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躍:“你不剛剛看完了嗎?”
秦時笑笑:“剛才沒記住。”
他靠過去一點,眼睫低垂,遮住了淺淡的瞳色:“因因喜歡這樣的麽?”
淡淡的薄荷香襲來,裴因沒說話,程躍還在一旁喋喋不休:“哇,不知道原來你對這個類型的情有獨鍾……”
裴因修長的指尖點了點手機屏幕,仿佛沒聽見他們講話,淡淡道:“這是假的,AI合成圖片。”
“誒?”程躍一下子頓住了,“不可能吧,怎麽看出來的?”
裴因道:“手指的小拇指沒有指甲,並且彎曲程度很怪,上衣和下衣的拚接沒有過渡,褶皺不自然,還有頭髮,耳垂的地方長了一綹頭髮。”
程躍睜大眼睛,聽完以後,忍不住道:“……你不會剛才要過來手機,就是為了確定是不是AI吧?”
裴因疑惑地眨了眨眼:“不然呢?”
“……行。”程躍抽出手機,衝他豎了豎大拇指,“高嶺之花稱號不倒。”
秦時忍著笑,眼睛彎彎,把手機抽出丟給程躍,看起來心情格外好。
程躍:“靠,你怎麽笑這麽開心。”
秦時笑嘻嘻:“看你吃癟開心啊。”
“還有沒有人性了。”程躍故作可憐,嬌揉造作的假裝擦了擦眼淚,“都怪這個論壇,迷惑了人家。”
秦時被惡心的夠嗆,忍笑道:“再裝把你扔出去了啊。”
程躍道:“人家是真傷心,這個類型的我好喜歡……你沒談過戀愛,那總有喜歡的類型吧。前幾天有好幾個小姑娘問我你喜歡什麽樣的,趕緊給我點情報。”
秦時看向他:“收東西了?”
程躍:“哪有,我這是純粹學雷鋒的精神。”
秦時:“不信。”
裴因聽到這個對話也轉過頭,雖然他和秦時認識很多年,但由於性格問題,秦時比他受歡迎許多。秦時到底喜歡什麽樣子的,他也有些興趣。
秦時見他看過來,年輕英俊的臉上展現出一絲局促:“我?…我沒什麽喜歡的類型。”
程躍學他:“不信。”勾著他的脖子,“怎麽可能沒有,別不好意思啊,趕緊說說。”
裴因的目光落在秦時的臉上。
沒什麽喜歡的類型?
他覺得聽不到答案,正要扭過身去,就聽秦時道:“我喜歡長的白,長的瘦,長的好看的。”
也沒什麽特別的,裴因頓時覺得索然無味。
秦時的表情不似剛才緊張,余光若有若無地看過來,像是把戀戀不舍的小勾子。
程躍歎息:“嘖,庸俗啊,知不知道現在流行小麥色,健康才是最棒的,好直男的審美。”
秦時含了點笑:“本來就是直男啊。”
一對睫毛濃長的眼睛看起來真誠又清澈,他自然地看向裴因:“因因,你呢?你有喜歡的類型嗎?”
裴因想了想,簡潔道:“沒有。”
聞言,秦時眉毛揚了揚,看不出是開心還是不開心。
放學以後,秦時是學生會的副會長,要給部裡送份文件,程躍與他們告別。
程躍家離得遠,在最南邊,與他們不順路,秦時和裴因在一個小區,但不是同一棟樓,隔了兩條路。
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們還未搬家時,秦時和裴因是住在一個院子裡的。
晚風陣陣,裴因不可避免地想起了以前的秦時。
在裴因還是個小豆丁的時候,曾經被誤以為是神童。因為他集合了神童的兩大特點:波瀾不驚加數字敏感。
不過隨著年齡增長,他的波瀾不驚已經到達了一種大人無法理解的程度,同齡的孩子都不喜歡和他一起玩,說他奇怪,他只能托著肉乎乎的小臉,冷淡地看著人來人往。
恰在此時,秦時來了。
他第一次見到秦時,是在一個夏日的午後,陽光刺眼,蟬音聒噪,他一邊看著數學題,一邊吃著水紅的冰鎮西瓜,額頭上有一塊剛剛愈合的疤痕,那是被院子裡一個看不慣他的男孩砸的。
玻璃窗外一陣嬉鬧聲,人群中,他看著一個穿著水洗藍背帶短褲的男孩,圓圓的臉上一對宛如玻璃球般的眼珠,本就是淺栗色的瞳仁在太陽的照耀下接近於茶色,頭髮蓬松,看起來像是某種活潑的小動物。
站在中間,陽光、明媚,笑聲爽朗,說起話來不急不躁,看起來比別人都更加沉穩一點。
那就是秦時,隻搬到院子半天,就俘獲了一眾孩子的心,當之無愧的孩子王。
隨著一聲脆響,皮球被踢到玻璃門框上,力氣不大,沒碎,但是出現了幾道裂痕,秦時邁著小短腿,一對水汪汪的眼睛睜得很大,有些慌張,氣喘籲籲地跑過來,隔著玻璃窗和端坐的裴因對視。
裴因沒有哭,沒有任何反應,面無表情,陽光撒下,讓濃密的睫毛折下一層陰影,漆黑的眼珠淡淡看向他。
不知道為什麽,秦時臉紅了。
“對、對不起!”秦時磕磕絆絆,結結巴巴,“你…你沒事吧?”
哦,還是個小鬼,也沒有那麽沉穩,裴因老成的想。
“沒事。”裴因冷淡道。
“可是,可是你好像受傷了……”秦時的表情很乖,還有點羞赧,“你要我幫忙包扎嗎?”
“不用。”裴因道。
隨後,他漆黑的眼珠緩慢移動到自己胖乎乎、白皙的左手上,一道殷紅的血痕在緩緩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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