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跟著的那隻鹿啊,跑的可快了,我跟了好久才抓到,你拿那把小彈弓,肯定是追不上的,就算追上了也殺不了,還是早點下山吧。”
趙千帆一邊嘴裡說著一邊動作,一手虎口按在鹿角上,另一手利索挖出眼珠,割去鹿耳,丟進布袋,扎好口收回腰間,沒再看那鹿屍一眼。
“挖第二隻,手感都熟悉了。”
裴涯絮看著他,忽然覺得陌生:“你之前,可不會這麽利索的殺生。”
趙千帆道:“將箭局的老師說,想讓箭術短時間內提升,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打獵,打活物,所以東方這段時間沒少拉我一起去,就...習慣了,其實東方現在殺的應該更多。”
裴涯絮忽然間沒了力氣,聲音弱下來,揮揮手:“算了,也確實是這樣,你別管我,你自己先下去吧。”
趙千帆系好袋子,又道:“你帶的食物吃完了嗎?我這裡還有,要不要。”
“不要,你趕緊走吧。”
趙千帆撓撓頭,在溪水裡洗匕首:“明月俠,你生氣了?要不然我把眼珠分你一對,反正我後面還會抓。”
裴涯絮不忍再看那面目空洞的鹿屍,嗡聲道:“還要殺嗎?”
趙千帆道:“是啊,我這次發現是白鹿的時候可激動了,你是不是忘記我為什麽要叫清風俠了?有這種機會,我可不能放過。”
在趙千帆所看過的所有故事話本裡,英雄無數,但清風俠一定是他最不能割舍的心頭好。
清風俠來自一本叫做《劍尖清風如憾酒》的武俠小說,書中有一位青衣少年自幼跛腳,還瞎著一隻眼,天生體弱,連大夫都說他絕對活不久,但爹娘十分疼愛他,總是告訴他,長大了會成為了不起的大英雄,所以一定要長大。
於是少年真的認為自己是英雄,雖先天不足,卻擁有超凡的意志。他愛喝酒,除此之外就是舞劍,所以每日練劍,雞鳴而起,日落而息,勤懇琢磨,一招一式爛熟於胸。
少年走路一瘸一拐,所以總是被嘲笑,卻從不在乎,人人都認為他只是爛醉在酒攤上的年輕酒鬼,卻沒想到他會在某一次圍獵活動中大放異彩,憑一人一劍獵取數十隻白鹿,被叫了一聲“白鹿酒客”。
後來某一日,盜匪入村,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所有人都不敢反抗,唯有他,從酒攤上躍起,一劍劈下那盜匪頭頭的首級,趕走了匪徒,此乃正義俠士之舉,又因為揮劍如清風般自在輕盈,便被稱為“清風俠”。
他最終保護了自己的爹娘,村莊,也成了人人稱道的大英雄,而這恰是趙千帆最向往的。
裴涯絮沒再說什麽,趙千帆眼尖,似乎又捕捉到白影,簡單打聲招呼便立刻離開了。
熱氣騰騰的鹿屍還躺在溪邊,眼窩向外淌血。裴涯絮蹲下.身,想要摸一摸,最終還是收回手,搖頭輕道:“我真是著了魔,看見你們就想起那個故事。一會出去之後,還是不要告訴允姨這裡的動物好了。”
她站起身,漫無目的的向前走,頭頂乾枯枝乾交織成網,她看了半晌,摸出彈弓,在地上挑了幾顆圓潤石子,瞄著細細的樹枝尾端,拉緊軟線又放開,石子飛出,準確的擊中,砸下幾截斷枝。
腳踩上,又分為幾段,裴涯絮歎了口氣:“這些東西,實在沒有帶出去的必要,就沒有其他什麽新鮮的嗎?”
她又往前走了許久,直到天色漸漸暗了下來,才猛然意識到時間已經不早了。
實在是不甘心就這樣空手回去,隻得硬著頭皮加速巡看,然而冬日山林裡實在沒什麽繽紛色彩,也自然無法讓人眼前一亮。裴涯絮走到天徹底黑下來,也沒能找到什麽能帶出去的新鮮玩意兒。
在心中歎了口氣,這一下午估計是白跑了。
摸出水袋喝了口水,裴涯絮便準備回去,然而就在抬腳的刹那,似乎有一抹紅色在余光裡閃動。
她以為自己看錯了,眯起眼睛,調轉方向,仔細在夜色中辨別不同尋常之處,沒用多長時間,就在不遠處的一顆樹下發現了一朵紅花。
這真是奇了怪了,一路上山,到現在也跑了大片山林,可沒見著哪裡還有這般鮮豔的花朵。
裴涯絮睜大了眼,一時間喜上心頭,兩步跳過去,蹲在花前。只見那細風中微微搖曳的花朵新鮮飽滿,花枝纖弱,生長著細密的刺,花瓣層疊,是繁複的深紅。
它靜靜待在樹根下,是山林間唯一不同的顏色。
裴涯絮認出來了,這是一朵玫瑰。
雖說對這方面不算了解,她也知道玫瑰的花期絕對不在冬日,況且現在山上到處光禿禿的,這玫瑰到底是怎麽開放的?
既然開放了,想必也非常不容易,如果就被她輕率的摘走,豈不是可惜了。
裴涯絮皺起眉,陷入糾結,在是否輕易結束這堅強的生命,和想要帶回去給允姨看兩邊來回搖擺。正拿不定主意間,腦海裡閃過一雙溫和的眼眸,這糾結瞬間被打破,她決定,無論如何都要把這朵花帶回去。
裴涯絮拍了拍前胸,忍住激動,而後立刻拔出小刀插進泥土,沿著玫瑰割了一圈圓形後往下挖,感覺差不多了將刀放回去,十指沿著縫隙陷入泥土,摸索了幾下後用力,終於捧出根系完整的整朵玫瑰。
她捧著玫瑰,雖說土壤冰涼,卻讓她心腔一陣陣泛熱,簡直快要燒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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