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房間的門打開了,一個年輕人走了進來。
他穿著法師學院學生常見的花邊長袍,手拿法杖,身形高挑,瘦卻絕不過分。
畫面動起來後更加模糊,卻依舊能看清年輕人的相貌。他的五官端正到近乎完美,薄薄的嘴唇微微上翹,明亮的眼睛裡透出自信與一閃而過的欣喜。
林恩·諾克斯。
他進門後左右看了看,很快合上門,走到放岩層之血的儲藏櫃前。
他好像沒有顧忌,步履輕快從容,眾人甚至能在沙沙的雜音中聽到他的腳步聲。
然後他舉起自己的法杖,法杖頂端的藍色水晶發出一道黃色的光芒,解除了保護著岩層之血的魔法陣。
“他直接解除了法陣……”
聽證團一瞬間爆起震驚的吸氣聲和停不住的議論,雖然說話者極力壓著,但那些聲音仍因難以置信和驚駭而顯得尖銳,就連最下面的林恩都能聽到一兩句。
可畫面中的林恩卻聽不到這些,他直接伸手,移開透明容器,輕輕松松地把岩層之血從儲藏櫃裡拿了出來,甚至還掂了掂,仿佛想試試它有多重。
凝固態的岩層之血被保存在極低的溫度下,一離開環境就開始融化。僅僅是林恩拿在手中的短短時間,它便化為了半固態,快要流淌起來。
林恩側下身子,從被身體堵住、拍不到的地方,掏出了什麽東西,把岩層之血放了進去。
最後他露出一個笑容,離開了儲藏室。
投影的畫面消失,審判庭中所有人的目光回到了林恩身上。
一百八十年前的失竊案在各種傳述中總少不了離奇的色彩,可當真正看了錄像,卻覺得事實比傳聞要更讓人難以相信。
“你解開了保護岩層之血的魔法陣。”公訴人重新站起來,詢問他,“根據對錄像畫面的研究和相關人員的描述,你使用的魔法應當是‘湮滅監牢’,是這樣嗎?”
林恩看著她,抿了抿唇:“我不知道。”
公訴人低頭看文件:“那換一個問題,‘湮滅監牢’的法術模型於回歸紀元第二年被創造出來,是唯一一個能夠解除岩層之血防護魔法的法術。”
“但截至今天,有記錄的能夠掌握該法術的人僅有三個,並且都……不是那個時代的人。對該法術的研究也大多僅停留在理論和對理論的應用上,例如阻魔部,很多技術都基於它的法術模型。但是你可以成功施展這個魔法,對嗎?”
林恩沉默了一會兒,回答道:“是的。”
“據你所知,當時的法師學院還有其他人能夠使用該法術嗎?”
林恩偏過頭,將下巴微微抬起一些:“沒有了。即使是創造這個法術模型的人,也魔法天賦不足,無法掌握它。”
他平靜地說著事實:“當時法師學院只有我能使用它。”
監控錄像和相關的問題都問完,公訴人坐了回去,留下法官走該有的流程。
“你對公訴人提出的犯罪事實有意見嗎?”法官他,“能否做一下具體陳述?”
與一般的盜竊罪不同,盜竊A級收藏品是絕對的重罪,起步就是終身監/禁,再往上能夠判處死刑。
面對這樣的刑罰,罪犯一般不會輕易認罪,要靠堅實的證據才能打倒他們。
現在給出的證據,無疑能顯示這件事就是林恩做的,也只有他有能夠輕松盜竊岩層之血的條件。
但法官翻著手裡的材料,又看到一百八十年前的庭審記錄,輕輕歎了口氣。
開庭前他將這些記錄看過好幾遍,同今次一樣,之前每一次給出的證據都很確鑿,但林恩從來沒有認過罪,每一次都沒有。
記錄裡是這麽寫的。
林恩·諾克斯說他失憶了。
“我失憶了。”下一刻,面對法官的問題,林恩給出了自己的回答。他與法官對視,堅定地說,“我失憶了,什麽都記不起來。”
法官心裡說了一句果然。
林恩一直都說自己喪失了回歸紀元第六年七月的大部分記憶。
但失憶這種事……跟定罪和量刑沒啥關系,如果林恩能認罪,認罪的態度好一點,說不定判得還會輕一些。
“你陳述一下你的情況吧。”法官無奈道。
林恩垂著眼睛,指尖在被告席桌面的文件上輕輕摩挲:“在我的記憶裡,回歸紀元第六年七月三日,也就是錄像那一天的晚上,我在我的房間裡收拾行李。”
“因為我加入了考察隊,七月四日一早就要和導師一起去奧爾什丁,調查風暴湖內失序區的情況。”
“你在收拾行李,那是大概幾點鍾?”法官問。
“晚上八九點,”林恩說,“我記不太清了。”
法官:“在那之後呢?你做什麽了?錄像裡的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半。”
林恩抬頭看他,聲音如之前一般堅定:“我最後的記憶就是我在收拾行李。從七月三日晚上到七月十三日我被奧爾什丁的人帶出風暴湖,我什麽都不記得。”
說得倒是一模一樣,法官合上之前的記錄,林恩一直堅稱自己沒有這十天裡的任何記憶。
“你知道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即使你不認罪也會照常量刑嗎?”法官對外語氣嚴厲,內心恨其不爭,“甚至會加重判決結果!”
他勸導道:“相反,如果你能夠供出指使人或者同謀,也許能夠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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