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不會現在的流行歌曲。”
“那就老歌。”
“只會很平淡的,可能聽完大家都想睡了。”
“那我就把酒吧改成助眠酒吧——嘿你別說,我這裡還可以收留不想動隻想休息的人,是個點子。”
“…”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洛宜在心裡問自己要試試嗎,她真的從來沒做過這種事。
系統讓她不要怕,【我們要記住一句話,“你沒有那麽重要”】
【不是為了貶低自己,而是要告訴自己,自己做的每一件在自己看來很重大的事,在別人眼裡其實是小事。就算犯了錯,沒有人會一直放在心上,因為你也不會把不認識的人犯的錯放在心上】
【個體是渺小的,你只是上去唱個歌,能有什麽嚴重的後果?世界會毀滅嗎,你會成為眾人一輩子的笑柄嗎,他們會日複一日的專門來到你身邊嘲笑你嗎,不會】
【既然什麽都不會發生,你怕什麽】
是啊,我怕什麽。
洛宜捏緊了手,已經做好決定:“行,我上去試試。”
鄭南倫露出輕松的笑,讓洛宜報歌名,他去跟後台說。
一分鍾後,酒吧裡最顯眼且燈光匯聚的位置上來了一個人。
坐在卡座裡猶豫的人目光都落在了洛宜身上,她沒有戴面具也沒有化妝,露出清麗的臉龐,在燈光下隱隱約約瞧得不真切。
都勇敢上來了,不介意更勇敢一點。
燈光暗下來時,洛宜說道:“從小到大不合群,唯一參加的活動是小學藝術表演,要求全班一起上。”
“沒有在一群人面前表演過,沒有在外面唱過歌——裡面也沒有。總之這是第一次,不知道能唱成什麽樣,先試試吧。”
卡座裡的人聚精會神。
音樂響起,是一首舒緩的老歌,二十年前紅極一時,最後消失在時光的洪流中,現在已經很少人聽了。
原暢的《對岸》。
時間慢啊慢,
黑發染啊染,
渡人的舟終會到對岸。
洛宜的音色和厚重感不搭邊,她唱不出氣勢磅礴的歌,反而和人一樣清泠淡然。眾人隻覺得她像在自己耳邊唱,輕輕柔柔娓娓道來,和歌曲的適配度極高,躁動的心也變得安靜。
最後一個音落下,現場響起掌聲。人不多,掌聲卻極響,他們為她的第一次勇敢嘗試而鼓掌。
洛宜因為掌聲而不自覺揚起了嘴角,弧度不大,一首歌三分鍾的時間,卻被拉得極長。
“覺得比我唱得好的,歡迎上來展示,反正…等我們玩夠了,從這家酒吧離去,明天誰也不記得誰。”
誰也不記得誰。
是啊,疲憊到極點時,只希望所有人都失憶,想在城市裡肆意撒潑大聲哭泣,哪怕像隻猴子。
第17章 朋友悄然而至
鄭南倫會的老歌不多,春晚大合唱一首,歌頌兄弟情一首,還有的就是副歌耳熟能詳但只能唱幾句的幾首。
這首《對岸》他聽過,畢竟曾紅極一時,小時候家裡人一遍遍來回放。
可他沒什麽感覺,他不習慣這樣慢悠悠的曲調,起伏也少,當催眠曲他都嫌棄。
洛宜唱的時候,卻有些癡了。
他和洛宜間明明隻隔了一個舞台的距離,歌聲響起後這距離無限拉長,他在20年後的繁華裡迷失街頭,洛宜在20年前的歌廳裡沉醉低唱。
明明同樣年紀,怎麽唱出一股歲月的味道。
鄭南倫情不自禁拿出手機給洛宜拍了一張,第一次嘗試總值得紀念,特別是…這歌好像能走進人心裡。
等洛宜下來,鄭南倫朝她晃晃手機:“還說不會唱,這不唱的挺好。”
洛宜拍拍臉,她唱的時候光顧著別跑調了,哪裡有時間想其他,會唱這首還是因為余母。
余母年輕時有些情調,喜歡花,喜歡文雅的歌。《對岸》出來時余母反覆的聽,反覆的唱,那時她是聽眾,余父下班後,聽眾就多了一個。
擁有人生第一部手機後,她貪戀小時候的溫暖,把這首歌加入了歌單,夜深人靜也來回的聽。
後來啊,她看清了未來,知道這個家不會有救了,歌曲就被扔進角落,她沒再點開過。多年不唱以為忘了,前奏響起才發現歌詞記得清清楚楚。
“挺開心的。”洛宜不去管唱的好不好了,已經有人主動上台展示自己,能有這樣的效果她就滿意了。
扭頭髮現鄭南倫把手機遞到她面前,借著燈光發現屏幕是一張照片,是她剛才唱歌時的模樣,從側邊拍的,特別有氛圍感。
咖啡店就兩個人,金曦不限制穿著,今天的長裙倒是穿對了。
“發給你了。”鄭南倫收起手機,眼睛亮亮的。
洛宜一看,有些怪異的感覺,收回目光去看自己手機,越看越滿意,最後告訴系統她俗氣了。
【?】
“我愛美。”
她之前哪有時間在意外貌,要不是為了撐場面上班都不會化妝。化了也只是比平時白一點,嘴唇紅一點,她技術並不好。
成為洛宜後更不在意了,咖啡店店員的裝扮總不可能比上市集團特助還複雜,她上班習慣光著臉。
金曦倒是每天都會化全妝,看起來氣色很好,可不會要求她。
此時這麽一看,發現自己挺好看的,一絲喜悅便湧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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