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她們兩代四口人,在一起相親相愛,每一天都是天倫之樂。
這樣的情況下,兩人對岑家父母自然都是信任的。
所有的錢給她們,也不會有任何心理負擔。
於是,拉著蘇行文和陳素入局。
岑家父母兩口子、岑影兩口子、蘇行文兩口子,一共六人,聯手制定了防范柳家父母的計劃。
這計劃其實也很簡單,就是所有的錢都不走岑影和柳青名下,全都直接給岑家父母。
這事,如果走工作報酬,不好操作。
但如果走合作關系,就不一樣了。
岑氏集團本就有錢,金百合娛樂公司也很成功,雙方合作,本就是在情理之中。
尤其,中間還有岑影這個既是岑氏千金、又是金百合藝人的存在。
這於情於理,都不算違規。
既然是合作,那岑氏和金百合自然是平分利潤。
而岑氏的掌舵人,可是白紙黑字的岑氏夫婦。
說難聽點,整個岑氏,都是岑家父母的。不管是跟岑影還是跟柳青,都沒有半毛錢關系。
只要他們還活著,就輪不到女兒分一毛錢的“遺產”。
就算是哪天他們過世了,如何處理岑氏和他們的錢,也是他們的自由。
一個遺囑,照樣可以決定公司和錢財的去向。
只要他們不想,岑影和柳青,就什麽都沒有。
也就是說,作為女兒,岑影和柳青,只是憑著父母的愛,被允許花父母的錢。
但自己名下,卻什麽都沒有。
至於岑影和柳青為金百合演戲,也不算“打工”,而算是岑氏千金體驗生活,當然,也算岑氏的技術入夥。
唔,合作嘛,本來就有各種入夥方式,有的是錢財入夥,有的是技術入夥……都很正常。
岑影和柳青,只是岑氏入夥金百合的工具人而已,並不用另開工資。
這本也合情合理。
如果考慮到岑影和柳青作為岑氏千金,父母為其考慮,也要找地方讓她們實習體驗生活,就更合情合理了。
實習要付工資麽?
借平台給你大小姐體驗生活、鍛造能力,還需要反過來付你工資麽?
當然也不需要!
所以,從頭到尾,哪怕岑影的片酬在外面已經炒到天價,在這金百合,她卻是不領半分錢的!
說難聽點,岑影和柳青就是零資產零工資,連柳家父母都不如!
這樣的情況下,柳家父母能打贏官司才有鬼。
很何況,他們還那麽年輕,才四十二歲,有手有腳贍養個毛啊?!
果然,這場官司,柳家父母輸得徹底。
一分錢沒撈著,還倒貼了律師費。
這徹底讓他們傻了眼。
怎,不只沒要到錢,還倒貼了錢?
怎麽想都想不通啊!
柳家兩口子氣得要吐血。
這時,又是柳家小弟站了出來:“既然打官司打不贏,那就曝光她們!找報紙,找媒體,把她們不贍養父母的事,全都曝光出來!看她們怕不怕?”
柳家父母自然又是讚揚兒子頭腦靈活:“可不是嘛!她們是大明星,就算為了名聲,都得給我們錢!我就不信,一個不贍養父母的人,還能當明星!”
柳家人一合計,就這麽乾!
聯系報紙和媒體的事,自然是柳家小弟去。
然而,柳家小弟再怎麽給那些報紙雜志和多媒體的官方微博發私信,也沒收到任何回復。
他就傻了眼:怎麽會這樣?怎麽會沒有媒體願意報道這件事呢?不可能啊,她們那麽紅的,按道理,只要跟她們有關的消息,各大報紙雜志和多媒體都會爭相報道啊。
然而,他哪裡知道,各個行業都有其潛在的規則。
報紙雜志和多媒體,雖然是流量至上,但也不是什麽流量都蹭的。
百合四神組,根本不是他們得罪得起的人物。
不管是她們的財力、影響力,還是她們粉絲的戰鬥力,都足以讓任何一家媒體涼涼。
如果她們真的做了什麽違法亂紀的事,那報道出來也就算了。起碼道德正義。
但關於岑影和柳青對柳家父母的所謂“贍養”官司,早已有了定論。
官方蓋章:岑影和柳青沒有任何錯誤,柳家父母敗訴。
你一個媒體,不服從官方蓋章宣判?
興風作浪,你這是要挑戰誰?
第49章 假千金綠茶了(二十八)
那些多媒體又不是傻子。
才不會莫名冒著得罪百合四神的風險,把自己置於國家武器的對立面。
更何況,發私信這種偷偷摸摸見不得人的勾當,一看就不是正經人乾的。
而私信裡所謂的“父母字字血淚的控訴”,更是帶著明顯的誇張煽情。
大家都是搞媒體的,對這些煽情套路都門兒清。
這私信人什麽有力證據都沒有,光憑一張嘴,就想慫恿大家去為他所用,簡直不要想得太美!
媒體人本就慣於煽動情緒,怎麽可能被別人煽動去當槍?
所以,壓根沒人上當。
柳家小弟得不到任何回復。
於是,柳家小弟崩潰了。
他本就只是一個普通人,沒有任何媒體資源。
他能想到的聯系媒體曝光的方式,就是給那些官方微博發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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