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著,他拍拍還沒完全散去熱度的臉頰。
不過,對方說得沒錯,自己還得找找感覺,再搜幾段吻戲觀摩學習一番。
秦朗是個行動派,說乾就乾,在晚上找了幾段非常經典的吻戲,仔細研究了一晚上,什麽姿勢什麽力度,嘴巴舌頭如何動,都看了個分明。
只不過可能是研究得太認真深入,秦朗這夜做個了冗長繁雜的夢,夢裡全是自己在跟人接吻。
當然這個人也不是別人,正是宋墨。
不是林文恆和金世錦,而是自己跟宋墨。
在夢裡,兩人將他睡前看過幾段經典的吻戲,什麽舔吻吸舌吻全,全都複製了一遍,那叫一個纏綿悱惻難解難分。
翌日早上醒來,夢中那接吻的感覺,還真實得歷歷在目。以至於去片場時,他都沒好意思跟宋墨對視,總覺得自己對人做了什麽壞事一樣。
上午拍攝的機場戲,是兩位主角各自的戲,都還算順利。
秦朗第一次如此期望時間能過得慢一點,但短暫的半天還是很快過去。
吃完飯午休後,第一場吻戲如期而至。
片場工作人員準備時,李思年笑呵呵問:“小秦,這場戲昨晚對得怎麽樣?”
“還行吧。”他不好意思說,其實壓根沒對。
李思年點頭,繼續笑道:“放輕松,一場吻戲而已。”
秦朗用力點頭:“嗯,明白。”
李思年又笑呵呵道:“後面還有兩場床戲呢!”
秦朗:“……”怎麽感覺壓力更大了。
他今天上午拍攝一直很投入,就是為了讓下午拍攝時,帶入感更強一點。
在導演回到主機位後準備時,他看了眼已經坐在沙發閉眼醞釀情緒的宋墨,自己也站在一旁閉上眼認真找感覺。
先是在腦子裡過劇情,然一遍又一遍催眠自己說服自己,自己就是林文恆。
只有當自己徹底變成林文恆,這個吻才會變得水到渠成自然而然。但凡還能空出一點心思想自己是秦朗,對方是宋墨,恐怕都會有心理障礙。
沒錯,我是林文恆。
1939年生活在香港的十九歲大學生,愛上了一位孤獨沒落的富家少爺。
秦朗這次的自我催眠前所未有的成功,以至於在打板之後,他幾乎就忘了自己是秦朗,忘了這是拍戲,隻記得自己是林文恆,站在窗邊的那位長身玉立的男人,就是自己的愛人。
當然金世錦轉過身笑盈盈看向他時,他也不由自主彎起嘴角,眷戀地望著對方,心中默默心中感歎,金少爺生得真是俊,是自己見過的最好看的人。
金世錦光腳,踏著地毯,慢悠悠走到沙發坐下,對他招招手。
一個信手拈來的小動作,都帶著說不上來的風雅迷人。
林文恆滑動了下喉嚨,一步一步走到他旁邊坐下。
金世錦將手中的英文書遞給他,輕輕一笑,道:“你英文應該不錯吧?我眼睛看得有點累了,你給我念念。”
林文恆點點頭,接過書。
金世錦打了個哈欠,倒下身體,慵懶地半躺在沙發扶手,緩緩閉上眼睛。
林文恆默默看了他一眼,目光依依不舍移回來,落在手中的書頁上,開口慢慢念起上面的英文字。
他讀得很慢,聲音繾綣溫柔,因為這是讀給自己所愛之人,每念一句話,都仿佛是在向對方告白。
也不知過了多久,耳畔的呼吸漸漸變沉。
林文恆停下來,看了眼面容平靜恬然的男人,輕輕將書本放在身側,又站起身無聲地踩著地毯,來到對方臉前,蹲下身體,滿懷愛意深深地凝望著對方。
這是他第一次如此肆無忌憚地對方,近在咫尺,觸手可及,目光禁不住有些貪婪。
只是看了沒多久,原本已經沉睡的人,忽然緩緩睜開眼睛,自下而上定定望向他的眸子。
嘴角彎起一抹弧度,眼神波光流轉。
金世錦是誰?風月場走過來的大少爺,曾在紙醉金迷的大上海,不知多少人拜倒在他這副皮囊之下。
只要他想勾人,一個眼神一個淺笑,就足夠魅惑。
何況是一個早已經被他俘獲的少年郎。
林文恆隻覺得整個人都要沉溺在他黑沉沉的眼神中,一時目眩神迷,壓抑多時的情感和欲望,像火山一樣,噴薄而出。
腦子一片空白,人則已經憑著本能朝對方那張薄唇重重吻上去。
而當他碰到對方溫熱的唇時,隻覺一股劇烈的戰栗感席卷了他的身心。
他什麽都不知道了,什麽也都不管了,隻想狠狠親吻對方,用唇舌將對方佔有。
他沒有任何經驗,也不懂任何技巧,全憑本能,啃噬對方的唇瓣,吸裹對方灼熱的舌頭,交纏著起舞。
像是雄性獸類一樣,用自己的氣息和津液將對方標記佔領。
當金世錦抬手抱住他的脖子,被動地回應他後,他整個人就越發激動,雙手緊緊抱住對方,自上而下將人壓在沙發,讓他困在自己身下,無處而逃。
這個熱烈到仿佛讓周圍空氣都燃燒的吻,持續了兩分多鍾。
直到林文恆確定對方完全染上自己的味道,而再不停止就要徹底擦槍走火,他才戀戀不舍地離開對方,又輕柔地吻了吻那張因為自己而變得紅腫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