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壁紙換過一陣,在分手期森*晚*整*理間。
至少有一年,他不想看見顏煙留下的東西,也不願處理丟棄,所以就算原先的房子不住,他也要繼續租。
後來房東要收房,也不打算賣,他隻好親自去收東西,因為不想讓別人碰。
臥室抽屜裡,段司宇發現一部舊手機,那不是他的,而是顏煙的上一個手機。
手機放在掌心,段司宇的第一想法——如果顏煙的帳號沒有登出,數據還在同步,他必須要看看顏煙的動向。
所以他充電開機,發現顏煙的帳號依舊登著,便第一時間關掉舊手機的定位與數據同步,避免被顏煙發現端倪。
照片,備忘錄,日程提醒事項,他一項項翻,厚顏無恥。
反正,羞恥這種情緒,他從未有過,今後也不會有。
出乎意料,他們的合照都在,未被刪掉。
甚至,他的照片也在。
最早前,竟有一張他在酒館表演的照片,拍攝於他們初次交流之前,這視角明顯是一張“偷拍”。
顏煙喜歡他,是一種純粹的愛情,他知道。
但他不知道的是,顏煙會這麽早就喜歡他。
無怪段司宇察覺不到。
因為那時,他並不把對顏煙的感覺稱為是愛情。
他曾覺得“愛情”太俗套,所以很長一段時間裡,他都高傲否認。
最開始,他只是瞥到對方音樂軟件的ID,想知道對方在聽什麽,回到寢室,戴上耳機探尋。
或許是古典,播放前,他這麽想,並調高了音量。
然而,第一首曲竟是潮核搖滾,主唱的嘶吼一下炸了耳,段司宇迅速摘掉耳機,耳膜被震得嗡嗡響。
腦子發懵幾秒,而後他不自覺笑了。
室友見他笑,問他看見什麽了,有這麽好笑?
他搖頭不語。
心裡想的卻是,他好像遇見了一個很有趣的人。
長著那樣一張臉,視線清冷平淡,似目空一切,耳機裡放的曲子卻如此炸裂。
他以為對方是高腳杯裡的醇釀,誰知酒裡加了一滴辣素,辣得他喉嚨發燙。
此後,空閑時候,他就會看看,這周顏煙都聽了什麽。
顏煙的歌單變化有序,持續幾周抒情搖滾,又會跳回激烈宣泄的後核,幾周內只聽相似的風格。
這讓他不禁想。
這幾周裡,對方做了什麽,心情如何,與聽的歌是否有關系?
想的次數一多,段司宇在某日忽然想,他為什麽要猜?去認識對方,直接問不就好?
於是,順著對方ID裡關聯的微博帳號,根據微博裡偶爾發的內容,他推測對方是軟院或計科的學生。
先是在本科生裡找了一圈,沒能找著人。
於是他聯系到一團委的學姐,是軟院大四的學生,他讓人幫忙留意。
學姐以為對方欠了他錢,嚴肅詢問他那人的特征。
很清冷,右側鼻翼有一顆小痣,長得像精靈一樣。
他如此形容。
學姐聽了,直翻白眼,“你是不是一見鍾情,鬼迷心竅了?”
一見鍾情?
庸俗。
所以他高傲地否認:“我不喜歡任何人。”
他給的形容太抽象,學姐自己也忙於實驗課業,從夏到冬,研一過了大半學期,才發回照片。
“你要找的人不會是他吧?”
“對,就是他。”
“救命啊!你居然真的喜歡我師哥!我難以想象!”
“我不喜歡任何人。”
學姐卻聽不進去,“你完了,他是那種超冷淡,超自律的神人,看不上你們世俗的情情愛愛,我導可喜歡他了。”
非常冷淡。
但聽搖滾。
所以,顏煙到底是什麽樣的人?
那年平安夜,學姐突發來一條消息,說把“神人”拐來了酒館,人已經在路上,成敗在此一舉,讓他好好表現。
為什麽要把他的好奇,庸俗地歸位愛情或喜歡?
他只是想認識顏煙而已。
暗光中,顏煙似要起身離開,他站上舞台,選了顏煙這幾周最常聽的歌。
至此,只要顏煙來酒館,他就會唱其歌單裡的歌曲,顧慮到其他觀眾的體驗,他挑的都是抒情搖滾。
學姐說顏煙是個神人。
可據他觀察,“神人”在刷夜時,也是會打哈欠的,但平淡得像是在呼吸,一點都不猙獰,眼角凝著的濕意清淡冰冷,似是凌晨的夜露。
“神人”還會面不改色地說“荔枝桃桃”,仿佛是酒單印錯了字,而自己說的才對。
段司宇心想,“神人”確實是個很有趣的人。
無數個夜晚,他在一旁高傲地審視,觀察顏煙是否有資格做他的朋友,盡管他根本不清楚對方的想法。
質的變化,是那次顏煙幫他修改代碼。
前一年,為換新的設備,他同時接了幾個廣告公司的配樂,從早到晚忙得焦頭爛額。
到了期末,其它課程,他熬兩夜就能拿到高分,惟有C語言,他熬了好幾夜,竟是低分飄過。
這簡直不可忍。
看到分數時,段司宇想,他要重修,他非得在第二年拿到高分不可。
直覺與靈光是他做事的驅動力。
而代碼,因為那些細致的規則,只要有一處錯,就全盤運行錯誤,這讓段司宇無比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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