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鑫前不久才看到這個孩子的遺照,便是那個屍體在籃球場找到的孩子。
他笑了:“是我乾的。”
他知道,自己現在肯定是死刑沒跑了,既然如此,不如給她們添堵,她們肯定想要把模仿犯送去死刑,而他偏不如她們的意。
“是我做的,當時她太吵鬧了。”
“那為什麽沒有和其他受害者放在一起?”
“當時有點意外,就不想送回家了,正好那裡適合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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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英終於知道了所有的事情,震驚又佩服,但她也有一個疑惑。
“那萬一趙鑫直接承認了那個案子就是自己乾的,那怎麽辦?對他來說,反正多一條命案也不影響他的死刑,要是能反反覆複死刑就好了。”
李尋道:“還有一個陶峰。”
她並非隨意挑選的人,陶峰的室友是她的大學同學,對方是錢家企業的實習生,這一年只需要住在陶峰寢室,然後偶爾遞出一些信息。
陶家對兒子的重視可想而知,李尋她們查過,對方試管嬰兒花了那麽多錢,是因為她們找了渠道,篩選過性別。
這種對兒子的執著,透過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最後會變成一個觀念刻在陶峰的潛意識裡——
“家裡所有人都應該為我的一切讓步。”
也是時候讓陶家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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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家已經知道了陶峰做的事情,她們好幾次來找警察,想要見見陶峰,都被拒絕了,按照規定,這個期間不能見家人。
陶家急得團團轉,她們和一些自媒體熟,就把事情捅到了自媒體那裡,絕口不說兒子涉嫌謀殺,只是說警方莫名其妙扣押了她們的兒子,也不給個交代。
陶峰不知道外面的情況,他也不知道李尋還活著,他滿腦子都是死刑。
他想起了之前室友說過的事情,有個要判死刑的犯人,一審死刑,二審靠著供述了其他人的案子,立了功,免除了死刑。
對死亡的恐懼一下子佔領了他的全部心思,他開始說服自己。
——“爸媽肯定也願意。”
“本來就是他們自己做錯了事情。”
沒兩天,他就舉報自己的親人。
籃球場發現的遺體不是連環殺人犯殺的,而是他們家裡人模仿作案。
陶家一家都被抓了。
很多網友以為是她們在網上表達了對警察的不滿,所以才會被抓。
一時之間,輿論朝著這個方向走了。
警察也很懵,她們壓根不知道網上的事,於是趕緊出通告,解釋整個事情。
整個通告中,網友看到了兩個重要信息。
陶某(陶某珅的兒子)涉嫌謀殺李某。
陶某珅,陶某垠(陶某珅之父),趙某麗(陶某珅之妻),周某(陶某珅之母)涉嫌謀殺陶某苗。
網友的腦子疼了幾秒,這都什麽跟什麽?誰謀殺誰了?怎麽還全家都涉嫌謀殺了?
自然也有人弄清楚了。
熱評第一解釋了一下——
“翻譯一下:當年的案子有可能是模仿作案。”
“我來翻譯一下:他們不止親手殺了自己的孩子推給連環殺人案,還切了孩子一個手指送給自己家,這太可怕了。”
立馬就有人說:“不對啊,轉世之事怎麽說?”
“那個轉世之人不是說凶手是趙鑫嗎?”
“快去看!知乎那個帖子更新了,否認了自己是轉世之人,說是轉世之事是假的。”
“好複雜,有沒有解釋一下!我剛背完考研單詞,真的不想動腦了。”
“看完整個帖子,我腦子要炸了。”
“我來總結一下:這個帖子是她一個朋友讓她發的,這個朋友認識當年受害者的姐姐,受害者姐姐親眼見過家裡人殺人埋屍,但後面受害者的姐姐被家人丟了,又遇到了貼主的朋友,告訴了貼主朋友這件事,所以她們知道埋屍地點。而知道趙鑫是凶手,是因為最後一個案子的受害者母女,母親活了下來,她記得凶手的聲音,認出了凶手。”
“驚到了,貼主朋友太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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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桂開庭最早,律師的辯護方向是李玉桂的精神問題,她失去孩子後一直在通過凶手的聲音找孩子,她找到了凶手就發現凶手是自己收養的孩子的班主任,精神失控才會做錯事。
李玉桂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趙鑫被判死刑,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陶峰蓄意謀殺未遂,但有立功表現,十五年有期徒刑,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苗苗的爺爺奶奶是當年動手的人,爺爺是死刑,奶奶無期徒刑,父母都是八年有期徒刑。
三個人販子也被抓了,為首的死刑,其余兩人都是無期徒刑。
判刑下來,李尋才讓姐妹倆入土為安,她們和李玉桂的孩子挨著。
趙鑫和苗苗的爺爺死的那天,李尋跟著李玉桂去了墓地。
李尋在墓地裡待了很久。
她在這一天真正成年,這一切仿佛成為了她的成人儀式。
小時候,她一直以為成年人和小孩子是兩個物種,互為仇人的兩個物種。
她還記得發現大人是小孩子變得那一刻的驚訝和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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