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第一次見面,是三個月前的乞巧節,原主看花燈時與家人走散,又偏偏被兩個流氓糾纏,恰逢黃耀祖路過,三兩下將那二人打跑。
黃耀祖身形高大,長相雖算不上俊美非凡,但棱角分明,男子氣十足。
外加上這英雄救美的橋段,竟是讓原主一見傾心。
隨後祁枕書趕到,幫其道謝,二人並未說過一句話。
若是倆人再無交集,那故事也就沒了後續,可事情就是這般巧,十幾日後,原主上街買東西,卻不湊巧忘帶銀錢,被店鋪掌櫃奚落。
原主羞憤之際,黃耀祖再次出手相助,不僅幫其付了銀兩解圍,更是將掌櫃狠狠地訓斥一頓,讓他給原主道歉,幫她出了一口惡氣,還掙足了臉面。
也正是這一次,黃耀祖問了她的姓名,並隱約地向她表達了好感。
礙於自己人、妻的身份,原主未做出什麽越矩的行為,甚至告訴了黃耀祖自己已成婚的事情,道過謝後便匆忙離開。
但從那以後,心裡便對黃耀祖有些念念不忘,時常想起黃耀祖失望的神色。
直到三日後,黃耀祖竟私下尋上她,再次與她訴衷腸。
倆人便就這樣在私下有了往來,不過多數情況也只是偷偷見過幾面,黃耀祖不僅說話好聽,也愛買一些女孩子喜愛的玩意哄她開心。
鹿笙不是原主,先不說她本不喜歡男人,光是想到黃耀祖明知原主已成婚,還勾引她出軌,就讓人覺得無恥。
單這一條就能證明黃耀祖並非什麽好鳥,更何況黃耀祖最後與原主見面時,總是話裡話外慫恿原主賣女兒與他私奔。
鹿笙細細想來,總覺得事情並不如原主所看到的那般簡單。
“鹿妹妹,昨日我與相約,你怎未前來?可是家中出了事情?”黃耀祖面帶憂色,有些焦急道。
“昨夜孩子生了病。”鹿笙神色淡淡。
其實就算昨夜糖糖沒有生病,鹿笙也並不會去赴約。
黃耀祖面色滯了滯,霎時又恢復成擔憂的口吻,“可是病得嚴重?”
“已經好了。”
今日吃過早上那副藥,糖糖就已經好了,中午的飯量也正常,下午她與祁枕書出門前,又抱著她去了一趟丁大夫那裡。
丁大夫瞧過後,說是已大好,再吃兩副藥穩固一下就行。
察覺出鹿笙態度裡的冷淡,黃耀祖心底啐了聲,臉上依舊做深情狀,“鹿妹妹,再過十日就是我娘的壽辰,我已與她寫信,會帶心愛的女子回去見她,她老人家甚是高興,正在青州盼著見你呢。”
即便鹿笙是沒嫁人的黃花閨女,黃耀祖私自帶她回去,倆人也是私相授受,哪個正經人家的婆母會喜歡這樣的兒媳?
真是上墳燒報紙,糊弄鬼呢!
“當真?”鹿笙先是有些驚喜,轉息間又輕輕歎了一口氣,低垂著眼眸,有些隱忍道,“不過,這次怕是要讓伯娘失望了。”
緊接著,鹿笙緩緩吐出一口氣,像是做了無比痛心的決定,咬牙低吟道:“黃郎,你我二人的緣分,怕是不能再續了。”
她的話語越來越低落,到最後更是帶上了一絲鼻音。
不就是比演技,姐姐演不死你!
見她露出驚喜之色,黃耀祖心下得意,還沒高興兩秒,又被鹿笙澆了一盆冷水,察覺她話語中的惋惜與隱忍,他又覺得鹿笙的決定也並不堅決,事情還有轉機。
“為何?”黃耀祖急忙問她。
“唉!”鹿笙神情哀傷,欲言又止,最後重重歎了一口氣,“算了,天色不早,我還要去當鋪給家中換些糧錢。”
她說完便轉身欲走,黃耀祖趕緊從懷裡掏出錢袋,塞到她手裡:“這裡有十幾兩碎銀,你先拿著。”
“這、這怕是不妥。”鹿笙推拒著不收。
“給你,你就拿著。”黃耀祖慷慨道。
鹿笙無奈將錢袋收下,黃耀祖見狀,迫不及待的問道:“你且與我說說……”
沒想到鹿笙突然打斷他,有些緊張地說:“黃郎你快走!我看到祁枕書了!”
作者有話說:
第11章 蠱惑
眼見黃耀祖倉皇離開的背影消失在街角,鹿笙再也憋不住,抱著肚子大笑起來。
逃跑的技術這麽熟練,看來沒少乾這種私下與人勾兌的齷齪事。
相對於鹿笙的開懷,站在她身後十步之遙的祁枕書卻是眉頭深鎖,心事重重。
鹿笙私下與黃耀祖有往來這事其實祁枕書是知曉的,在最初知曉的時候,祁枕書並沒有感到任何被背叛的憤怒,相反的她有些開心。
這開心有為自己,也是替鹿笙開心。
涼國的民風開放,女子守寡或是和離再嫁皆是尋常,並不會遭人非議。
她們的婚姻皆由鹿華誠而定,鹿笙聽從父親之命,而她是為了回報養育之恩。
她與鹿笙沒有兩情相悅,也無日久生情,就連糖糖這個女兒也只是新婚夜的一項任務。
鹿笙對她不喜,除了那一夜,她們不曾再同床。
而與她而言,情愛之事也並不重要。
祁枕書知道,從舅舅用她換了鹿家的一百斤大米那天起,她的人生便不再屬於自己。
幸運的是鹿華誠給了她讀書識字的機會,雖然這機會是用她的婚姻換取的,但她並無半點怨言,反而覺得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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