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銘環視整間屋子,又道:“這個屋子連田大剛也沒有來過,他也不知道胡蕊家裡有什麽。胡蕊雖然給了他很多錢,卻也不能確定是不是她的全部家當,目前難以判斷是否遺失了什麽。”
“根據胡蕊顱骨傷分析,她是被有棱角的重物擊打了後腦杓,我剛才在客廳並沒有找到可以相匹配的物體。”
“凶手應該把凶器帶離了這裡,至於是不是這個屋子裡的東西,需要等我審問經常進入這個屋子的人才能知曉。”
白向墨望著鋪著昂貴波斯地毯的地面,歎道:
“胡蕊那天出事之後,太多人進來湊熱鬧,地面上的腳印雜亂無章,難以找到她在哪裡被擊打,然後被拖到窗前的痕跡。”
每次發生案子,現場幾乎都被破壞,白向墨都快無力吐槽了。
尤其像胡蕊這樣的大明星離世,更是吸引無數人的好奇心,這個屋子跟個篩子一樣,之前差點就收門票讓人進來參觀了。
最讓白向墨無語的是,這個屋子之前竟然還被打掃過,雖然為了保持胡蕊離去時最後的模樣,並沒有進行徹底清潔,物體擺放都在原位,可也足以破壞很多證據。
“不急,興許能找到線索。胡蕊當時被擊打流了血,很可能會滴落在哪裡,我們仔細找找,興許會有發現。”
“就算有血跡,也都被擦掉了啊。”
孟明銳探頭探腦地觀察外面的動靜,看他們神色如常,這才走出了廚房。
白向墨抿了抿唇,“如果地上會留有血跡,即使擦掉,我們依然可以讓它顯形。”
孟明銳驚訝,“都給擦掉了,還能再顯形?這又不是一大灘血跡,怎麽能做到呢?”
“這個先回頭再說,你有什麽發現?”
孟明銳手裡拿著一瓶咖啡豆,非常自信地說:“這個屋子肯定有人經常到訪。”
白向墨和齊銘齊齊望向他。
“我是胡蕊小姐的影迷,我看過她所有相關的報道,聽過她很多傳聞。她並不喜歡喝咖啡,不會在家裡準備這些東西,肯定是為別人準備的!”
“胡蕊不喝咖啡?”白向墨疑惑,他跟白喜兒和林宛如問過關於胡蕊的一切。
兩人是胡蕊的影迷,尤其是白喜兒,她的學校裡經常討論胡蕊,所以知道了很多她的小道消息,好像並沒有說過她不喜歡喝咖啡。
“況且她就算不喜歡,在家裡備著也不奇怪吧?她時不時拿出來宴客,也是很正常的。”
上海現在什麽都喜歡洋派的東西,尤其是年輕人。
現在很多人都不喜歡喝傳統的茶,更喜歡喝國外產的咖啡,一杯咖啡一點甜點就是極為時髦的下午茶。
平常工作辛苦時,也可以喝黑咖啡來提神。
“她確實沒有對外明說過,畢竟現在的時髦人士都喜歡喝咖啡,她若是個異類會顯得太過土氣。”
孟明銳表情越發得意,有一種你們都不知道只有我知道的驕傲感。
齊銘挑眉:“那你是怎麽知道的?”
“她其實最早也並不討厭喝咖啡,只是有一次在拍《古宅驚魂》的時候,飾演裡面的角色時,裡面有幾個鏡頭是喝咖啡,為了拍攝好它們,從開拍起就胡蕊小姐就一直不停地喝咖啡。
她當時就喝傷了,不願意再看一眼,只不過一直沒有跟人提起,甚至在一些場合裡也會裝模作樣。而且,她很少在這個屋子裡待客,她說過她喜歡自己的小家是非常安靜的,更喜歡在外面精致小店裡與朋友約會。”
齊銘:“你怎麽確定自己判斷是正確的?”
“這是作為一個資深影迷的必備的敏銳!”孟明銳下巴快要翹上天。
齊銘嗤道:“你是從哪裡打聽到的吧?”
“你怎麽知道?”孟明銳驚訝,說完才反應自己又嘴快了,“不管怎麽說,這一點是我們影迷圈裡一致認同的。”
“影迷圈?”
孟明銳嘿嘿笑道:“小人不才,一直是胡蕊小姐影迷後援會的成員。”
齊銘很是嫌棄:“平常不乾正事,盡搞這些沒有意義的事。”
“這怎麽沒有意義了,要不是這樣我就察覺不到這個信息了。你看這瓶咖啡豆已經下去了一半,說明並不是別人送給胡蕊小姐的擺設!”
“上海灘有幾個上流人士不喝咖啡的?”
孟明銳頓時蔫了,這確實也不能提供什麽信息。
白向墨接過那個咖啡豆瓶,“我先采集上面的指紋,看看有沒有什麽發現。”
白向墨將指紋采集下來,至於上面是不是胡蕊的指紋,是否還有其他人的指紋,得回去的時候做對比才能知曉。
三個人將整個屋子翻了個底朝天,卻並沒有獲得什麽有用的證據。
“大門是鎖的,這是十樓,隔壁陽台距離這間屋子非常的遠,完全符合密室殺人案,凶手是怎麽進來的?又是怎麽出去的?”
孟明銳納悶極了,“難道又像之前馮大少的案子一樣,凶手提前潛進屋子?可是不對啊,他就算能進來,也出不去啊。”
白向墨道 :“會不會是趁著闖入的人非常的多,偷偷地從櫃子或者什麽地方走出來,混入人群中?如果是胡蕊身邊熟悉的人,他混入人群很容易不被發現。”
“不太可能吧。”孟明銳儾雰並不讚同這個說法,
“那天除了我被嚇跑,其他人都特別大膽,第一時間就把死者是胡蕊的消息傳了出去。媒體聞風而來,一直緊緊地盯著這裡的動靜。這個屋子就被人格外關注,雖然進出了很多人,可想要混出去並不容易,很容易被人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