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行嘉才不理會他酸溜溜的話。
小手被秦朗骨節分明的大手握住,眉眼彎彎朝他乖乖一笑,跟著人出了門。
因為秦朗個高步子大,他步子小,走到樓梯口下台階時,小家夥沒跟上差點一個趔趄。
秦朗笑著看他一眼,彎身單手將他一把抱起,咦了一聲,笑道:“小嘉什麽時候變這麽重了?”
宋行嘉被他有力的手臂抱在懷中,雙手攬住他的脖頸,笑眯眯道:“大哥哥,我長大了。”
秦朗心說,還真是長大了,自己一隻手抱著很有有點吃力了。
想當年第一次見到這小崽子,他還在他媽肚子裡揣著呢。
九十年代商品房剛剛興起,家裡當時經濟條件不錯,買了四季裡這套三居室的房子。小區建成不久後,對面的宋家和他們家前後腳搬進來,宋行嘉媽媽當時正懷著他。
宋家夫妻算是高知分子,一開始兩口子感情還不錯,宋行嘉作為他們愛情的結晶,也過了幾年無憂無慮的日子。
他看著這個小家夥從繈褓裡小小一團到蹣跚學步,再到跟在他後屁股後面奶聲奶氣叫他大哥哥。
然而好景不長,就在四年前,宋家兩夫妻關系忽然惡化,又怕離婚影響工作升遷,一直勉強維持著婚姻,只是三天一小吵兩天一大吵,還各自在外面都有了新港灣。
唯一的兒子,也從愛情結晶變成了婚姻結石。
兩人漸漸都不再回四季裡這個家。
一開始還請了個保姆照顧年幼的宋行嘉,然而那保姆不負責,饑一餐飽一餐帶孩子,沒多久就被宋行嘉趕走。
兩夫妻見兒子已經能趕人,斷定他能獨立生活,於是也懶得再找保姆,隔一段時間回來給兒子留點錢,讓他自力更生自生自滅。
秦朗好幾次撞見小孩子從外面提著盒飯回家,實在是看不過眼,家裡每次開飯就將人拎過來一塊吃。
一開始是只是讓他蹭飯,漸漸的,小崽子留在秦家的時間越來越長,乾脆連對門的家都不願回,到了睡覺的點,就自動爬上秦朗的床。
久而久之,秦朗也已經習慣每次回家看到自己床上多個小人兒。
想起這些事,他不由自主地笑了笑。
好像也才一轉眼的事,原來已經過去幾年。
大夏天抱著個十歲的小崽子,到底不是個輕松活。
從三樓到一樓,將人放下時,秦朗額頭上已經出了汗。
宋行嘉那張笑臉也熱得紅撲撲的。
“行了,上樓吧。”秦朗摸摸他的頭。
宋行嘉道:“我看著大哥哥走了再上去。”
秦朗輕笑一聲,走到不遠處的摩托車旁,長腿一邁跨上去,抬頭眯眼望向天邊如血的殘陽。
今晚是他最後一次做替身,拍完這場戲,就意味著正式退出這個自己還沒真正邁入的圈子,再也不用做那演員夢明星夢。
從今以後,他秦朗就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好好工作,努力升職加薪,存錢娶個老婆生個孩子。
像這世上大部分一樣,按部就班庸碌平凡地過完一生。
似乎也不失為一種幸福。
他勾起嘴角,輕輕舒了口氣,年輕俊朗的面容上露出一個玩世不恭,又意氣風發的笑容,然後朝站在單元樓門口的小孩揮揮手,戴上頭盔,踩下油門。在摩托車馬達的轟鳴聲中,那道瀟灑帥氣的勁瘦身影,慢慢消失在黃昏夕陽之下。
“大哥哥,等你回來!”
宋行嘉朝遠去的身影大聲喊道,揮動的小手慢慢放下來,卻依舊站在原地,一直盯著秦朗離開的方向,半晌沒離開。
在過去幾年,這樣的送別,上演過無數次。
但或許是孩童天然的敏感,宋行嘉總覺得今天這場告別好像有點不一樣,他小小的心臟忽然悶悶疼起來。
這種感覺讓他害怕極了,於是努力將剛剛秦朗在夕陽下朝他笑著揮手的模樣,牢牢烙印在心中。
他的大哥哥,是這世上他最愛的人。
作者有話說:
開文啦-算是娛樂圈吧?
搞事業又搞基。
注意,秦朗是受,攻就是這個十歲小孩——
第2章
A市的影視基地建成不過五年,但發展勢頭很猛,短短時間已經成為國內四大影視城之一,每年有上百劇組入駐拍攝。
秦朗當初來這裡兼職,也是看在離家和學校都近的份上。
不過今晚這場戲不在影視城內,而是距離影視城三公裡的一座橋上。
這是座半廢棄的古橋,早已不通車,加之位置有些偏僻,天還沒完全黑下來,已經沒什麽人,劇組連清場都不需要。
劇是民國諜戰劇,名叫《亂世風雲》,男主是當今最火的小生林睿。
秦朗則是林睿的替身,所有動作戲都由他完成。
他不是第一次給林睿當替身,實際上這幾年,他可以說是林睿的專用替身,簽了合約的那種。
因為林睿正當紅,一年下來至少四部劇,又大都是動作戲頗多的古裝劇,秦朗倒是不愁沒工作,有時候遇到林睿軋戲,連最簡單的威亞戲都得他這個替身來。
去年林睿同時拍兩部劇,因為都在趕進度,其中一部武俠劇,他這個替身將近替了六分之一。
但拍得再多,他也只是個不能露臉的替身,男主角一部戲下來輕松幾百萬,他這個小替身頂多拿個幾千塊的辛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