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滋味並不猛烈,像跗骨毒藥,慢慢蝕入骨髓,誘惑你,引誘你,逐漸把你感知都包裹起來,滿心滿眼地都是同一個人。
宋卿不知道,喜歡竟是如此美妙的一件事,以前不屑一顧的,如今已是甘之如飴。
她把臉埋得深深的,眼淚浸透了眸子,在父親那裡受到的委屈齊齊湧上來,化悲憤成食欲,三兩下吃了整碗面,連湯都喝光了。
這樣就導致撐得不行,悄悄打了個嗝,臉紅得徹底。
聞奈背著她笑。
“小姑!”林星禾踏風而來,裹挾著朝陽的熱氣,“我去祠堂找你,她們告訴我你在廚房,可憐我還在擔心你被關禁閉無聊。”
聞奈斂笑,眸光微凌,“林星禾。”
不過還是遲了,宋卿聽得清清楚楚,她聽著“關禁閉”這三個字,一時失去了語言解讀能力。
林星禾打了個寒顫,但少年似火,轉瞬間就化解掉了,“小姑,你會做飯?”他撒著嬌,拽著聞奈的袖子,“我也好餓啊,小姑。”
聞奈生著氣,淡淡道:“餓著吧。”
林星禾穿著件正紅色的皮夾克,肩上掛著鐵鏈裝飾品,破洞的煙灰色牛仔褲,顯得整個人張揚又有活力,說:“下周五是我巡回演唱會南城站的第一場,小姑你會來的吧?”
“下周五?”聞奈瞥他一眼,余光關注著臉色蒼白的宋卿。
“對啊,周五,首站。”林星禾順著她的視線望過去,愣了愣,又開心地朗笑,“宋姐姐,你也在啊,你還記得我嗎?上次在酒吧,你救了我一命。”
一個小姑,一個姐姐,聽起來還蠻差輩兒的。
“林...星禾。”宋卿想了很久才回憶起他的名字。
默了一瞬,聞奈說:“可能不行。”
林星禾不大高興,非要個解釋。
聞奈不勝其煩,就說:“出趟遠門。”
“是旅遊吧,小姑,你每次出遠門我都知道的。”林星禾狠狠地歎了口氣,語氣非常嫉妒。
“嗯。”聲音從鼻腔裡哼出來,很是慵懶。
“還是一個人嗎?”
“......和你宋姐姐一塊兒去。”
聽她說宋姐姐,這還真是.......宋卿捂了捂臉。
林星禾問:“有目的地嗎?”
這也是宋卿好奇的,畢竟當事人也是才得到的消息。
聞奈頓了頓,微垂著眼睫,“江城。”
江城,宋卿的老家,她曾和聞奈提起過,不過當時遭到了拒絕。
不知怎的,她心下一陣不安。
“江城嗎?聽說冬天的冰雕很出名,不過現在是夏天,江城還在下雪?”林星禾好奇道。
聞奈沒回答他,目光如蜻蜓點水般從宋卿臉上掠過,“你不是不開心麽?”
這樣的話教她眼眶酸澀,遲遲沒有淌下來的淚珠終於斷了線,砸落在潔淨的白瓷上,快得肉眼難以捕捉。
宋卿幾乎是立刻恢復了平靜,聲音微微顫著,“你呢,你不是被——”
關禁閉,整整一個半月,她不忍說出口。
聞奈抬頭朝她看去,笑得溫婉動人,“我啊,很開心。”
宋卿想:聞奈,我還不至於那麽沒有心。
第69章
最終目的地還是定在了江城。
宋卿起初是拒絕的,她說:“去江城最好的季節應該是冬天。”她有些私心,或者說執念,想在漫天風雪裡與聞奈執手同行。
就像書裡寫的:他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頭。
而且冬□□近年節,她存了些難以啟齒的心思,是貪戀,妄想,佔有欲,不夠坦蕩,不夠磊落,可這樣隱秘的歡喜足夠勾起心底的戰栗。
聞奈隻用了一句話便讓她丟盔棄甲,她說:“我想看看你在意的地方。”
宋卿愣愣地答:“那就江城。”
她失神地回憶起宋知意的母親。
——
江城是座邊陲小城,由於歷史原因,各類宗教盛行,巴洛克式的建築物,不似其他古典城市錯落有致的淺灰色方盒子,記憶中的江城是恢弘的穹頂,高聳的尖塔,堅毅的雕塑,凝重的色彩。
宋卿覺得,每年雪鋪起來的時候,最為浪漫。
宋母是南城本地人,宋父是讀書出來的高材生,每年過年,宋家會在江城停留至大年初七,年年如此。
宋卿十八歲那年,宋斯年帶回來一個眉目清秀的女孩子。
她從未見過那樣開心的哥哥,堆了幾個醜不拉幾的雪怪,笑得牙不見眼,“這個是媽媽,這個是爸爸,這個是卿卿,這個是我,這個......是阿秀。”
他咧著白牙,說話冒著熱氣,“呼——,卿卿,等我畢業就可以結婚了。”
阿秀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像月牙,就是長得太瘦弱,皮膚白皙到晶瑩,透出青色的脈絡。
聽宋斯年講述,他與阿秀是大學同學,在當事人極盡詞匯的描述下,他們的相遇相知是個很富有文學氣息的校園故事。
宋斯年談論起細節,阿秀總是紅著臉。
宋母心疼阿秀,大年初一齋戒,她從祖父精心喂養的雞群裡挑了隻膘肥體壯的老母雞,小火慢燉五六個小時的雞湯,雞肉雞骨都變得酥爛,“阿秀又不信教,不用守齋戒的。”
阿秀推拒不得,清澈的鹿眸瞬間慌亂,她分了隻雞腿給宋卿,靦腆地笑笑,“妹妹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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