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只是很冷,穿著長褲短袖還得披著個東西,不然冷的直起雞皮疙瘩。
這第二天一大早,太陽升起來了,孫家的人也都敢出門了,而且所有的窗戶窗簾都拉了起來,他們家這大別墅窗戶多,采光也特別好,屋裡瞬間就亮亮堂堂的了,陽光驅散了一切詭異,一點陰暗都沒有留下。
許諾跟秦勇耳語了好幾句,秦勇看著他皺眉:“你敢肯定?”
“八九不離十,您忘了我是學什麽的了?”許諾道:“今天晚上再看看情況,要是真的還這樣,那就是我說的那種了。”
“那我去找孫輝說一聲。”秦勇道:“不過,也不能說實話,只能是真假參半的來。”
“也行。”許諾道:“總比這麽鬧騰下去的強。”
在吃早飯之前,秦勇單獨去見了孫輝,說了能有半個多小時的話。
早飯的時候,孫家的人跟秦勇他們坐在一起用餐。
吃飯的時候,彼此都沒說什麽,但是吃過了飯之後,孫輝立刻就說了:“今天要燒七的,不知道秦先生,能不能主持一下?”
“可以。”秦勇答應的很痛快。
他答應的痛快,另外兩夥人眼神就有些不對了:“孫輝先生,我們也可以。”
“你們還是算了,給秦先生打個下手吧。”孫輝也不知道怎麽想的,就這麽堅持己見的決定了。
其他兩夥人想要說什麽,也不知道是怎麽想的,最後沒吭聲。
第57章 人嚇人(四)
“燒七”又稱“做七”、“守七”、“雨_兮。[團七祭”。
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七七四十九天。
許諾看過部門裡的一些資料,一些人認為燒七習俗來源於生緣說,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范圍,走向世俗化。
按照習俗規定,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
尤其是頭七,要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肴祭奠,下余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
而按照這海邊的規矩,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禮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
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
孝子隻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
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
在五七或第六七忌日,其家屬請僧侶或道士做法事超度,遍請親友前來參祭。“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蠟、金銀鬥等祭奠。
而頭七也稱之為“回魂夜”。
今天晚上就是孫老爺子孫大軍的頭七,回魂之夜。
孫家的人看著孝順,可是這個時候就看出來是真孝順還是假孝順了……他們沒有一個人敢給老爺子燒紙上香,守靈過夜的,都眼巴巴的看著請來的“大師”。
吃過了飯之後,秦勇就開始指揮孫家的人手,開始辦事了。
雖然骨灰還在殯儀館裡放著,但是家裡該準備的還得準備上。
這頭七啊,在民間,還有一個“回煞”(又名“回殃”、“出煞”)的說法。
據說人死後陰魂還留在家裡,“回煞”就是閻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內的某個時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陰曹地府;還有一種說法,人死後其魂魄猶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陰魂要回家一次。
“出煞語一木口希一木。”的日期和時辰,由陰陽先生根據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時間算定。
屆時,喪家把香燭酒食擺好,在地上鋪一層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檢驗死者回來的足跡。
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貼紙錢一張,立在門口台階上或插於死者落氣之屋的房簷下,據說陰魂見此就會進屋。
用土罐裝一煮熟了的雞蛋置於房屋角,以此賄賂殃神(俗稱雞腳神),讓死者鬼魂在家裡多待一會兒。
這時,一家老少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去之後,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才可以進家。
滿百日和周年時,還要燒紙祭奠。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道場。
秦勇是怎麽講究怎麽來,孫家的人也夠聽話的,按照他的吩咐來辦,辦的只有更好,沒有不好的。
另外兩夥人只看著,偶爾相互小聲的說說話,彼此之間也不溝通,隻跟自己人說話。
許諾拉著張揚,指著裡頭的那對男女道:“你注意一下,這個李哥跟張姐。”
“盯著他們倆幹什麽?”張揚揉了揉眼睛:“這大半晚上沒睡,我都困的沒精神了。”
他們是凌晨一點之後,才團在沙發上,勉強湊合睡了半宿,早上起來一個個都有些沒精神。
“困也別睡。”許諾給了他一把薄荷糖:“提提神。”
張揚最好接了過來,吃了一顆,給自己提提神:“我過去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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