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卻冷冷發問:
“是不想讓她受苦,還是不想讓她醒來,指證你當年的罪行?”
藍浩天搭在被告台子上的手縮了下去,語氣卻突然強硬起來:“你什麽意思?”
律師問:“當年蘇見鴻夫婦車禍去世的當晚,蘇家大宅發生大火,跟你有沒有關系?”
“你放屁!”藍浩天大罵,“我跟見鴻,我們二十幾年的朋友,我怎麽可能害他?我告訴你啊,你再這樣誹謗我,我可以起訴你!”
“那你怎麽解釋,你出現在了案發現場?”
“我是為了去找我女兒。我女兒因為那次意外去世了,我就算狠,也不會殺自己的女兒吧!法官,我抗議,這個律師在誹謗我!”
法官出言提醒:“原告律師,請注意你的盤問范圍,本次審理的是藍浩天下藥一案,不要提及與本案無關的案件。”
律師振振有詞:“法官大人,13年前的蘇家慘案,蘇沁同樣是受害者。而蘇沁被再次謀殺,很可能是凶手為了掩蓋當年的罪行。我有責任盤問清楚。”
這個理由說服了法官。
於是,在原告律師的安排下,事先安排好的證人一個接一個出庭。
藍家傭人張姨:“我在藍家當傭人之前,給蘇沁和藍舒小姐當過一年護工。有一次,我聽醫生說,蘇沁的傷勢比藍舒輕很多,如果好好用藥,很快就能蘇醒。但,老爺,我是說,藍浩天,他找醫生談了一次之後,後來給蘇沁開的藥,就不一樣了。”
古董商曹兵:“退回去20年,藍家、蘇家、還有我們曹家,那都是古董界有名有姓的大人物。藍浩天跟見鴻確實關系好。但見鴻把《黑山》賣給霍家之後,藍浩天就變了。有一次,他跟我說,是見鴻不講情義,就不要怪他心狠手辣,沒多久,見鴻就出事了。”
從良盜墓賊張天:“那個,當時確實是藍浩天給了我們一筆錢,讓我們把《黑山》從霍老爺子那兒偷出來。但沒過多久,就被蘇見鴻發現了,重新拿了回去,說要還給霍老爺子。那個......蘇家出事之前,我大哥他們就被藍浩天叫走了,說有票買賣。我沒去,因為當時,說南方有個墓......”
“蘇家出事那天,老爺確實不在家。二小姐藍舒也不在,我以為他帶著小姐出去玩了,誰知道,第二天早上一起來,說二小姐從蘇家的樓上掉下去了。”
......
證人的一連串證詞全都指向藍浩天,每說一句,藍浩天對外偽裝的“慈善養父”的人皮就被私下一層,一層接著一層,直到皮肉剖開,剩一具嶙峋的骨架。
連骨頭都是黑的。
“放屁!”
他憤然拍桌,乞求著望向法官:
“法官大人,他們的話您千萬別信,都是藍蘇,還有霍煙,都是她們兩個想害我,找這些人來串文章來了。證據呢?監控呢?指紋呢?沒有,什麽都沒有!就找幾個人編幾個故事,就想把殺人放火的罪名扣我頭上,不可能!”
說著瞪向證人席的藍蘇,破口大罵:
“藍蘇!我養了你十幾年,你就是這麽報答我的嗎!當初,要不是我,你跟你妹妹早就餓死了!你為什麽改名字叫藍蘇,你忘了嗎!你爸爸給你取名叫蘇藍,就是為了紀念蘇家和藍家的關系。你倒好!他們死了之後你就來栽贓我!你對得起你爸爸嗎!”
藍蘇冷冷看向他:“我是對不起他們。但,不是因為今天在這裡跟你對簿公堂,而是過去十幾年,我一直以為你是救命恩人。”
“你!好,很好,你很好!你以為,找幾個人來編故事,就能定我的罪?我告訴你,不可能!定罪不是靠你一張嘴,而是看證據的!證據呢?你有嗎?你有我放火的監控,還是有我推蘇沁下樓的證據?你說啊!”
嗙!嗙!
法官敲了兩下錘:“被告,注意控制你的情緒。原告,請列出進一步的證據,否則,被告有權反駁,指控無效。”
被告律師立即精神起來:“對!我們要求證據,而不是幾個跟案子沒有關系的人在這裡講故事。”
話音落地,場面一度陷入混亂,旁聽的群眾窸窸窣窣討論起來。
“都過去這麽久了,要有證據早就有了,還用在這裡吵?”
“我說也是。可能藍蘇太想幫她父母翻案了吧,藍浩天稍微做點什麽她就會懷疑。其實當年未必跟藍浩天有關。”
“那他為什麽要謀殺蘇沁?沒道理啊。”
“不知道,除非蘇沁馬上醒過來指證他,不然,藍蘇這樣在法庭上鬧,很可能會被反訴誹謗。”
窸窣的議論聲似清晨8點鍾的菜市場,烏泱泱一片嘈雜,卻聽不清在說什麽。
嘈雜之中,藍蘇向家屬席的霍煙遞了個眼神。霍煙會意,躬身離開座位,從側門出了大廳。
收回眼神,藍蘇看向藍浩天,聲音冰冷:“你要證據,是麽?”
藍浩天嗤笑:“當然了,不然你憑什麽指控我?憑你會腦補,會講故事?”
“好。”
藍蘇看向法官,接著說:
“有一個人,她的存在,本身就是證據。”
說著,語速慢了下來,一字一句道:
“她就是當年的受害人,我的親姐姐——蘇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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