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裡真是什麽物種都有,這三年我算是長見識了。”
“還叫‘紅梅’呢,長得跟泥炭子似的。”
“你們知道嗎,有些沒本事的人最喜歡抱團,到處交朋友。其實那算什麽朋友啊,一群待處理垃圾罷了。”
這些話李紅梅當然都聽到了,509仍舊有她的床,她卻不願意再住下去。
“這麽晚了,你要去哪?”見李紅梅拖著行李箱準備離開,聞靜靜忽然假惺惺地問。
“我出去住。”李紅梅低著頭說。
“別啊,這兒還是你的宿舍,你現在走了算什麽?輔導員知道了還以為是我們欺負你。”連巧想將她拉住,卻被她掙開。
“喲,耍脾氣啊?”連巧哼哼,“給你臉了是吧?”
李紅梅不再說什麽,拉上遲小敏迅速離開,身後剩下秦曼悅的喊聲:“喂,真走啦?鑰匙留下啊——”
“鑰匙是我的。”李紅梅回頭,“我還會回來。”
她的聲音很平靜,卻有種令人不舒服的怪異,就像指甲即將從黑板擦過。
秦曼悅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明恕和蕭遇安各有居所,不住在一處。明恕的房子是工作定下來之後就買的,離市局更近一些,在一個中等小區裡,兩室一廳,不管是戶型還是裝潢都很普通。
蕭宅遠一些,是三年前購置的,屬於高檔住宅,並未掛在蕭遇安名下。裝修非常簡單,室內一水的灰與白,全是冷硬的直線條。
當初明恕還不理解,“你買房幹什麽?你又不住這兒。”
蕭遇安那時反問:“你怎麽知道我不住這兒?”
再簡單冷硬的房子,一旦廚房開了火,就有了生活氣。明恕近來為案子奔忙,著實給累著了,一到家就躺在客廳沙發上,抱著一個巨大的抱枕睡覺,直到聞見雞湯的香味,才迷糊轉醒。
夏天天黑得晚,但到了九點來鍾,外面還是黑透了。
他坐起來,有一瞬間沒弄明白自己在哪裡。
這個家他其實並不陌生,蕭遇安給了他鑰匙,破案遇到瓶頸時,想念蕭遇安時,閑來無事時,他都會來住兩天,睡在這沙發上。
剛才抱的抱枕還是他自己買的,雖然色彩造型和整套房的風格相差甚遠,但由他抱著,就完全沒有不和諧感。
不過現在的感覺和以往完全不同。
他揉了揉太陽穴,看向廚房。
那裡亮著明亮的燈光,抽油煙機正在工作,半掩的門擋住了蕭遇安的身影。
他站起來,急切地向廚房走去。
“醒了?把碗端出去。”蕭遇安正在炒萵筍,“雞湯別動,燙手,一會兒我來拿。”
“哥。”他並未照做,從後面摟住蕭遇安的腰,近乎耍賴地將臉埋在熟悉的肩窩。
蕭遇安笑,“還沒睡醒?”
他幅度很小地搖頭,“睡醒了,餓。”
“那還不趕快端碗。”蕭遇安語氣縱容,將炒好的萵筍盛進瓷盤,讓明恕抱了一會兒,這才握住在自己腹部不安分摩挲的一雙手,“開飯了。”
晚飯兩菜一湯,明恕緩過那一陣起床氣,很快振奮起來,筷子動得飛快,一鍋雞湯沒多久就見了底。
蕭遇安吃得不多,最後掰開雞頭頂骨,將細嫩的腦花喂到明恕嘴裡。
明恕小時候就喜歡吃這個。可一隻雞只有一個腦袋,一個腦袋敲開也就那麽丁點兒腦花,舌尖一抿就沒了,根本不夠吃。
蕭家兄弟姐妹圍坐一桌,搶翅膀搶腿,蕭遇安就幫明恕搶腦袋,然後剝出腦花放在明恕碗裡。
只要有蕭遇安在,明恕就沒有自己敲過雞腦袋。
這些年汙染漸重,在外吃飯時蕭遇安不讚成明恕吃雞腦花,只有自家用土雞煲湯時,才會將雞腦花留下來。
明恕吃得心滿意足。
飯後,碗是明恕洗的,水果也是明恕削的,一切收拾妥當之後已是十一點。
到了做“家庭作業”的時候。
“不行,我還是得回去。”明恕在沙發上坐了一會兒,又站起來,“案子沒破,我心裡不踏實。”
蕭遇安像是早就預料到了,拿起車鑰匙,“我送你。”
明恕挑眉,“你都不挽留我一下?我來你這兒就隻喝了一碗雞湯。”
“不是一碗,是一鍋。”蕭遇安攬過他的脖頸,在他額頭上吻了一下。
“還以為你舍不得我呢。”系好安全帶,明恕還在假模假樣地嘀咕。
發動車子之前,蕭遇安笑著拋來一隻眼罩,“先眯會兒,到了我叫你。”
半小時後,明恕提著剛買的奶茶大步走進重案組。
而就在這個悶熱而繁忙的夏夜,絕望的凶手舉起了屠刀。
第12章 獵魔(12)
冬鄴外國語學院。
東九棟樓下已經拉起警戒帶,不少穿著睡衣的女生正三五成群,神情驚恐地圍在警戒帶外。她們中的很多人都發著抖,頭髮蓬亂,面色不是驚紅就是慘白,有人已經嚇得哭了起來。
昔日擁擠吵鬧的寢室已如人間地獄,三個昨夜還生龍活虎的女生歪斜在各自的床上,兩條已無生氣的手臂從床沿垂下。從她們頸動脈湧出的鮮血浸透了涼席與蚊帳,灑至泛黃的牆壁,流向冰冷的大方格地板。
509整間宿舍,處處有血跡,那些漸漸凝固的黑紅液體,就像女孩們生命終結時發不出的尖叫,單是看著,就令人頭皮發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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