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麽難得……小少爺最近終於交到了朋友!
雖然朋友家境不是太好,但其他方面真都挺優秀的,小少爺跟他在一起連臉上的表情都變得生動了!
因此,偶爾的早上偷渡,以及放學偷偷接兩個孩子玩,陳叔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反正,只要是兩個孩子雙雙成績都不下降,他跟他裴哥就沒有什麽不好交代的。小孩子真不能壓力太大!也要勞逸結合嘛!
學校後街,因為還和附近的中學連著,學生流量大,各類小吃應有盡有。
裴臨一直知道這條街上有幾個吃的很出名,但以他當年的淡漠兩耳不聞窗外事,具體是哪些好吃他一無所知。
霍修珣:“呵,從不吃大排擋的裴小少爺當然什麽都不知道了。”
他一副不爽臉,卻是理所當然伸出手:“拿錢來。”
霍修珣的腿比前幾天好了一些,還是稍微有點一瘸一拐。他就那樣拖著一條腿大步從街頭走到街尾,拿裴臨給他的票子,瘋狂買買買。
“街頭的酥油果,街角的羊角蜜,東邊那家的蠔油串,西邊這家的烤年糕,幹了二十多年一直有的水果酸梅酒釀……”
這麽多年了!裴臨佩服:“你記得真清楚!”
霍修珣垂眸:“當然記得啊,我也一直想知道它們都是什麽味道。”
裴臨一愣:“你沒試過?”
霍修珣冷笑:“你不也都沒試過?”
“我沒試過是因為……”
他話沒有說完,被霍修珣塞了一口羊肉串:“冷了就不好吃了。”
二十年前的羊肉串都是鐵簽用炭火烤,味道比後來電烤的那些有靈魂多了,香了不知道有多少倍。
對面,霍修珣也在一小口一小口的吃著。
確實很好吃,他的黑瞳裡緩緩浮現出一絲微光。
裴臨沒試過這些小吃是因為他當年比較聽話,加之他爸媽一天到晚教他外面的東西髒不能吃,他家裡又有做飯超好吃的兩個保姆再加手藝一絕陶阿姨。
而霍修珣,裴臨知道他小學時經常吃不飽穿不暖。
可是後來念了中學,霍修珣墮落了以後一直有一幫狐朋狗友的兄弟,裡面的富二代總帶大家到處吃吃喝喝。
更不要說裴臨上大學時,霍修珣那時候已經靠技術賺錢了,也還沒有離開這座城市去國外。
小吃街上最有名的東西,他想吃,那些年應該隨時吃的到。
面對裴臨的疑問,霍修珣隻低頭啜了一大口酸梅湯。
很甜。
……可以說是齁甜。
除了羊肉串,其他所有名吃都沒有想象中好吃,都巨甜,就像那一碗甜的要死的蓋澆飯,不及期待的感覺多少會讓人有些崩潰。
可是這一刻,裴臨在身邊。
於是齁甜都變成了清甜可口,他甚至清楚地品味到了裡面楊梅果酸酸的滋味。
其實,他何止小吃街的名吃沒有嘗過。
他曾經有一年住在迪士尼旁邊,卻沒有一次在陽台看過煙花。他曾經坐船路過加勒比海,卻硬生生把自己鎖在船艙不上甲板。
他住過的一片海域有傳說中的粉鯨。他的直升機低空越過一望無垠的大草原,下面是長頸鹿和象群在大遷徙。
可是那麽好的東西,一個人看太可惜了。
這麽好的回憶,只有一個人太寂寞了。
他還是想把那些心動和驚喜的第一次都留下來,去等那一個人,有朝一日跟他一起分享。
他等了一輩子,沒有等到。
可是兜兜轉轉,這個世界還是有一點希望的。至少今天他一直攢著沒有吃到的東西,就跟他一起吃到了。
但是這些話,他還暫時都不會告訴裴臨。
他不會輕易碰觸。
再怎麽想,也不會輕易碰,而會一直等到時機成熟的那一天。
雖然偶爾也會懷疑,自己這幾天是不是得意忘形,表現得有一點點過於明顯?
但霍修珣也不是很擔心。
因為裴臨實在是遲鈍得很——這個遲鈍不是笨,而是因為這個人上輩子很可憐,一直戴著假面具抗拒接受感情。
不然一直以來,好多人喜歡他的。
大家又不瞎。
就裴臨那一等一的個人條件、家庭背景,加上看他表現出來溫文爾雅的態度,誰看這種人不是理想型?
然而裴臨卻不知道有那麽多人喜歡他。
曾經有一年,裴教授跟幾個同事去英國出公差。
他的同事,那個卓什麽,祁什麽,還有天天神秘兮兮的什麽巡,人家都有對象,晚上都帶對象去酒吧玩了,就裴教授一個人老古板又不喝酒,孤零零在廣場喂鴿子。
霍修珣就隔著一個噴泉看他。
就裴臨當時那寂寞冷清的樣子,他應該是真的不知道其實有那麽多人喜歡他。
……
當天晚餐,霍修珣一定要裴臨帶他在全城新開最火的“星樂比”吃飯。
然而他沒想到,裴臨居然自己點了正經的飯,卻給他點了玩具兒童餐。
霍修珣:“……”
裴臨:“其實這個也是正經的飯,上面放了奧特曼而已。”
“星樂比”兒童區在下午六七點的時候了經常是爆滿的。
而現在九點已過,已經人煙稀少了。反倒是隔壁連著的燭光晚餐吧正洋溢著悠揚的樂曲,還有人獻唱,在二十年前顯得獨樹一幟,非常格調不同尋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