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眷讓林默安頓了木子,自己就先回家了。顧樹歌坐在副駕駛座上,想著木子最後給出的那張名單。
總共列了八個人,都是認識的。她想要深入回憶一下那次的事,可是一上了車,她所關心的就只剩下怎麽更好地和沈眷交流這一件事。
現在最關鍵的是怎麽節省沈眷的血。
到了家,下車的時候,顧樹歌還在想這個,沈眷忽然說:“人家追你,你都沒發現嗎?”
顧樹歌一臉茫然,半天才反應過來她說的什麽,想要回答,又想起沈眷聽不到,就默默地跟在沈眷身邊,沒說話。
走進家門,沈眷讓還在家裡的傭人們提前下班,然後找了一個小小的玻璃皿,去了書房。
她先割破手指,放了差不多半玻璃皿的血。不管要用什麽辦法節省用血量,最初的放血肯定少不了的。
顧樹歌看得暈眩,連忙說:“夠了夠了。”
沈眷沒吝惜,等到她覺得差不多了,才包扎了傷口。然後從筆筒裡選了一支最輕的簽字筆,說:“你沾點血,然後去拿筆。”
顧樹歌眼睛一亮,對啊,只要她能拿筆,就不用蘸著血寫字,這個辦法比把血液稀釋還要好。
她把食指和拇指沾上血,然後拿筆。
沒拿動,筆在桌面上微微搖了一下,連桌面都沒離開,就靜止不動了。
“太重了。”顧樹歌歎了口氣,她拿不動。
沈眷看到了過程,能猜出一些,就問:“拿不動嗎?”
桌面上慢悠悠地出現了一個勾。
沈眷就拿起簽字筆,想要拆開,取出裡面的筆芯,但是沒成功,這支筆是一體式的,沒法拆。
“不然去買支更輕的筆。”顧樹歌出主意。
沈眷想了想,她站起來,打開書架下面的櫃子,從裡面翻出一隻盒子來,打開盒子,紅色的綢緞裡襯上躺了一根羽毛筆。
“這是顧叔叔的收藏,你試試能不能拿得動。”沈眷把羽毛筆拿出來,放在桌上。
顧樹歌眼睛一亮,去拿,拿動了,雖然還是有些沉,但她至少能拿動。
沈眷也舒展了容色,打開墨水,又攤開一張紙,說:“你用這個,寫個字試試。”
羽毛筆憑空飄起來,蘸了墨,然後自己在紙上書寫。只是簡單地畫了個圈。
顧樹歌高興地跳了一下,成功了,如果血幹了之後也依然能被她碰到,那麽只要羽毛筆不壞,就不用再取血了。
沈眷看著羽毛筆在空中上下一躍,幾乎能腦補出顧樹歌開心地原地跳躍的模樣,她的眼角眉梢也都染上了笑意,柔聲道:“你多寫幾個字。”
顧樹歌馬上低頭書寫,一口氣寫了一長串:“那個男生表現得特別油膩,我能不跟他接觸,就盡量躲著他,哪裡想得到他是在追我。”
也不知道是使不慣羽毛筆,還是依舊太沉,用不動。一句話她寫了三分鍾。
沈眷耐心看著,心情愉悅放松,等到她寫完了,才說:“小歌,你看我們現在這樣看不見摸不到,但能通過文字交流,互相問候,互相關心,像不像……”
她說到這裡停頓下來。
像網戀!顧樹歌的心都快高提到嗓子眼了,不能見面,不能擁抱,但是相互關懷,心很親密。像網戀!網戀也是戀。她眼睛裡的光芒超級亮,心跳得飛快,超緊張。
“像許多年前流行的筆友,聊著聊著,就會不見。”沈眷接上剛剛的話。
顧樹歌:“?”
第二十三章
筆友什麽的又是哪個年代的產物,明明網戀更流行也更順應時代。
顧樹歌失望得不行,嘟噥了一句:“姐姐真老派。”不情不願地在紙上寫了個“嗯”。停頓了一下,又有些不服氣地寫了一句:“不會不見。”她才不會聊著聊著就不見,她的魂體特別穩定,現在看起來也沒有剛變鬼時那麽透明了。
她一寫完就看到沈眷笑了一下,笑意溫暖且平和。她完全掃去了見過木子後的陰霾,關切地問:“你現在好嗎?”
顧樹歌的心就像被軟軟地戳了一下。她本來以為沈眷最先問的應該是案情相關的東西,畢竟這段時間看來,她很關注案情進展,可是沒想到她會先問她好不好。
顧樹歌自己都沒有想過她現在好不好。
真的要說,當然是不好的。好端端的一個人,突然間死了,突然間變成了鬼,心愛的人在面前她碰不到,她說話別人也聽不到,美味的食物,她不能吃,沒有人知道她的存在,她就像被徹底隔離開,被放逐到人間的熱鬧之外,眼睜睜地看著,卻不能參與。
這麽一形容就很慘了。可是顧樹歌竟然從來有過孤單的感覺。因為沈眷在。從她第一天晚上感覺到她的存在後,她不僅沒有怕,沒有逃避,還積極地尋求辦法,跟她說話,朝她貼近。哪怕根本得不到回應,她也會對著空氣一句話一句話地說。
其實顧樹歌知道,沈眷不是那種愛說話的人,她有什麽想法完全可以放在心裡,她之所以說出來,就是為了讓她不孤單,讓她知道她始終都沒有放棄。
還好現在,她們終於找到對話的方式了。
“我挺好的。”顧樹歌用筆寫道,“除了碰不到東西,不能被看到,身體沒有重量,跟生前差不多。而且有你和我說話,我也不覺得無聊。”
顧樹歌認認真真地寫下最重要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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