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意。”至死不渝。
現場響起賓客的掌聲,他傾身過來吻我,溫柔地含著我的嘴唇,唇面碾磨,難得有了個慢條斯理的吻,成熟得都不像他了。
是看我爸媽在吧,哼哼,裝什麽裝,看本大爺讓你暴露本性!
我上手按住他的脖子,輕啟牙關咬了下他的下唇,趁他怔愣,舌尖探進去,勾掃他的上顎。
他果然忍不住了,虛虛摟在腰上的手驟然收緊,把我的舌頭趕出他的領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姿勢變成了我所習慣的仰頭承受。
以前的我,羞於在他人勉強同何釋互動,介意把親密關系擺在台面上談,但現在,我已經是孟·鈕祜祿·見君了。
我就是零,還是個整天誘惑自己男朋他的“小騷0”,怎樣?
我這麽好的男朋友,就應該給全世界看看。
上章就解決一切,想完結來著,但還是往後寫點日常吧,周四見
第131章 獻給你的歌
晚上,婚禮結束的時候,我們幾個這幾年熟起來的朋友,一起去聚下一場。
ktv舞台上,林菲菲和梁女士深情對唱《最炫民族風》,沒錯,老孟和梁女士也來了,在這種熱鬧上,梁女士是不願意錯過的,老孟純屬綠葉,過來襯托紅花。
而我,在路上的時候興奮,一到包間裡,老土的閃耀燈球一轉,酒氣就有點上來了,暈暈乎乎地靠在角落的沙發裡。
唱歌這種事情,我還算擅長,畢竟我的練習生和愛豆也不是白當的,
但何釋,他是完全不擅長的。
之前聊天的時候,我仔細回想,前世的何釋好像也沒怎麽接觸過樂舞,我也沒有聽見“歌”的印象。
當時我就問他,我說你會唱歌嗎?
他說會。
我還挺驚喜的,畢竟他的聲音條件特別好,我很喜歡他的聲音,如果他能給我唱首情歌的話,我不介意在晚上犧牲一下我自己。反正都是我享福。
結果他聲情並茂地給我朗誦了一首古詩,聲音洪亮帶動作,抑揚頓挫帶手勢。
我拍拍手,說知道了,以後別人問你會不會唱歌,你千萬別說會,也千萬別給人家唱。
他囧著個八字眉問原因,說是不是他唱得不好。
我說不是,太好聽了,我怕別人一聽就愛上你,我會有危機感。
他可高興了,說我要是喜歡,天天給我唱。
好在他就是那麽一說,後來我也沒再提過。
眼下又有機會了,他又湊過來,說他也想唱一首,送給我的,他準備很久了。
我身子一僵,酒都醒了一半,心說他不會給我整了篇文言文,要當場念出來吧。
那不行,他會造成只有他不尷尬,但其他人腳趾創造宇宙的社死名場面。
從此地球不再產生於宇宙大爆炸,我會出兩本書,叫《KTV創世論》,《先有人類的腳趾還是先有宇宙》。
我抱住他的胳膊,“咱們回家自己唱就好了,你的藝術造詣太高了,別人都聽不懂。在這兒乖乖陪著我,啊。”
他可能是喝酒了,不著痕跡地抽出胳膊,送給我一個“你就等著瞧好吧”的眼神,在我挽留的眼神之下,毅然決然地走向了最中間。
菲菲給他遞了一個話筒,他在高腳凳上坐下,一隻腳踩在凳子上,另一隻斜斜地垂在地上,范兒很正,姿勢也很帥氣。
但我的頭要爆炸了,我開始後悔,不該讓他踏入娛樂圈,導致他越來越外向,都有興趣在ktv唱歌了。
我看到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機,對著身邊的立麥放伴奏,手麥對在嘴上。
這一刻,我真的很想瞬移,再不濟可以讓我耳聾眼瞎。
但我卻想錯了。
沒有什麽文言文,也沒有什麽詩朗誦,他安安靜靜用簡單的旋律在唱歌,雖然因為這歌好像是他寫的,我也聽不出來跑調沒跑調,但實話說,很好聽。
他的聲音有讓人躁動的魔力,也有讓人沉靜的神力,我覺得他簡直把我的網抑雲歌單摸透了,這首歌完全對我的胃口。
我也聽清了最後一句歌詞。
“若心永不相離,此愛亙古長青。”
嘖,這小詞矯情的,酸人牙,也酸人眼眶。
當天回去的路上,我問他什麽時候會的寫歌,他說找劇組裡的朋友幫忙了,曲是朋友寫的,詞才是他寫的。
我問他怎麽想起來唱歌了。
他說上次他唱完以後,看我的表情很奇怪,也覺得自己唱的和平時聽的不一樣,於是去問了小楊。
小楊告訴他真相,還把我的摯愛歌單分享給了他。
看看,看看,世風日下呀。
以前死對頭的兩個人,現在統一戰線,那個誓死保護我,就怕我被何釋騙錢的小楊已經死了,現在陪在我身邊的,是毫不保留我隱私的豬隊友,瓜爾佳小楊。
可惜KTV的音響設備終究是太次了,有很多歌詞我都沒聽清,到家之後我又問他要了文本。
歌詞裡,他寫了我害羞時候的耳朵,發呆時候的睫毛,撒謊時候的手指,生氣時候的眉毛,甚至是睡覺時的呼吸。
想不到啊,他竟然把關注點放的這麽細膩,不過一想也是,他都能因為我看他的時候角度是斜的,就認為我在翻他白眼,進而聯想到我已經倦怠,近期打算始忘終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