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盆子接豬血,加些鹽能凝成血塊,做菜下面條都好吃。”以形補形,有營養的咧!
“血……還能吃?”有人一臉震驚。
“這腥氣好重,嘔……”
周遭人自動讓出一道圈兒,宋時安反倒心下暗喜,只是盯著屠戶許仲越。
這是多大一片藍海地帶啊!
許仲越漆黑的眸子朝他額上一瞥,沒多言便轉身進屋,須臾手心托著個瓷罐。
見他遞到了自個兒眼前,宋時安試著掀開蓋,裡頭果然是冒尖的一罐粗鹽。
此時淬煉技術尚不到家,哪怕是上好的官鹽也顆粒較粗糲,色不夠潔白,他小心挑了些出來,均勻撒在豬血裡,未過良久,那控乾淨的血果然凝成了胭脂紅的血塊。
許仲越挑了挑眉,並沒關注一整盆豬血,重換了刀具,將黑豬放回磨盤上開膛剖腹,剔骨分筋。
將整豬分體絕對是技術活,骨骼筋脈相連的地方,若不懂巧勁兒,哪怕把豬剁得稀爛也很難分開。
而許屠戶的動作,真是行雲流水一氣呵成,他已將右臂從衣裳裡脫出來,半片結實有力的胸膛和大臂在陽光下白得晃眼,那把剔骨刀輕松地分開肚腹,取出下水,再將整隻豬大卸八塊。
宋時安只見過屠宰場機械化切割,這回大開眼界,等那刀光停下,忍不住又拍三下巴掌叫好。
“許大哥,我要一隻豬前蹄,這野豬肉怎麽賣啊?給我算便宜點吧!”
“勞駕,我要那塊肋排,還有旁邊那坨肥肉也給我!”
野豬肉比尋常家養的豬肉瘦肉多,肉質較硬,在喜歡用肥肉煉油吃油渣的古代,不如家豬受歡迎,但每斤肉比豬肉便宜五到十文錢,衝著便宜,許屠戶的忠實客戶們很快把豬肉買光。
許仲越取走了自己那份錢,把裝錢的瓦罐遞給獵戶,他倆眉開眼笑的分帳,宋時安這才邁前一步,笑吟吟說:“許大哥,這豬下水便宜賣給我,成嗎?”
許仲越看了眼地上的下水,豬心豬肺豬肝和大腸堆在一處,被人踩了幾腳。
“拿走。”
宋時安略踟躕:“我只剩下十文錢,也不知道夠不夠,若是不夠我一會兒再送……”
許仲越沉聲重複:“拿走。”
獵戶將錢收好,臨走前好心幫少言寡語的許仲越解釋。
“這位哥兒,你莫要慌張,許屠戶的意思是,這豬下水做出來一股餿臭味,乞丐都不樂意吃,你想要不必付一個大子兒,全拿走就是!”
驚喜來得太突然,宋時安腦內開始報菜名了,他深吸口氣,抬眼確認:“真的都給我嗎?”
方才在人群裡聽議論,宋時安大致知道了許屠戶的情況。
他三年前才來清江鎮,能乾的很,幫人殺豬、收豬賣肉,很快攢下錢財買房置地。
他單日殺豬,雙日出去收豬,因忠實客戶極多,算帳清白,出價公道,附近十裡八鄉的人都樂意把豬賣給他。
宋時安心想,若能穩定拿到豬下水,憑他的手藝開個鹵煮店,必然客似雲來,生財有道。
許仲越沉默慷慨,他卻不願白佔便宜,細水長流有來有往,方是生意之道。
“還有這個……”許仲越眯起眼,琢磨著說:“血塊,你也拿走。”
“許大哥,你許是不擅料理飯菜,既然你願意送給我這許多豬下水,不知可願意將廚房借給我用用,我做道紅燒血豆腐給你嘗嘗?”
宋時安從小在自家餐館幫忙,早養成了唇齒未開笑先揚的習慣,他話雖密,卻說的清楚圓潤,加上這把哥兒的嗓子嫩,真如珠落玉盤般動聽。
許仲越沉默片刻,依舊惜字如金。
“好。”
許屠戶的廚房比他家敞亮許多,灶台留著火,一開爐門火蹭的起來,旁邊罐子放著油鹽醬醋,梁下吊著蒜瓣生薑,最可喜的是台面嵌著一溜青磚,擦得光滑如鏡,半點不見油汙。
做豬血最要緊是去腥膻氣,方法並不難,只是繁瑣。
許仲越倚在門邊,見身形纖瘦的哥兒先將圓盆裡的豬血一分為四,拍碎蒜瓣,切出薑絲丟進水裡,捧進豬血,沒過水面,將佐料和鹽都扔進去,又端起腳邊開了封泥的一壇酒,聞了聞,烏黑的大眼望向自己。
許仲越點頭,他才把烈酒也倒進水裡,將灶膛重蓋上一半,小火慢燉的煮起來。
那水略有沸騰之勢,宋時安便舀一杓冷水進去,將浮沫撇出,再繼續慢慢轉杓,如是再三,等他將那豬血撈出來,已成了凝脂似的四塊,像是豆腐,卻比豆腐更加絲滑。
將血塊放在冷水裡浸著,宋時安且不去管它,翻出半袋白面,立刻有了主意。
身為宋家面館的繼承人,宋時安從讀26個字母開始便學揉面和面,他兩手上下翻飛,快得幾出殘影,很快將麵團揉得勁道,然後核心發力,“啪”一聲砸回案板,又攤成餅,切成粗細均勻的細長條。
重換一鍋水熱,他熟練將面條拉長下鍋。
許仲越換個姿勢靠回門旁,不覺間看得入味,紅燒醬汁熱氣騰騰的裹著豬血塊,整個澆在雪白筋道的面條上,宋時安又撒上把蔥花,將一大碗香氣撲鼻的紅燒血塊拌面端到許仲越面前。
許仲越沉默地吃著,越吃越快。
豬血竟沒有一絲腥氣,鮮嫩入味,生薑和蒜瓣在舌尖上微微的刺激,挑起澎湃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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