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會……蘭芝嫁的就是那個趙大志?
趙大志怕燕明戈日後將事情捅出來,想趁他病,要他命?
而蘭芝就恰好有自己這個“小姐妹”是燕明戈的妻子,於是那夫妻二人合計,借刀殺人……
哎呀媽呀,賊恐怖!
林初抖了抖身上的雞皮疙瘩,走出小巷。
去店鋪裡買了鹽,林初提著菜籃拎著雞籠回到家中,遠遠就聽見了犬吠,走進院門,就發現原本那殘破不堪的籬笆用木樁子釘牢了,院子裡還多了一條小灰狗,瞪著烏黑溜圓的眼睛,衝著她發出稚嫩的“汪汪”聲,許是斷奶還沒多久的原因,兩隻耳朵還不能豎起來,耷拉在腦袋兩側,偏偏又努力做出一副“我很凶,你別過來”的架勢,看著蠢萌蠢萌的。
哪來的狗?
不重要了!
作為一個絨毛控,林初表示完全抵抗不了啊!
她將菜籃和雞籠放到一邊,抱過小灰狗就是一頓搓揉。
蒼天果然是公平的,她以前作為一個朝九晚五勤勤懇懇的上班族,養不起狗也養不起貓,現在穿到了一本書裡,她竟然也能養狗了!
突然有點想哭怎麽破?
被林初按在懷裡的小灰狗,一開始還努力掙扎,表示自己堅強不屈,後面可能也認命了,隻喉嚨裡發出一串可憐的嗚嗚聲。
林初心情明媚得就跟撿到一個兒子似的,揉揉狗頭問,“餓不餓?”
房間裡,燕明戈陰著臉看向站在一旁的袁三,“我讓你找條看家的狗,你找的什麽玩意兒?”
袁三尷尬摸摸後腦杓,“我覺得挺好的啊……”
燕明戈死亡凝視殺傷力太強,袁三隻好摸摸鼻子不說話了。
“那個……大哥,軍中還有事務,我先回去了啊,你好好養傷。”頂不住壓力的袁三決定遁走。
出門恰好碰見逗狗的林初,他打了聲招呼,“嫂嫂回來了。”
林初還是不知道怎麽稱呼燕明戈的兄弟們,隻道,“袁兄弟也在?我剛從集市上買了菜回來,留下吃個便飯吧。”
袁三連連擺手,“軍中還有事,改天再來改天再來。”
林初怎麽都覺得他有些落荒而逃的味道,不過不該過問的事,她也絕不多問。
袁三今日到家中來,林初看了看圍在院子外面的木柵欄,心中有數了。
有些不舍的放開狗子,她走進主屋放東西,見燕明戈是半坐起來的,隨口問了一句,“那狗是袁兄弟送來的嗎?”
燕明戈木著臉說,“養肥了就燉了。”
這話嚇得林初手一抖,差點把一斤鹽給灑地上。
大哥,您是魔鬼吧?
她看了燕明戈一眼,為短命的狗子求情,“養大一點看家護院不也挺好的嗎?”
燕明戈眉頭擰了擰,林初順著他的目光看向了那兩隻前腳趴在門檻上、一臉可憐樣試圖翻進來的狗子身上。
這蠢模樣……離看家護院似乎還有點遠。
“隨你。”燕明戈接下來的話倒是讓林初松了一口氣。
她跟趴在門口的狗子大眼瞪小眼,竟然產生了一種同病相憐之感。
“中午想吃什麽?”林初話裡帶著些許討好的意味。
燕明戈:“肉。”
林初:“……”
好吧,當她沒問。
她拎著昨天旗牌官送來的豬蹄往外走,“我買了白蘿卜,今天中午吃蘿卜豬蹄湯。”
燕明戈看著她纖細的背影消失在門外,眼神幽幽的,深不可測。
走進廚房,林初發現水缸也被人挑滿了水,這讓她挺開心的,畢竟打水的水井那麽遠,她細胳膊細腿的,一次挑不了多少,來來回回跑也是很費時間的。
林初隻砍了豬蹄的一部分,也虧得這關外的菜刀都是極其厚重鋒利的,林初才能把那骨頭給斬斷。
蘿卜熟得很快,不過肉得多煮一會兒,林初估摸著肉也熟了,才用小火慢慢燉著。
燉了豬蹄兒湯,就不用熬粥了。
林初煮好白米飯,小鍋裡的蘿卜豬蹄湯已經燉得爛熟,不用揭蓋子林初都能聞到那誘人的香味。
灑了一把蔥花上去更加香氣撲鼻。
林初嘗了一口湯,好吃得自己想哭。
狗子也聞到了香味,一直在林初腳邊打轉,嗚嗚叫著別提多可憐。
林初找了一個有缺口的粗陶碗,舀了幾個蘿卜給它,它湊近聞了聞,接著就興致缺缺退開,用那可憐兮兮的目光繼續瞅著林初。
林初於心不忍丟了一個骨頭在碗裡,小灰狗瞬間歡快的搖著尾巴啃骨頭去了。
林初覺得好笑。
她盛了滿滿一海碗捧著往屋內走去。
燕明戈也聞到味道了,見林初捧著這麽一大碗豬蹄湯過去,只是挑了一下眉。
因為屋中的桌子離床邊較遠,林初只能把湯先放到了床邊的矮腳櫃子上,再將桌子移過來。
等林初從廚房盛飯過去的時候,就見某人直接端著那個海碗大塊朵頤。
燕明戈是以為那一碗都是給他的嗎?
林初心中默了一秒,才面色如常端著飯碗走過去。
不過等林初看到燕明戈放到桌上的空碗時,臉色就變了,而且更新了對飯桶的定義。
她不過是去廚房盛個飯的功夫,他就把這一海碗豬蹄湯吃完了?
林初看著空碗沉默了一會兒說,“鍋裡還有,我去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