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同身體晃了晃,怒目切齒,聲音發顫怒斥:“他還想做什麽?!我已經要離開上海,他這個小偷還想要對我做什麽!”
“你不知道他已經死了嗎?”
孟同震驚,一臉不可思議:“你說什麽?他已經死了?”
“是的,今天早上在城郊發現了他的屍體。”
孟同哈哈大笑起來,“蒼天有眼!蒼天有眼啊!這個卑鄙小人終於被懲罰了!”
白向墨和齊銘對視一眼,白向墨道:
“孟先生,我們正在查明方秋水先生的死亡原因,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請你把衣袖卷起來。”
孟同一臉不解地看向他們,好一會才反應。
“你們懷疑是我殺死了他?”
“我們還在調查中,他身邊的每個人都有嫌疑。”
“不是我乾的,我確實恨他毀了我。讓我對原本憧憬向往的世界產生了惡心感,我當初是那麽地崇拜他,信任他,他卻做了什麽?!一直在不停地打壓我,每天都讓我去做那些沒有任何意義的事!”
“現在又想要逼著我離開上海,我確實恨不得他去死,但是我什麽都沒做。”
“如果你想要證明你的清白,請你將袖子卷上去。”
孟同雖然生氣,卻依照白向墨的吩咐將袖子撈了起來。
兩隻胳膊好好的,連一道劃傷都沒有。
白向墨三人很是詫異。
“我絕對不會因為這樣的小人下地獄,我有我的堅持和理想,我不會讓自己的余生因為這樣的人徹底毀掉。”
孟同周身透著一種灰敗感,可此刻的目光卻依然非常堅定。
尤其在得知方秋水已經離世的消息,壓在身上的重擔都卸下了,對世界也沒有那麽懷疑。
齊銘道:“可以跟我們聊聊嗎?”
孟同將手邊的東西放到一旁,“你們想問什麽我都可以告訴你們。”
“孟先生經常偷你的作品嗎?”
孟同詫異:“你怎麽知道這件事?”
齊銘笑了笑,推了推鼻梁上的金絲眼鏡,“你只需要回答我的問題。”
“隻抄了這一篇,他以前更多是打壓我的作品,對我的評價一直都非常低。這讓我一度對自己產生懷疑,認為自己不是吃這碗飯的,很想要放棄。”
孟同是一位文學愛好者,相對於那些嚴肅文章,他更喜歡通俗小說接地氣的人情味,或者天馬行空的想象。
他從前也發表過一些短小的作品,受到了讀者的認可。
可自從成為方秋水的編輯之後,他總覺得自己一無是處。
“我越來越不自信,認為自己寫的東西是垃圾。”孟同苦笑,想到那段灰暗時光就感到恐懼。
“現在回想其實發生這件事也挺好,至少我能清楚地意識到,自己寫的東西不差,並不是他所說的那樣。”
“你知道他是否還抄襲了其他作品?”
孟同眼眸閃了閃,抿著唇並未言語。
齊銘道:“你可以放心大膽地說,我不會跟其他人透露。”
“我並不知道他是否抄襲,我只知道他經常壓稿子。尤其是近一年以來,這種事越來越多,導致日報的銷量都受了影響。為此曹主編經常跟他吵架,最後倒霉的就是我。不過……有件事確實有些奇怪。”
“請你具體說說。”
方秋水已經死了,孟同自己也打算離開上海,也就不再藏著掖著。
“有時候他會跟我提起故事接下來的走向想法,可每次過不了多久,就會完全推翻。他最早提出的想法往往非常的惡俗乏味,可推翻之後的新構想卻又特別的新奇有趣,相差特別的大。”
“他有時候寫的東西非常的粗糙,可等過了幾天再交上來,又完全不同了。”
孟同也不知道該怎麽解釋這種感受,但是他敏銳地察覺到了。
只是沒有證據的事也不好說,每個人寫作習慣也不同,現在被人問起他才說出自己的疑惑處。
“其實以前也沒有這樣的情況,不過也可能是因為以前他都是寫完了再將稿子拿過來。去年開始他就時不時會來到報社寫作,為此報社還專門為他空出一個房間作為辦公室。”
孟同冷笑,這是哪個作家也沒有的待遇,畢竟方秋水並不是《晨光日報》的工作人員,也不是股東。
本身報社就不大,還能這麽做可謂非常的厚道了。
可方秋水反而更加得寸進尺,越發不把報社放在眼裡。
“郊區那個小院,你知道裡面情況嗎?”
孟同搖了搖頭:“我從來沒有去過那裡,只是聽說過。”
“那你知不知道那裡除了方秋水,還有誰去過?”
孟同抬眼:“你想問什麽?”
“方先生是否在外頭有紅顏知己?”齊銘直截了當地問。
“沒有,他對女人不感興趣……”孟同說完這話,頓時懊惱不已。
“這話是什麽意思?”
孟同壓低著腦袋,心中暗恨自己太過激動,說話忘了過腦。
方秋水有家屬和讀者,如果知道他這樣說話,一定會被告誹謗。
“這都是我胡說八道的,你們別當真。”
“我們在小院裡發現了兩把牙刷,兩條毛巾,卻沒有發現女性出現的痕跡。原來,跟他在一起的其實是個男人?”
齊銘說這話的時候,目光投向了白向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