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孟夫人,齊銘就忍不住去靠近,也就別別扭扭地認了乾親。
齊銘的目光暗淡下來,白向墨握住他放在被子上的手。
齊銘的手很粗很大,手指粗長充滿力量,不像白向墨沒有勞作過的手那麽漂亮,卻讓人感到厚實和安全。
他的手比白向墨要熱一些,如同他這個人一樣充滿火熱之氣。
齊銘迅速反應,大手反握住。
兩人就這麽緊握著手,各自躺在被子中睡下了,直到第二天早上醒來,手還是握著的。
第二天一大早,白向墨跟齊銘就前往了唐立群屍體被發現的地方。
這裡已經被封鎖了,孟明銳還派人在這裡守著。
“做得好。”齊銘誇讚道。
孟明銳難得聽到齊銘誇他,不好意思地撓了撓腦袋:“我一直記得白哥說過保護案發現場的重要性,只不過我們得到消息時,已經有警察來過了,還是造成了一些破壞。”
現在很多警察都不是專業出身,有經驗的老警察還罷了,新警察往往因為經驗不足一不小心就把現場給破壞了。
這種傲慢的警察還不少,白向墨對此深有體會。
哪怕在後世發達國家,還有類似於辛普森案件中警察的重大失誤事件發生,直接影響了定罪結果。
案發地是一處並不起眼的民房,是附近最好的一戶人家,可瞧著依然寒酸。
這裡怎麽也不像是孟大少會出現的地方,他又說不出像樣的借口,難怪會被懷疑。
走進發現唐立群的屋子,地上用□□筆畫了人形,是當時唐立群被發現時候的樣子。
血跡已經乾涸顏色發黑,血跡並不大,屋子裡已經沒什麽味道。
齊銘將當時警察拍下的相片拿了出來,比劃了幾個動作,做現場還原。
“依照死者躺倒的姿勢,並不像是被人敲擊之後,倒地死亡時候的體態。”
白向墨也看出了這一點,“也有可能死者當時並未當場死亡,所以會挪動,並不能證明什麽。”
屍體被發現的時候已經高度腐爛,還被蟲子啃食嚴重,難以從屍斑等信息中查到死者是否是在這裡被打死的,還是另有第一案發現場,凶手下毒手之後,將人拋屍至此。
“看看附近有沒有血跡,如果這是第一案發現場,死者被這樣重擊,有可能會有血濺落在附近。”
白向墨蹲了下來,開始進行地毯式搜索。
在屍體躺倒地附近,白向墨發現了已經破殼的蛆蛹。
“最早一批的蛆蟲已經破殼成蠅了,看蛹的狀態,應該不超過兩天。”
孟明銳也湊了過來,小心翼翼地將那些蛹殼放入試管中,認真地吸取相關信息。
齊銘:“我在附近仔細勘查過,並沒有發現噴濺式的血跡。”
“後腦杓不像其他地方,又有頭髮的遮擋,沒有發現血跡也正常。”
齊銘跑到外面的草叢裡,那裡是發現凶器的地方。
“附近有很多凌亂的腳步,不少都是警察留下的,已經無法查證什麽。”
幾人在屋子裡外都搜索了一圈,除了那幾枚破蛹的蛹殼,並沒有發現為什麽線索。
案子已經過了大半個月,中間還曾下過雨,就算有什麽線索也早就被衝沒了。
白向墨和齊銘早就料到這個結果,所以也談不上失望。
能夠發現破蛹的蛹殼,已經是非常大的收獲了,這對推測死亡時間很有幫助。
“嬸兒說幫我們準備肉,怎麽還沒來?”
白向墨看了看日頭,現在已經不早了。
原本他打算從廚房裡拿幾塊生肉做實驗,孟夫人得知以後讓他先去現場,她會派人將合適的肉送過去的。
白向墨不明白幾塊肉為什麽還要讓他特意準備,可孟夫人既然這麽說,他也就沒有拒絕。
“你以為只是幾塊肉嗎?”齊銘笑道。
白向墨不解:“那還有什麽?我跟她說了,只需要幾塊肉。”
“你太不了解乾娘了,她要麽不做,要做就會做得漂亮。”
三人蹲在路邊吃著孟夫人準備的肉餅,等待孟夫人送來的生肉,以及唐家派來的人。
“我們為什麽要蹲在牆角這裡吃肉餅啊?”孟明銳不解道。
明明屋子裡有桌子凳子,非常要蹲在牆角,一邊啃著肉餅一邊望著遠方。
白向墨:“儀式感。”
神一樣的儀式感,孟明銳很是無語。
肉餅剛吃完,孟夫人派來的人和肉都來了。
“這是……要開養豬場啊?”
白向墨看到眼前一群百來斤的豬,目瞪口呆。
領頭人是個缺了一隻胳膊的年輕男人,他走向前問道:
“三位少爺,這是夫人讓我們運過來的,屠夫也找好了,你們看怎麽安排?”
白向墨半晌才找回自己的聲音:“這陣仗也太誇張了吧!我們只需要幾塊肉就行了。”
“夫人說了,為了確保實驗的準確,完整的豬比肉塊更合適。還要換不同的時間殺豬,以保證不同時間導致的差異也被考慮在內。”
“真不用這樣。”
“夫人說只要能查清楚,多少代價也是值得的。”
白向墨搖了搖頭:“孟家出得起,可也不能這麽浪費。”
用這麽多頭豬養蛆,太過奢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