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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的黎,清湛的湛!◎
【091】
同時, 第二法庭入口響起一陣腳步聲。
幾十名媒體記者魚貫而出,瞬間坐滿旁聽席。
秦簡混入其中,自然坐到陸溯旁邊, 低聲匯報,“陸總,全安排好了。”
陸溯淡淡點了下頭。
九點整,法槌敲響, 張順之告朱權安誹謗正式開庭。
被告席位,朱權安面色沉穩,面對法官的提問,他回得有條有理。
直到徐回周發問:“20XX年11月26日, 你收到編輯部遞交的我當事人張順之先生撰寫的稿件,是否替換了另一稿件發表?”
朱權安面露慍色,“絕不可能!我從事新聞行業幾十年,第一要義就是求真, 真實才是新聞的生命與價值, 經過記者調查核實過的稿件, 我絕不會沒有職業道德替換以及撤下!”
他義正嚴辭, 徐回周只是和法官說:“我申請提交第一份證物。”
法官同意了。
第一份證物是五份鑒定記錄, 徐回周說:“我當事人有手寫初稿的習慣, 這有五份不同鑒定機構出的鑒定報告, 可以證明我當事人撰寫這份報道的時間在11月25日,其內容與刊登的內容截然相反。”
朱權安反駁說:“書寫時間並不能證明他遞交的是同一份稿件。”
徐回周淡定說:“我申請第一位證人。”
法官同意,一名中年男人走上證人席,朱權安臉色微微一變, 中年男人先宣讀了保證書, 保證他是張順之前領導, 朱權安的前下屬,當時報社編輯部的主編。
他說:“我能證明我當時遞交的張順之稿件,與刊登出來的不符。”
朱權安的律師表示反對,“這位先生與我當事人有矛盾,五年前因玩忽職守被我當事人開除,他的證詞不可信。”
法官翻著資料,“反對無效。”
徐回周又繼續拿出了第二份證據,這一次,是11月16日,朱權安驗收的一棟別墅照片,以及11月26日至次年1月底,共收到五筆轉帳,共計金額200萬。
徐回周說:“這套別墅和200萬,皆來自同一人孫毅。”
朱權安看向他的律師,律師反駁道:“這是我當事人的私人收入,與此案無關。”
法官也問徐回周,“第二份證據與此案有何關聯?”
徐回周擲地有聲,“因為被告正是為了這200萬與一棟別墅,汙蔑我當事人編發虛假報道,吊銷他記者證,以此為由在全行業封殺我的當事人,不僅導致我當事人蒙受不白之冤十年,名譽受損,並在十年間只能乾苦力謀生,女兒患病無錢治療,只能向社會募捐!”
張順之在旁眼睛都聽紅了,朱權安更是坐立不安,滿頭大汗。
徐回周繼續說:“我申請第三份證據,是我當事人在5月份無力承擔女兒治療費用,找上民生欄目向公眾求助的采訪。”
法官顯然已經動容了,當庭播放了張順之那段求助采訪。
朱權安頻頻看律師,他的律師稍作考慮反對,“一切全是原告律師的無理推測,原告只是一名普通記者,依原告律師說法,孫毅為何要花如此大價錢針對他?”
徐回周和法官說:“我申請第二位證人。”
當孫毅出現在證人席,朱權安起初是覺得官司贏定了。
孫毅是他朋友,他接到開庭通知,回憶很久才想起張順之是誰,而當年正是孫毅找到他,說張順之采訪得罪了人,給他一套別墅以及兩百萬,要他想辦法讓張順之在新聞行業混不下去。
現在孫毅出庭作證,總不能自己砸自己腳。
然而孫毅讀完保證書,瞄了眼旁聽席的陸溯,吞咽著口水,老老實實承認了,“是,當年我是用彎水區的別墅和200萬,找到趙權安賄賂他開除張順之,並讓張順之不能繼續從事新聞業。”
朱權安瞬間急了,他急切起身,“審判長!他胡說!他被收買……”
“肅靜!”法官敲法槌警告,“現在不到你發言。”
朱權安冒冷汗了。
法官又問孫毅,“你為何針對原告?”
孫毅深吸口氣,閉上眼說:“不是我,是大關集團前董事長秘書,他要我找朱權安開除張順之,不讓張順之繼續做記者。”
法官問:“你知道原因嗎?”
孫毅搖頭,“這我就不知道了。”
朱權安臉色煞白,人證物證俱在,他隻得最後一搏,“孫毅也被收買了!他們串通好害我!審判長,大關集團是大企業,按孫毅的證詞,大關集團憑什麽要搞張順之一個小記者,我可以拿出證據,張順之在職期間,絕對沒有采訪調查過大關集團,不存在衝突!”
張順之早已氣憤不已,他看向徐回周,徐回周點頭後,他拉開椅子起身,鄭重向法官和陪審團鞠躬,眼含淚水說:“我知道原因。”
所有人看向他,張順之一字一句,“20XX年8月,我接到一個任務,撰寫我市一名高中生黎湛,在加納齊落山脈自殺的新聞,我調查過後黎湛是當年的理科市狀元,平日熱愛生活,努力學習,我認為他的死亡原因蹊蹺,向上級申請要去加納齊落調查。”
法官聽得認真,問:“這事與本案關聯是?”
張順之說:“因為帶回黎湛遺書的四人裡,其中之一便是大關集團的繼承人,如今大關集團總經理顧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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