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拍戲,胡蕊小姐還灌製了四張唱片,真的是從來沒有過的瘋狂,簡直能載入史冊!還有其他廣告、商業活動、登台演出等等,胡蕊小姐每天休息的時間非常短,整個人都是連軸轉的。”
“我們影迷歌迷會之前還抗議過,不想看到經紀公司這麽壓榨她,他們才稍稍克制了一些。其實之前影迷歌迷們就已經懷疑胡蕊要退圈了,否則經紀公司也不會這麽瘋狂。”
白向墨不解:“都這麽壓榨了,你們怎麽還覺得他是個好人?”
孟明銳微怔,思考了好一會才開口:
“我也不知道,大家都這麽說的,大概是胡蕊小姐自己認可的緣故?”
“我看是你們腦子被他控制了的緣故。”齊銘不客氣道。
“那家夥最擅長的就是這些把戲,他有本事把你錢都給掏走了,你還對他感恩戴德。”
孟明銳回想,確實覺得這話有點道理。
“雖然,但是,凶手肯定不是他。”
齊銘望向他。
“那天大家發現胡蕊小姐出事了以後,陸運恆就急匆匆從其他地方趕過來的,有人親眼看到他下車上樓。”孟明銳非常肯定的說。
“有人說他那天是在距離公寓幾公裡以外的咖啡廳裡,和人商談胡蕊小姐一場重要表演的事。”
齊銘皺起眉頭:“消息可以確定嗎?”
孟明銳想應,可說出來的卻猶豫了:“應……該吧?那個人是歌迷影迷會的元老級人物了,他掌握了很多消息。”
“你把他的姓名和相關資料交給我。”
“還是我來查吧。”
齊銘頓了頓,最終同意了。
“胡蕊身邊還有什麽關系親近,或者矛盾比較大的人?”
說起這個,孟明銳頓時來了精神。
“她有個助理,我們都叫她芳姐,她是專門負責胡蕊小姐各項雜事的,也是跟胡蕊小姐最經常接觸的人。為了方便照顧胡蕊,公司給她租住了這附近的房子,從那裡走到這裡只需要五分鍾,她是最了解胡蕊小姐的人。
胡蕊小姐雖然性格溫和,不喜歡和人有矛盾,但是她那麽出眾難免會有人嫉妒。另外一個女明星吳嬌嬌就一直看不順眼胡蕊小姐,認為她擋了自己的道。吳嬌嬌在這裡其實也有一套房子,可買不到頂層的,覺得自己被胡蕊小姐壓了,就搬到其他地方去了。”
“最近胡蕊小姐經常跟同公司的雲蝶在一起,雲蝶是公司新捧的女明星,想要接胡蕊小姐的班。”
說到這孟明銳明顯很是不屑地撇了撇嘴,“陸運恆的眼光真是越來越差了,雲蝶比胡蕊小姐差得也太多了吧,她站在胡蕊小姐身邊,就像一個丫鬟一樣,怎麽有臉說她是胡蕊小姐的接班人!”
白向墨看了他一眼,感覺這味簡直太熟悉了,總覺得自己似曾相識的熟悉。
“我們胡蕊小姐就是太善良了,讓這樣充滿心機的女人一直跟在身邊,風頭都快被搶光了!有一次酒會,雲蝶穿得那叫個花枝招展,公司給胡蕊小姐準備的衣服就跟鄉下小媳婦一樣!你們說氣人不氣人。
第二天報紙還說雲蝶豔壓胡蕊小姐,胡蕊小姐今後恐被取代。呵,真是太搞笑了,明眼人都看得出胡蕊小姐就算穿得樸素那也是全場最好看的,況且胡蕊小姐不光有顏值,實力才是她的根本。”
說著孟明銳自己又歎起氣來,“如果胡蕊小姐是想要離開影壇歌壇,那她這麽做恐怕也是故意的。”
齊銘懶得給孟明銳眼神,繼續搜查這間屋子,時不時挪動屋子裡的擺件。
白向墨也默默地離開,趴在地上一一檢查。
“你們在找什麽?我們不是都翻了一圈嗎?”孟明銳不解道。
齊銘用指關節敲扣牆壁,“如果凶手不是提前混進來,還有什麽樣的方式進到這個屋子?”
“密道!”
孟明銳也興致勃勃地加入,可三人查找了半天,依然沒有任何收獲。
每一面牆他們都嘗試推過,擺件也試著去扭動,牆面如同一體沒有任何反應。
地板也都一一查看,恨不得直接掀開地板,也同樣沒有任何發現。
“這些擺件,並沒有發現有經常被撫摸或者使用的。”白向墨仔細找了一圈道。
孟明銳摸著下巴,“難道還有其他什麽進入方式,只是我們沒有想到的?”
“你去把隔離還有樓下的住戶資料調查清楚。”齊銘道,“興許會有什麽發現。”
“收到!”
三人離開公寓就分頭行動,孟明銳去調查,齊銘去審訊。
而白向墨,他則要去實驗室一趟。
想要將擦拭掉的血液重現,就需要合成魯米諾試劑。
魯米諾早在1853年就合成出來了,但是被發現它被氧化會發出藍光,卻是這兩年的事,很可能消息都沒有被傳到國內,現在國內各方面水平都是遠落後於西方國家的,更別說用在刑偵上。
白向墨需要去實驗室合成魯米諾試劑,他之前寫過這方面的論文,還曾親自操作過。因此只要材料齊全,他想要合成魯米諾試劑並不難。
齊銘則前往法租界中央巡捕房,利用巡捕房的名義將芳姐帶到警察局,進行相關審問。
“你最後見到胡蕊是什麽時候?”齊銘摘掉眼鏡,目光銳利。
審問室環境幽閉,只有一盞台燈和狹小的窗戶提供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