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征:【……】
行吧,該來的還是來了。818光說加深印象,又沒說是好的還是壞的,反正加深就行了唄。
孟征自信一笑,他和厲擇做同學這麽多年,和厲擇結婚同居三年,自然是了解一些的。
作者有話要說: 厲·心機·擇:說出來你們可能不相信,我竟然是靠寫小說睡到了我老婆。[得意臉]
818:擇哥,你看我表現得如何?[狗腿臉]
小銀河[鄙視樓上]:風吹兩邊倒的東西。
●抱歉啦小可愛們,說好的過了年就開文,結果到現在才開。被一些事耽擱了,大家不要生我氣氣喲
第4章 口紅簽名
孟征看到厲擇這個眼神,心下就明白果然沒了現實世界裡的記憶——不認識他了。
哈哈哈哈哈,他的死對頭失憶了!
內心升起一種無與倫比的快.感。
做了這麽多年的死對頭,突然有天他拿著上帝視角的劇本,在死對頭為他寫的賤渣文裡瞎改劇情,這感覺太爽了。
厲擇肯定想不到,穿進自己寫的賤渣文後竟然失憶了,這麽辛苦寫的小說,就這麽被他改了劇情。
哈哈哈,笑死人了。
孟征心裡說不出的高興。他收回看厲擇的眼神,眼尾掃出的弧度不自覺地有些撩人。
他知道剛才的眼神讓厲擇心裡不爽了,記得之前系統講的原著劇情裡,渣受是厲擇影帝的迷弟,喜歡了好幾年。
喜歡到瘋狂的程度,夜晚的時候跟蹤厲擇,就為了要厲擇的一個簽名。但是當時由於行為太瘋狂,惹怒了厲擇,報了警,被警察警告了。
這件事很快在圈內傳開,被那些圈內人嘲笑了好久,不過原著裡的孟征臉皮夠厚,沒覺得有什麽。但是這件事後,徹底在厲擇心裡留下了壞印象。
當時厲擇的粉絲還在圍脖上罵孟征想蹭影帝的熱度,孟征又遭了一波嘲,路人粉也不好了,又成了他的一個汙點。
不過此時孟征看厲擇現在的態度,應該是忘了跟蹤他的人長什麽樣了,也有可能是夜晚看不大清楚。
孟征有點想笑,但還是忍住了。隨即開始脫下身上那件灰白色夾克。
這個舉動讓旁邊的厲擇避開了些,不知道孟征要做什麽。
孟征外套脫下後,裡面是一件白色的寬松短袖T恤。由於身材和現實世界中一樣纖瘦,顯得T恤有點大。T恤隨意地扎進褲腰裡,把腰圍顯現了出來,細得恰到好處。
原著裡,渣受在電梯偶遇愛豆厲擇後,興奮得像個流著哈喇子的狗。脫下外套,掏出口袋裡的口紅,求厲擇用口紅在他外套上簽名。
厲擇當然不願意,甚至厭惡到直接按了下一層電梯就要走人。
此時孟征當然知道厲擇當初這麽寫,就是為了滿足被他捧著的感覺,畢竟在現實世界裡,他可從來沒有迷戀過厲擇,像那樣舔狗的行為,根本不可能做。
當然現在也不可能做,不過……
孟征眼神流轉,閃現出一絲狡黠的光。他要故意讓厲擇以為他會這麽做。
把手伸進褲子口袋裡:“咦,怎麽沒筆呢?”
厲擇瞥了他一眼,似乎知道孟征要做什麽了,不屑地輕哼一聲。
下一秒,孟征從口袋裡拿出一管口紅,一頓,還真有口紅。
有些驚奇,一個男生竟然隨身攜帶口紅?
孟征:“……”是娘受無疑了。
他打開口紅蓋,語氣無奈地說:“那就隻好用口紅了。”
接下來,他用口紅在夾克左胸膛靠心的地方,規規矩矩寫一個“擇”字。
電梯裡另一邊目睹全過程的厲擇皺起眉,把手裡的墨鏡戴上,遮掩住自己眼裡的疑惑。
孟征寫完後牽起衣服欣賞了下,笑著說:“不錯不錯。”
接著又在厲擇的注視下穿回衣服,全程沒有和厲擇搭過一句話。衣服穿在身上後,左胸膛處那裡的“擇”字尤為顯眼。
厲擇墨鏡下的臉色跟吃了苦瓜一樣難看,終於開口了,語氣有些不滿:“你想蹭我熱度?”
“哈?”孟征一臉無辜,裝作聽不懂他在說什麽。
上鉤了。
厲擇又摘下墨鏡,眼神裡滿是不爽:“你寫上我的名字,不就是想讓別人看到了以為是我的寫的麽。你這種把戲很low。”
孟征笑了,表情看上去像是聽見了什麽可笑的言論。
他剛才那一系列的舉動,就是為了製造出想要厲擇簽名的感覺,就在厲擇以為會被求著簽名的時候,偏偏不鳥厲擇,讓厲擇猜錯,產生被不屑、被無視的感覺。
讓厲擇這個高高在上的影帝有強大的落差感。
“你在說什麽我怎麽聽不懂,我給自己的衣服寫的‘擇’字,就是你的那個‘擇’字嗎,”孟征露出可笑的表情,“你是不是有點自作多情?”
“你……”厲大影帝頭一次被人懟自作多情,一時竟然有點說不出話來。
818:【小征征,現在厲擇對你的印象分變成百分之四十了。】
【我怎麽看不到。】孟征話剛說完,厲擇頭上就出現了一個進度條,並且上面的進度還在慢慢增多。
忽然,厲擇看著孟征的眼神一變,偏頭仔細看他:“你是上次晚上跟蹤我的變態!”
之前由於孟征帶著鴨舌帽,加之沒正眼看孟征,所以沒認出來,現在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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