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遠離聲色犬馬,不懂當下的潮流,二十五歲的年紀,打扮得卻像五十二歲般老土過時,穿著確良短袖衫外加工裝長褲,像個街道婦女主任般保守死板。一到冬天,她就必穿蔣蘭織的那件大紅色毛衣,毛衣被她穿得發舊起球,肩上崩了口子就拿針縫一縫繼續穿。
隨著年歲漸長,郭春蘭開始操心起女兒的婚姻大事,旁敲側擊地讓她去相親。
林錦雲一聽到相親二字就即刻板下臉來不說話,當天乾完鴨場裡的活就回了學校,連晚飯都不留在家裡吃。郭春蘭也怕女兒一去不回,這才消了念頭,不敢再跟她提相親的事。
物是人非事事休,林錦雲隻保留了讀書這一項娛樂。為了看書方便,她把頭髮剪短到齊耳的長度,大部分的時間都被用來閱讀和思考。
但凡事講究個度,月盈則虧,水滿則溢,長年累月的用眼過度終於讓她患上了近視。
那天她看完一卷文章,才剛放下書就發覺眼前模糊了一片。
她瞧見有個影子走進門,知道是丁雪但卻看不清她的五官,於是便微眯著雙眼盯著瞧了許久,直到把丁雪看得兩頰泛紅還是覺得眼前一團水霧。
這種情況反覆出現了幾天。
丁雪得知後竟比林錦雲還緊張,催著她去醫院做個眼科檢查。林錦雲一開始不願意去,丁雪就天天煩她吵她讓她看不下書。
後來,她終於妥協了,去了趟醫院做檢查,最後被診斷為輕度近視,需要戴眼鏡矯正。
林錦雲接受了這個現實,很快就給自己配了副眼鏡。
事實證明,讀書帶給林錦雲的不止有近視眼,還有一股日積月累而形成的書卷氣,這股氣質熏陶於修養之內,流露於談吐之中,讓她舉手投足間盡顯飽讀書文後的文雅卓異,再把眼鏡往臉上一戴,儼然一副淵博學者的形象。
盡管她衣著老土,素臉朝天,但氣質是一束無形的光,照著她無論走到哪裡都能隱隱發亮,卓爾不群。
第一個發現林錦雲身上這束光的自然是離她最近的丁雪。
不知不覺中,她成了個隱秘的追光者,每天尋著這束光,逐著這束光,樂此不疲。等她反應過來時,想脫身而去卻發現為時已晚。
她發現自己的舍友變得不普通,雖然她土裡土氣,沉默少言,但卻氣質出眾,不卑不亢,生活規律,愛做家務,講原則,守承諾,修的一手好書,寫的一手好字...
她的優點真是太多了,自己以前怎麽就沒發現呢?
丁雪這麽想著,也同時悔著。
她不知道在悔著什麽,總之一旦林錦雲有新的閃光點冒出來,她的心裡就隱約有了後悔和懊惱。
可留給她的時間已經不多了,母親已經下了最後通牒,這個學期結束後無論如何也要調去市裡的學校教書。
當初決定再留一年時,丁雪曾告訴自己會選擇留下是因為討厭更換環境,是因為覺得自己經驗還不夠,是因為難舍一人獨大的安逸環境......她替自己的決定想了無數個看似合理的借口,直到此刻,站在衣櫃前磨磨蹭蹭地收拾著要打包的衣服時,她才肯向自己的內心坦白一次:留下的原因有且只有一個。
而這個原因卻還渾然不覺,此刻正傻乎乎地靠在床頭看著一本書。
丁雪轉身瞥了眼那本書的封面,上面寫著:《人到中年》——諶容著。
她氣地一甩衣服,走到林錦雲床邊重重坐下,衝她撒氣:“你整天看這些書有什麽用?眼睛都看壞了還整天對著書!”
林錦雲一聽這話就知道這是要找茬了,她對丁雪近來的頻繁發作早就見怪不怪,於是也沒搭話,隻把書合上放在床頭,摘了眼鏡做起眼保健操來。
丁雪又碰了回軟釘子,心裡很不是滋味,索性就跟林錦雲卯上了,開口問她:“林錦雲,我有事問你。”
林錦雲依舊做著眼睛保健,悶聲應了一句“嗯”。
“你說我去市一中教書好不好?”
“自己的事,自己決定。”
“可我想聽聽看你的意見。”
“我沒意見。”
“你......”丁雪很煩躁,追問道:“你要不要也去?我讓我姑丈安排下。”
“我不去。”
“你真的就打算待在這破圖書館對著這些書一輩子嗎?”
“挺好的,還得多謝你當初的安排。”
這話聽著半像實話半像諷刺,丁雪分辨不來,也自認沒林錦雲這種說話水平,索性坦誠道:“林錦雲,我知道終歸是欠了你的,你就當成全我吧,也一起轉去市裡好不好?市一中也有圖書館,比這裡大得多,你要是...”
“不用了,我就喜歡這裡。”
“這裡有什麽好?”
“有什麽不好?”
丁雪見林錦雲開始抬杠,氣得直冒火,歇斯底裡道:“你就這麽不舍得走?人都走三年了,還守著這間破屋子幹嘛?”
“說不定哪天就回來了。”
“白日做夢!要回來早就回來了,你要等到什麽時候?事業和前程都不要了?”
“不要。”
“是不是此生就非她不可了?”
“是。”
“別人都不行?”
“不行。”
“哎呀,氣死了!”丁雪一跺腳,湊上前一把扯過林錦雲的衣領罵道:“你醒醒吧,她都把你拋棄了你還在傻等什麽?你怎麽就這麽死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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