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遠航能想到的問題,明恕當然也想到了。他的食指在審訊桌上點了點,問:“你將邱岷帶回祈月山之後,是用雙手將他掐死?”
殷小豐點頭,還抬了抬自己的手,“很容易。”
明恕再問:“你將他就地掩埋?”
殷小豐再次點頭。
明恕說:“那10月13號晚上,你再次上山,將邱岷分屍?”
殷小豐半張開嘴,“分屍?”
方遠航和邢牧死死盯著監控器。
明恕說:“殺害呂晨趙思雁的是不是你?”
“我為什麽要殺她們?”殷小豐說:“她們是女人。”
徐椿也正看著監控,輕聲道:“滿醫生跟我說過一個細節,殷小豐接受治療時,只要神智清醒,就很照顧女性。在他那落後鄉村的習俗中,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應該得到男人的保護。”
明恕吸了一口氣。如果殺害呂晨趙思雁的不是殷小豐,那就真給蕭遇安說中了?分屍的另有其人,但那人是怎麽知道殷小豐殺死了邱岷?怎麽知道邱岷被埋在哪裡?更關鍵的是,那人將邱岷挖出來分屍的原因是什麽?
掐死邱岷的人,和在呂晨趙思雁的死上做文章的人,查到這個份兒上如果還要將其歸於一個人,那這個人未免過於分裂。
分裂?
明恕腦中一動,卻又想到殷小豐雖是精神分裂,卻並非人格分裂。若是殷小豐人格分裂,倒是能夠解釋兩種截然不同的行事邏輯。
但人格分裂的案例,在現實中實在是太少見。
可若按蕭遇安的想法,殺人與分屍的各有其人,其實也說不大通。
因為一旦查起來,分屍者的罪名是侮辱屍體,這個分屍的人有必要因此殺害呂晨趙思雁?
明恕看向殷小豐,殷小豐平靜地說:“我隻殺了一個人,就是邱岷。”
第101章 為善(21)
“哪有那麽多雙重人格!”
迷迷糊糊喊出這一句,明恕就睜開了眼。
眼前,不是重案組那明亮卻逼仄的審訊室,自己也沒有坐在結實堅硬的椅子上。天花板夾層裡的壁燈散發著暖色調的幽光,落地窗一大半被厚重的窗簾遮住,一切擺設井井有條,周圍很安靜,卻不是那種毫無生氣的安靜。
這是他與蕭遇安的家。
“醒了?”就在明恕從沙發上坐起來時,蕭遇安從書房裡出來,穿的是秋冬季加厚的居家服,外面還披了件淺灰色的薄毛衣。
明恕低頭看看,自己和蕭遇安穿的是同款居家服。
這套衣服是才拿出來的,之前兩人在家穿的還是夏秋季節的薄款睡衣,這趟回來,蕭遇安就把厚衣服找出來了。
這也算待在蕭遇安身邊才有的“福利”。
往前明恕一個人在冬鄴市生活時,衣櫃裡雖然春夏秋冬的居家服都有,但剛換季時懶得找,非得冷得不行,才拖拖拉拉找衣服,有時還故意給蕭遇安打個電話,問——哥,你知道我那套格子睡衣放哪兒了嗎?
“幾點了?”明恕伸了個懶腰,腦子不太清醒。
剛才他在夢裡繼續審殷小豐來著——殷小豐最初隻承認殺了邱岷,不承認殺了呂晨和趙思雁,後來警方找到新的證據,殷小豐不得不認罪,但又說自己患有雙重人格,殺害呂晨趙思雁的是另一個人格,與他無關。
“才一點。”蕭遇安走近,手按在明恕頭頂,不輕不重地揉了幾下。
明恕舒坦地呻了一聲,語氣軟下去,“才一點啊?我還以為快天亮了。”
不久前他們從市局回來,他草草洗了個澡,連臥室都懶得回,在沙發上倒頭就睡。回家之前在審殷小豐、開案情分析會,回家之後居然還在夢裡查案子,這覺睡得可是不安生,睡醒仍舊感到疲憊。不過好歹是眯了一陣,精神比洗澡那會兒好了許多。
“餓不餓?”蕭遇安問。
明恕摸了下胃,想起晚上就吃了個餅,於是揚起臉,下巴在蕭遇安腹部戳了兩下,“原來你大半夜不睡覺,是在等我醒來,給我做宵夜啊?”
蕭遇安在明恕的額頭上拍了下,“想得美。”
明恕往廚房的方向瞧了瞧,還誇張地嗅了下,確實沒聞到什麽香味。
通常蕭遇安如果要給他做宵夜,廚房一定早早就煲著燉著什麽。
“竟然沒有宵夜嗎?”明恕直起身子,將蕭遇安的腰環住,“我白醒了?我哥不疼我了?”
蕭遇安笑,聲音低沉,帶著點兒疲憊的沙啞,“你累,我就不累啊?想吃什麽,我點外賣。”
明恕忽然有點心痛了。
如果不是實在太累不想動,蕭遇安必定會給他做宵夜,一碗面,或者一碗餃子都行。
“哥——”明恕尾音拉長,臉埋在蕭遇安上腹,別的話也不想說,就像賴一會兒。
蕭遇安任由他抱著,一手隨意地捏著他的後頸,一手已經拿著手機開始點外賣,“想吃清淡的還是開胃的?”
“都要。”明恕聲音悶在蕭遇安的衣服裡,聽上去有點嗡,“多點幾樣,我現在饑寒交迫。”
後頸上的力道重了幾分,明恕被捏得相當舒服,完全不想動了。
蕭遇安點完,也坐在沙發上,明恕就勢枕在蕭遇安腿上,竟是又睡了過去。
這回好了,夢裡沒繼續審殷小豐,也沒勞神費力找線索,睡得踏踏實實,可惜沒睡多久,外賣員就打電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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