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記得小小姐說她最喜歡家裡的小花園,但是這小花園裡,現如今卻盡是雜草,不過書幾天時間,王府便沒了一點人氣。
他一間一間地找著空空的屋子,突然聞到了煙味,然後他抬頭,就看見了滿眼的火光。
小小姐!
他穿過坍塌的房梁和熾熱的火焰,皮膚上泛著不正常的紅,一身狼藉。
但是到底是將她救出來了。
她睜開眼睛,就看見了一雙清亮的藍眸,就像她和書生第一次相見時的天空。
滿園的桃花開了,她獨自去賞花,忽見在重重掩映中有個人影,她好奇望去,那書生若有所感,亦是將將回過頭來,愣了一愣,在漫空的花瓣中衝她笑了。
她一陣恍惚,忽覺鬢角微微一沉,便見那書生微紅了面頰,笑著說:“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她想去擁抱她的夫君,卻抱了一手冰涼的夜氣。
“小小姐?”
他試探著叫她,卻見她直直看著他,眼神從茫然到驚疑,最後變成了浸了毒似的怨恨。
他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頭巾與遮眼的布條早就在火場中掉了,他雪似的長發泄了一地,就像攏了一束月華。
“是你、是你……是你!”小小姐突然掙扎著從他懷裡出來,聲音如同穿過縫隙的風,尖銳地像一把扎向他耳朵的尖刀。她咆哮著抓向了他。他一時怔愣躲避不迭,那沾染著黑灰與泥土的指甲就深深抓進了肉裡。
“一定是你!你這個帶來霉運的妖怪!就是因為你所以我王府才家破人亡,所以我的夫君才會棄我而去!我當時怎麽瞎了眼救了你!!”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看著她咆哮,看著她發瘋,看著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血痕,最後也是看著她縱身跳進火裡。
那小妹脖子上的掐痕是她掐的,這把火是她放的,他的到來不過是讓她所有的怨氣得以發泄,然後縱身赴死,隻留他一人站在原地,一顆真心被捅得鮮血淋漓。
……
其實也不過是回到了原來的生活而已。
他躲在巷子裡,刀片在頭上輕輕刮著,細小的毛茬碎碎地落了他一身。
還是白色的。
他捧起一把碎發,面無表情地看著,然後發狠似的用刀片刮向頭皮,細小的血珠凝結成縷,順著頭皮滑下來。
“哎!誰家的孩子!”
手突然被抓住,他猛地別過腦袋,刀片毫無回手之力地被奪走了。
“你是哪家的小孩?”
那人不走,蹲下身輕輕摸了摸他光光的腦袋,手暖極了。
他依舊不說話。
“怎麽不說話?”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腦袋,繞到他面前去,他又別過頭。
這樣折騰了幾次,他覺得有些煩了,終是把腦袋抬了起來,反正他見到自己的眼睛就會逃走吧。
那人果然愣住了,然後說了他完全沒有想過的一句話。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愣住了。
那人打量著他,他感覺自己已經被看了個透徹。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時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著問道:“那小家夥,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頓飯還是沒問題的。”
他心底突然湧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這個人,他會成為南風館的館主,他會手掌生殺大權,他會像金絲雀一樣鎖在籠裡,他的身上會遍布傷痕,他會陷入濃稠的黑暗,他……也會成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卻成了他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間顛肺流離的十年,就是為了等到他一樣。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滿傷痕的手,輕輕地放在了一片溫暖上。
為你沾血沒關系,為你擋刀沒關系,為你一頭扎進泥沼沒關系,為你付出生命也沒關系。
因為我這一生,就是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兩個人,一個內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為什麽手突然就不聽使喚。一個穿過十余年的時光,將自己的這顆千瘡百孔卻依然炙熱的心臟,再次輕輕地交到了對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彎彎,眼角的一抹嫣紅越發豔麗,顏色灼灼,比他身後的陽光更要暖上幾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麽名字?”
他呆呆地看著眼前的人,有什麽好像不一樣了。
當時、當時……
當時什麽?
他是不是忘了什麽東西?
李麟看著小孩呆呆的模樣,想了想,道:“以後就叫你阿默吧,明明聲帶未損居然不和我說話,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臉頰,把他的面頰戳上了一片緋紅。
什麽遺忘啊,本來就是這樣的,不是嗎?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聲,“……阿默。”
“你可算開口了!”李麟笑的越發開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進了溫水,不知為何就紅了眼眶。
本來就是這樣的呀。
阿默跟著李麟一路闖蕩,他們走過千山萬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紀太大,最後用的最熟練的卻是輕身功夫。李麟也不氣,笑著點點他的額頭,“這樣也好,以後就不用擔心你受傷了。”
後來他一路跟著他,從十歲到十八歲,在十八歲那年,李麟誤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帶著他一路奔逃,迎著微涼的夜風,恍惚間感覺自己背上了整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