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予聖眨眨眼睛,開玩笑道,“當然,愛德華合你眼緣是它的榮幸。”
“要是我也有這個榮幸,能讓你願意成為我的男演員就更好了。”
……
三人往大師家的方向走去,吳勤率先開口道,“小高,離那個蕭予聖遠點,不是什麽好東西。”
他面容嚴峻,全然不是在客廳中相談甚歡的模樣,“這個人偽裝地很好,你年紀小,別被騙了。”
孫珺道,“對啊小笙,剛才你怎麽還說要去看那隻金毛?”
孫珺臉上滿是不讚同。
高顧笙一邊打開手機,一邊道,“我覺得那隻金毛被蕭予聖虐待了。”
“還有……你們看,”他點開蕭予聖曾經的畫,是金毛在玫瑰園裡撲蝴蝶的情景,“愛德華應該已經三歲了,不會再長大了,可是今天的這隻金毛比花園裡的,要大很多。”
普通金毛體型一般在一米二到一米六五,畫中的金毛目測在一米三左右,但是今天這一隻卻足足有一米八。
孫珺遲疑道,“你是說,這隻不是愛德華?”
“蕭予聖不是寫實主義派,或許這只是他心中的愛德華?”
高顧笙搖頭,“不是,你看這一張,金毛的毛色比之前的那一張略暗。”
孫珺思忖道,“是不是因為這張是傍晚,這張是清晨?”
吳勤搖頭,“在傍晚的話,狗的顏色應該再深一點。蕭予聖對顏料這麽偏執,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所以說,傳聞中那條跟了蕭予聖五年的愛德華,其實不止一隻嗎?
高顧笙握緊了手中的手機,臉色微變。
還有一件事,因為保密原則不能和他們說。
就在他給高誓發了消息之後,高誓緊接著就警告他,小心蕭予聖。
因為犯罪面容側寫畫像中,有一張,與蕭予聖略有相似。
就在看到高誓的警告的瞬間,高顧笙就認定了,綁走周柚的人就是蕭予聖。
回想接近自己的這群渣攻們,秦時劈腿,厲陌塵偷稅漏稅,歸焰肇事逃逸,邪神和天麟干涉人界事務,可謂五毒俱全,再來一個綁架犯,高顧笙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所以高顧笙並不認為狗窩旁奇怪的撞擊聲,真的是一隻狗發出來的。
他摸摸小紅的腦袋,“大狗的項圈,是你解開的,對不對?”
小紅像是聽懂了似的,拱了拱高顧笙的掌心。
……
指節分明的修長手指撿起地上的項圈,那斷口凹凸不平,倒像是被什麽咬斷的。
他輕笑一聲,把玩著大狗的耳朵。
“你的小朋友,很聰明。”
***
高誓看了一眼窗外,天色微暗,天邊有雲團聚集。
“怎麽了隊長?”
高誓起身,沉聲道,“秋子,申請搜查令。”
在看見那張與蕭予聖神似的側寫後,他就認定了,這次的綁架一定與蕭予聖脫不開乾系。
高誓走到一旁,撥通了與高顧笙的電話。
“喂,樂樂。”
“老爸,我沒事,我已經出來了。”
“嗯,先別動,我們一會就過去。”
應不解起身走到高誓身旁,這次前去的人並不多,畢竟只是個人的懷疑,若不是異警的身份特殊,其中還牽扯到了高顧笙,他們是不可能拿到搜查令的。
路過奢侈品店,高誓下車買了一塊表,新出的表,一塊價格五十八萬,不算頂尖,但用來當做謝禮足夠了。
最主要的是,承澤奇和他閑聊的時候曾無意中說過,這塊表設計得太過於出彩了,以至於很少有人壓得住,很容易就變成了表戴人,而不是人戴表,只有像蕭予聖那種氣質相貌才壓得住。
換句話說,這塊表送給蕭予聖,可謂誠意十足,可以很好得削減蕭予聖的警惕心。
準備走的時候,高誓目光瞥過櫃台,停下腳步。
“這個也給我包起來……不,和這塊表放在一起吧。”
高誓所指的,是一枚領帶夾。
金色的領帶夾,玫瑰花朵樣式,一枚碎鑽鑲在花瓣,如同花瓣上的一枚露珠。
驅車趕到高顧笙身邊時,高顧笙正在離別墅區不遠的咖啡廳,他腳邊還放著兩袋狗糧。
“老爸,你總算來了!”
高誓揉搓了一把高顧笙的腦袋,高顧笙有些著急,“老爸,我有點擔心大金毛和周柚,就算周柚不是他綁的,那他也肯定虐狗了。”
“走,現在就去。”
周柚失蹤的時間越長,就越危險。
高誓一邊走,一邊給小步快跑跟在身邊的兒子解釋,“一會我上門,就說是給他道謝,趁這個時間,你的叔叔們去狗窩砸牆。你把小紅給你冉叔叔,讓小紅帶著他去看愛德華,免得愛德華叫出聲被蕭予聖發現。”
高顧笙一愣,指了指自己,“老爸,那我呢?”
高誓道,“你和你爹在車裡待著。”
此言一出,冉秋“啊”了一聲,看看應不解,又看看高誓,最後看看高誓脖子上的紅印子,默默地縮回了角落。
——臥槽!
冉秋回想起白天的場景,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
【哎?老大,你被蚊子咬了?這個時候已經有蚊子了?也太猖狂了吧,那些閑的蛋疼的科學家發明的抗寒蚊子不會發明成……嗷!疼死了!陽子你打我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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