦……
艾多因心都化了,蹲下身子,放輕聲音問:“怎麽了?”
“……名字。”
歐律司的聲音很沙啞,甚至沒有一點孩子該有的軟糯感,聽起來非常怪異。
“名字?我的嗎?”
歐律司點點頭。
“我的名字叫做艾多因。”
“……艾……多……因……”
“對,就是艾多因。”
艾多因想了想,伸出一根尾指:“來握個手吧,就當認識了。”
“……”
歐律司的手指動了動,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沒反應。
“嗯?”艾多因搖了搖手指。
“……”
歐律司伸出手,靠近艾多因時有些猶豫,往回退了退,但最後還是握住了艾多因的尾指。
……
……
艾多因睜開眼睛,映入眼睛的第一個就是歐律司的胸膛。歐律司怕艾多因著涼或者滾下床,還擔心有別的危險,總之兩個人一起睡的時候他會把艾多因抱進懷裡,護得嚴嚴實實。
“早安。”
歐律司永遠比艾多因睡得晚起得早,每次醒來艾多因都能看到歐律司的看著自己,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放大的俊臉帶著愛戀專注地看著自己的樣子,誰受誰知道——實在要命。
當初買回來的時候艾多因可沒想過歐律司會長成這樣……
“您做夢了嗎?”
“嗯。我夢到了一開始買你回來的時候。”
艾多因捏了捏歐律司的手指,心裡有些感慨。那時歐律司要用一隻手才能握住他的手指,而現在歐律司能輕松包起他整隻手掌。
“感覺很神奇,那時的我肯定想不到你後來的態度會變成現在這樣……”
“我倒是那時候就有所預料了。”
“可是你那時不是討厭得渾身發抖嗎……?”
“您覺得我像是討厭被您摸頭的樣子嗎?”
“……不像。”
“您或許覺得是侮辱,但那時的我連角都被拔了,只是用那樣溫柔的動作撫摸頭髮,我又怎麽可能會覺得是侮辱呢?”
“那你到底是怎麽想的?”
“沒有想法。我能有什麽想法……有人願意觸摸我的頭髮,還是用那種方式。”
原來不是討厭,是震驚……?
艾多因終於理解為什麽那時歐律司的態度會突然軟化了。
“要我使用語言描述那時的心情……您真是愛給我出難題。”歐律司歎息一般在艾多因耳邊低語著,“或許是世界觀崩塌都比不上的震撼吧。”
“又在胡說八道……”
艾多因耳朵紅了起來,歐律司的用詞總是很誇張。
“我從來隻對您說實話。”
第三章
稱作為一個遍閱輕小說和○點文的人,雖然艾多因已經不記得自己看過什麽了,不過有些基礎認識還是留了下來。
譬如說,有關稱號的認識。
在小說裡,強大的人往往會有專屬稱號。稱號號有很多種,有用情緒的詞作為稱號的,例如狂怒;有用地方作為稱號的,例如帝國之劍;也有用個人特征作為稱號的,例如獨眼鋼狼。但無論是什麽樣的稱號,都比不過最高檔次的那個稱號——
代詞級稱號。
不需要任何描述,不需要任何形容,所有人都知道你在指誰,因為那個人就是有這般大的份量。
比如說,他。
“他?!!”
比如說,那位。
“你瘋了,怎麽敢叫那位他……!!”
“……!謝謝……!我沒睡醒……”
“你還真是活夠了……”
“對了,為什麽最近這麽多高級魔族來這兒了?”
“你傻啊!是那位的角兒……”
聽著其他人在討論“那位”,艾多因忍不住豎起了耳朵。但大概是因為忌憚吧,艾多因還沒靠過去,他們就跟見鬼了一樣收起了嘴巴。
既然這麽怕被聽見就別在大街上討論啊……艾多因默默腹誹。
能在《異典》裡榮膺代詞級稱號的自然只有一個人——《異典》的唯一主人公,路易斯。
有魔族就有魔王。在這個世界裡,歷史上的魔神王只有過三位,第一位是伊實瑪,她一首建立了魔族魔法的基本公式,劃分了魔族的種類,對魔族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第二位是以賽利,他把眾生當做螻蟻來玩弄,是一個極其惡劣極其符合黑深殘劇情基調的神;第三位就是路易斯,三年前擊敗以賽利,登頂王座。
其實魔神王並不是一種正經職位,只是大家對第一代魔神王伊實瑪的敬稱,後來第二代魔神王殺死伊實瑪後奪取了這個稱號,第三代的路易斯則是大家自然而然地遵照上一次的規矩來了。
艾多因在意的是,路易斯的行動和原著不一樣。
在《異典》裡,路易斯擊敗以賽利的時間要早一年,並且路易斯給世界帶來的傷害遠比以賽利更深重,幾乎所有人都對路易斯恨之入骨。可現在,路易斯雖然依舊被忌憚,但風評居然不壞,大家多是對他敬而遠之,而非敢怒不敢言。
一想到路易斯對黑魔族的憎恨艾多因就背後直冒冷汗,歐律司可是黑魔族中的黑魔族,而且路易斯尤其見不得和自己出身類似的人好。歐律司和路易斯一樣都是孤兒,甚至歐律司還被抓去當奴隸,比被鬥獸場雇傭的路易斯還慘,現在卻好像過得挺幸福的樣子,要是被路易斯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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