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提出除夕夜去東城區郊外飆車。”明恕說:“據我所知,你們的小團體過去有任何行動,通常是袁艾提出,你很少有主動的時候。”
“但我們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周嵐笑了聲,“你該不會認為我是袁艾的小嘍囉吧?王鴻野他們才是小嘍囉。”
說這話時,周嵐眼中出現掩飾不住的輕蔑,好像同班同學王鴻野根本不配與他相提並論。
“你反常約袁艾、趙暮除夕夜飆車的原因是什麽?”明恕刻意將“反常”二字重讀,不等周嵐回應,又道:“我來推測一下——是希望他們為你證明,項皓鳴遇害時,你在東城區郊外。”
周嵐的瞳孔在光線下收縮。
看得出他的心理素質遠好於同齡人,但他到底只是17歲,而他面對的是重案組隊長明恕。
“你……”周嵐說:“你這是已經認定我是凶手了?你根本沒有證據,而我有不在場證明。”
明恕食指在檢驗報告上敲了敲,“這份報告你肯定看不懂,那些繁雜的術語我也看不懂。不過結論你我都看得懂。”
周嵐疑惑地看向報告。
十幾秒後,明恕注意到他脖頸上的經脈鼓了起來。
“看明白了?”明恕說:“你的兩位夥伴已經承認,當天你們約好用飆車迎接新年,然而11點來鍾時,你提議用藥助興。你們——或者說只有他倆——在吸食過你提供的‘好東西’之後陷入昏迷,直到初一凌晨5點23分,趙暮才醒來。”
周嵐抬起眼,那雙眼睛裡有著與少年人格格不入的陰沉,“我們是‘吃藥’了,這我承認。藥是我提供的,這我也承認。但項皓鳴的死和我無關,他死的時候我和袁艾、趙暮待在一起。你可以問趙暮,那天我暈得比他還厲害,是他和袁艾一起把我叫醒。警察先生,我請問你,一個昏迷的人怎麽殺人?嘖,你該不會說什麽我夢遊殺人吧?”
“我讓你看報告,你看得也太不仔細了。”明恕說:“你們三人都已經做過藥檢,人體代謝需要時間,你所用的麻藥至今殘留在他們的身體裡,令他們昏迷的並不是你多次拿給袁艾的毒品,而是醫用麻藥。”
周嵐面頰有一瞬的僵硬。
“而你的身體裡,並沒有這種麻藥。”明恕說:“當天在袁艾、趙暮昏迷之後,你從修車廠離開,前往芳隴巷子,在那裡‘等候’你的目標。冬鄴市其實有不少適合飆車的地方,你選擇東城區郊外,無非是因為那裡離芳隴巷子最近。”
周嵐皺起眉,“我不是凶手。我為什麽要殺項皓鳴?”
“巧了。”明恕說:“我現在最想知道的,也是你為什麽要殺項皓鳴。”
停頓片刻,明恕眼神變得格外嚴肅,“並且是用那麽殘忍的方式!”
耳機突然傳來提示音,肖滿喘著氣說:“小明,我現在在吳林宵家的車庫,硝煙味非常重,已經檢查到鞭炮殘留。”
明恕關掉通話,再次看向周嵐,“1月19號,也就是臘月二十七,你和吳林宵,以及另外一名女生去西城區的煙花爆竹銷售點購買了價值3000多元的鞭炮。這些鞭炮曾經被存放在吳林宵家中,不久被捆綁在項皓鳴身上。”
想到項皓鳴的死狀,明恕感到強烈的痛心與憤怒。
一個人壞到什麽地步,才會以這種殘忍至極的方式殺害另一人?
周嵐沉默地坐著,頭顱微垂,眉眼被遮擋在額發的陰影中。
明恕覺得坐在自己對面的是個年輕的怪物。
另一間審訊室。
袁艾口中“老實無趣”的吳林宵扯出一個怪異的笑容,“你們已經找到證據啦?”
他的語氣十足輕松,就像是玩遊戲的小孩對被找到的小孩說:“我看到你啦!”
方遠航莫名打了個寒戰。
蕭遇安拿起通訊儀,提醒道:“不要掉入他的節奏。”
方遠航吸了口氣,認真地看著吳林宵,“找到證據?你的意思是,承認自己殺死了項皓鳴?”
“我會被判多少年呢?”吳林宵唇邊仍舊掛著那種滲人的笑,“我父母沒空管我,很早就把我送去學校,我是我們年級最小的學生。你猜我今年多少歲?”
方遠航已經看過吳林宵的資料,“你年滿16歲,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哦?是嗎?”吳林宵聳了聳肩,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不過我沒有滿18歲,還算未成年,總不會判我死刑吧?”
吳林宵的神情讓方遠航感到極不舒服,“為什麽要殺害項皓鳴?他是你們的同學!”
吳林宵點了點自己的太陽穴,“你的邏輯是不是有問題?”
方遠航還從來沒有被犯罪嫌疑人說過邏輯有問題。
一個邏輯有問題的刑警,根本不可能進入重案組。
“少拐彎抹角!”方遠航強勢道:“為什麽殺害項皓鳴?”
吳林宵說:“是同學就不能殺嗎?我想殺一個人,難道還考慮他是不是我的同學?”
方遠航說:“你總有一個目的。”
“目的麽……”吳林宵想了想,笑道:“我想親眼看到一個人痛苦,我想親眼看到一個人瀕死時是什麽樣子。這個答案你滿意嗎?”
一股冷寒的顫意席卷過方遠航的身體。
“哦,對了,還有一個原因。”吳林宵晃了下頭,“周嵐說,正好芳隴巷子那群窮比要在除夕放鞭炮,城管都批準了,對項皓鳴動手更不容易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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