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烤魚的第一步,生火。
抓魚什麽的,對人魚來說是小case,分分鍾搞定,現在有問題的是,怎麽生火。
俗話說得好,萬事開頭難,蘭斯沒想到,自己的烤魚生涯,竟然貌似要死在生火上。
蘭斯曾經偷窺過溫喻他們生火烤東西,從蘭斯的角度來看,溫喻他們用的方法是最最常見的鑽木取火——
用根小木棍鑽了沒幾下,就有煙冒出來,然後火花就出來了。
這導致沒有野外求生經驗的蘭斯以為,鑽木取火很容易,一會兒就好。
於是,溫瑟捧著自己的臉頰,看著蘭斯拿著根小棍子,在那裡摩擦摩擦。
隨著蘭斯鑽木取火轉動那根小木棍的動作,他整張臉都憋紅了,尾巴也在那裡瘋狂擺動,可是就是什麽都沒發生。
溫瑟瞧瞧天邊,發現再過一會兒太陽就要落山了,於是只能開口道:
“算了,蘭斯,我們直接吃魚吧。”
“不,我非要吃烤魚!”
蘭斯憤憤不平,他心疼地吹了吹自己已經被棍子折磨紅腫的蹼爪,然後繼續根打了雞血一般鬥志激昂,
“只要再過一會兒,就能鑽出火來。”
溫瑟歎了一口氣,說:
“你半小時之前,也是這麽說的。”
“我不要回去!”
蘭斯咬牙切齒,等手上稍微好點了後,繼續摩擦那隻小棍子,“我就算回去,也非要等生出火來!”
溫瑟:“……”
他忽然有點不忍心告訴蘭斯,鑽木取火,就算是最有經驗的人類來乾這種事情,也有可能要摩擦一晚上,
才可能得到點煙。
“嘎擦嘎擦”
這是鑽木取火的聲音。
聽了許久,溫瑟躺在沙灘上都看見滿目的星河了,而蘭斯還在埋頭苦乾。
這種頑強,讓溫瑟都不得不感歎一句,並且重新讓他對小魚的鍥而不舍的精神有了定義。
溫瑟忽然十分慶幸,自己當初跟蘭斯一起從珊瑚骨裡面遊了出來的決定,不然照著蘭斯這種頑強拚搏的精神,鬼知道如果繼續把蘭斯留在珊瑚骨裡面,蘭斯遲早要弄出什麽事出來。
溫瑟起身,他遊走過去,製止住了蘭斯的動作。
蘭斯抬起頭,氣鼓鼓地抱怨:
“我到底哪裡出錯了?為什麽鑽不出來呢?”
溫瑟啞然失笑,他看了看蘭斯的手,發現蘭斯的手已經紅腫了,於是問道:
“不疼嗎?”
“還好吧。”
蘭斯說,“過會兒就好了。”
他的神情有些低落:“我想讓你嘗嘗烤魚,烤魚真的不錯的。”
蘭斯是真的想讓溫瑟嘗一下烤魚。
在蘭斯的邏輯裡面,他認為溫瑟一直都在水裡生活,肯定沒吃過熟食,他想讓溫瑟嘗一下烤魚,然後美滋滋滴告訴溫瑟,這種美食方法,就是人類發明的。
實在不行的話,把烤魚當做自己的心意告訴溫瑟也好啊。
畢竟溫瑟為他做了那麽多?那他為什麽不能用自己最喜歡的東西回饋給溫瑟呢?
聽到蘭斯這麽說,溫瑟心裡暖暖的,他的眉眼舒展起來,最後忍不住捧住蘭斯的手,輕輕地親吻了一下蘭斯的手背。
蘭斯:?!
面前的白色人魚嚇得一抖,溫瑟看著面前的蘭斯炸毛,他笑了笑,然後連忙轉移話題:
“你鑽木取火的時候旋轉那根小棍的速度太慢了,好不容易鑽熱了的地方被你一停,就冷下來了,自然是不會起火的。”
“真的嗎?”
蘭斯一臉茫然,“溫瑟你有經驗嗎?你不是一直都在水裡的嗎?”
“這是我的秘密。”
溫瑟一本正經地把蘭斯往旁邊趕,“去撿一些乾燥的樹枝還有椰子吧,我幫你。”
“哦,好。”
蘭斯傻乎乎地點頭,他往小島深處走去。
而等蘭斯走後,溫瑟低下頭,看著蘭斯之前鑽木用的小棍發呆。
片刻後,溫瑟
搖搖頭,歎了一口氣,把自己的幾縷頭髮變化成小觸手,幾隻小觸手瘋狂地旋轉那根棍子。
沒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分化觸手,是為了鑽木取火。
溫瑟有些惆悵地想到,自從養了小魚之後,自己的觸手真的是被發揮出了他原來想都不敢想的功能。
在幾根小觸手的通力合作之下,很快鑽出了青煙。
而青煙就說明差不多成功了,溫瑟根據自己記憶裡面的畫面,迅速調整了一下蘭斯之前在旁邊準備的乾椰子皮,成功地燃起了一點點火星。
溫瑟大氣不敢出,連忙一邊讓小觸手繼續鑽木取火,一邊趕緊多攏過來一些乾葉子,終於點起了一個小篝火。
“哇!”
火光在夜色下很明顯,在遠處撿柴火的蘭斯一回頭,看見篝火,立刻兩樣放光。
“你真厲害!”
蘭斯想都不想,抱著一堆撿到的乾葉子遊走了回來,他看著火苗,簡直就像是神話裡面普羅米修斯看著人類的第一把火,激動的一把抱住旁邊的溫瑟,語無倫次,
“你是怎麽做到的?”
溫瑟偷偷地把小觸手變回頭髮,他摸了摸蘭斯的頭,親親蘭斯的額頭,說:
“秘密。”
“我們可以吃烤魚了!”
蘭斯把柴火放到一邊,連忙擰起在旁邊放置多時的海魚,跑到海水邊笨拙地處理起來,一邊處理一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