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再吃,我回去以後想吃多少吃多少,我家就是做餐廳和食品的。我能燒給你嗎?”
姐姐搖了搖頭:“你吃吧,我不吃了。你有這份心就好了。”
之後任遲奕之說什麽,姐姐都不肯再吃一隻了,遲奕之自己吃了起來,她發現,隨著薑湯和烤肉落肚,自己的傷口也沒那麽疼了。她吃著,又好奇地問姐姐:“你怎麽……死的啊?”
姐姐說:“我是翻牆逃學,因為太矮了摔死的,所以奕之啊,你要乖乖聽父母的話,好好學習。”
“……真的嗎……我也矮,我是團裡倒數第二矮,還好慕芩墊底。”遲奕之繼續問:“那死是什麽感覺啊?疼嗎?”
“太久了,快忘了,應該有些疼吧,狠狠地摔下來。不過比起疼,我還有放不下的人,無論如何都放不下,所以才到這裡來了。”姐姐說著,眼睛裡面有些許淚光。
“男朋友?”遲奕之猜。
姐姐笑著搖頭:“是女孩。”
“女朋友?”遲奕之一口喝完了薑湯,將裡面的薑塊都倒進了嘴裡,一咬把自己辣到了。
“別問啦,辣到了吧?”姐姐給她拿了紙巾。
“我也喜歡女孩子,不過……總之先活下來才行。”遲奕之悵然。
“什麽樣的女孩,對你好嗎?”
“好,就是太好了,連命都不要的那種好。”
第76章 莫回頭橋邊重逢
遲奕之挑著燈籠, 跟著姐姐在鬼市裡面穿梭,有姐姐領著,遲奕之再也沒看到什麽亂七八糟的人肉鋪子, 有的都是光怪陸離賣著漂亮小玩意的商家,身邊那些奇形怪狀的生死物重新化為身邊如織的遊人, 和夏國黃金周出遊網紅街市的感覺沒什麽不同,甚至還漂亮奇特些。
說來也奇怪, 自從手上有了燈籠, 就真的沒人再用奇怪的目光打量遲奕之, 她問姐姐:“這燈籠是什麽寶貝,這麽厲害,要是剛剛我自己搶一個,是不是就不會被人追了。”
“創製燈籠的人, 是鬼市的紅白二仙, 這兩位從上古時期就用龍骨撐開空間縫隙,創造了鬼市這麽個在法則邊緣的地方。不是燈籠有什麽厲害的地方,這就和古代的那種令牌一樣,見牌如見人, 見燈如見二仙, 沒人敢搗亂。至於搶, 你可別想了,鬼市是有巡邏的, 搶東西的話可能會真的回不去,虧得你沒搶。”姐姐給遲奕之解釋到。
遲奕之提起燈籠看了看, 這燈籠是竹製的, 糊著白色的紙,光源非常溫潤, 而且是冷的,像蠟燭一樣搖搖晃晃,仔細一看,竟然是一隻小蟲在裡面撲閃著翅膀。
姐姐見遲奕之看蟲子看得好奇,便解釋到:“那就是‘兌’蟲,每個人進來的時候可以申請來的時長,燈籠裡也會放入對應大小的蟲,時間一到,蟲就死了。當然也有不提燈籠也能保命的大能,有的就會出借自己的燈籠,你手上的便是。”
遲奕之又問:“可是一開始姐姐你也沒燈籠啊?”
姐姐說:“那是因為我在上班,上班的時候有腰牌,但是我擅離職守了,腰牌就不好用了,常來的鬼市的人就能在人群裡認出工作人員。”
遲奕之睜大眼睛,找了好一會兒,果然在人群裡見到一個腰牌亮著沒有拿燈籠的人。
“用眼睛找可不好找。”姐姐拽了拽絲巾,拉著遲奕之走到河邊上,遲奕之見到河邊有一排極可愛的紙糊的兔子燈籠,每隻小白兔身前還抱著一顆桃子。
姐姐走過去伸手,竟然從中間的兔子手上搶了一顆桃子來。兔子迷迷瞪瞪地揉了揉眼睛,而姐姐拉著遲奕之:“快跑!”
兩人就沿著河畔奔跑起來,那隻兔子聲音是個少年,氣急敗壞地喊了一聲:“還我桃子!”就沿著欄杆蹦著追了過來。
遲奕之直跑得上氣不接下氣,才在一座橋頭停了下來,這橋頭有塊碑,寫著“迎仙橋”三個大字,碑旁邊有一面巨大的鏡子,照著手撐著膝蓋喘氣的遲奕之和一邊笑眯眯地摸兔子腦袋的姐姐。
“東西還給我,一會上面來人檢查,我又得挨批。”
“誰讓你上班打瞌睡,長個教訓。”
那兔子好沒氣地跳起來抱它的桃子,姐姐將手背到身後,不知道從哪裡掏出一個拍立得:“幫我和這個小姐姐拍個照片。”
兔子罵罵咧咧地接過相機,看了一眼遲奕之:“這就是你喜歡的那個陽間的小偶像?”
“對啊,可愛吧?”姐姐揮了揮手,帶著遲奕之上了橋頭的樓梯,到一個半高的地方,身後是長長的如同魚骨一般沒有盡頭卻五光十色車水馬龍的鬼市,隱約能看到最深最黑的地方,有巨大的神像的影子,姐姐說那裡是萬神窟。
兩人轉過身,以光怪陸離的鬼市和神秘的萬神窟為背景,拍下了一張照片。遲奕之想握住姐姐的手,被她拒絕了。
“還是不要碰我比較好,我們站近一點,隔空比個心。”
於是兩人的手隔著一條小小的縫隙,用大拇指和食指合成了一顆心,誰知在快門按下的一瞬間,姐姐換了個豎大拇指的手勢。這一幕被照片記錄下來,姐姐喜滋滋地收起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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