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楂差點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驚詫林寐居然已經了解自己到了如斯恐怖的地步,又覺得林寐怎麽能這麽直截了當的戳穿自己。真沒品德。大學真是白上了。
“沒有。“陶楂撇撇嘴,從零食口袋裡翻出一袋餅乾撕開。
林寐膝蓋蹭了蹭陶楂的膝蓋,“我給你唱歌聽,好不好?別生氣。”
陶楂本來就沒生氣,但林寐既然說他生氣了,他還是得做做樣子。
“好……好吧。”陶楂不情不願。
夕陽的最後一抹顏色消失了,原野上帳篷上又多了數頂,風聲在耳邊呼嘯,朦朧的地平線就在遠方,形色不一的燈盞或掛或立,每一幀都像電影裡的場景。
這種地方會令人感到自身的渺小,人和這裡土地上的岩石、植物無二,都被天地包裹著。
這裡遠離喧囂紛擾,呼吸,呼吸就是唯一需要做的事情。
琴弦被撥動了,林寐試了音,隨便彈了聽不出是什麽的曲子,接著才正式開始。
男生骨節修長有力,能執筆能投籃還能彈琴,他頷首,漆黑的睫羽襯得眼皮薄白,冷淡的面容在昏黃的燈泡下奇異地出現一抹溫柔的神色。
吉他音色入耳像一首詩,溫和又含蓄,起起伏伏都撩動著人的耳膜。
陶楂一開始沒聽出來這是什麽歌,到林寐啟唇吟出歌詞時,他才恍然反應過來,是《起風了》
林寐聲音很輕,仿佛隻準備唱給陶楂一個人聽,即使周圍不少人在朝這個方向張望,他眼裡的觀眾也明顯只有陶楂一個人。
“…我曾難自拔於世界之大,也沉溺於其中夢話。不得真假,不做掙扎,不懼笑話。”
“我曾將青春翻湧成他,也曾指尖彈出盛夏。心之所動,且就隨緣去吧。逆著光行走,任風吹雨打。”
“…心之所動,就隨風去了。以愛之名,你還願意嗎。”
陶楂心跳如擂,眼前眩暈,耳朵裡不斷重複播放著林寐唱歌時的聲音。
曹嚴華在一旁如電線杆一般擎著天,他雙手插在褲兜裡,劉海被風吹得亂風。不知是因為歌曲想起了什麽,他紅著眼睛,看起來還是笑嘻嘻的,“喲,真起風了。”
耳畔有帳篷被風吹得呼呼啦啦作響的噪聲,人聲變得沸騰,在此處逗留過夜的基本都是年輕人,驟然發生的天氣變化沒有讓其中任何一人發出牢騷。
相反,有人雙手擋在嘴邊,朝天呐喊,“來啊!來啊!乾我啊!”
有女生也喊:“老娘是同性戀!我上個月和我女朋友領證啦!”
不知是從哪個方向,又傳來一聲,“我!骨癌!我想活下去!!!”
“草,兄弟加油!”
狂風大作,群山之間發出鬼哭狼嚎似的怪音,燈泡在燈架上擺蕩,一圈圈的燈光則在地面搖漾。
風變成刀子,割在每個人的臉上,但沒有人往帳篷裡鑽。
陶楂也沒有,他眼睛都被吹得眯了起來,身心卻覺得前所未有的暢快。
曹嚴華用開瓶器給林寐和陶楂一人開了一瓶啤酒,白色泡沫從瓶口滾滾湧出,曹嚴華往前走了走了,捏著酒瓶,“徐序,我草尼瑪!”
陶楂呆呆地看著,林寐在他耳邊問,“你有沒有什麽想說的?”
反正青苔山偏僻,反正異地他鄉,反正一切都迎來了結尾。
他被林寐這種人壓得喘不過來氣的青春期,他總是覺得自己太差勁的青春期,他不甘平凡的日夜,他屢次放棄又屢次爬起來的血淚……新的階段已經開始,新的戰場已經在等著陶楂去挑戰。
這一回合,輸贏任它,他要不負年華。
陶楂憋了口氣,他閉上眼睛,破釜沉舟般朝著空蕩蕩的群山喊出:“林寐,我討厭你!”
他嗓門本來就不大,風把他的喊話吹得支離破碎,但林寐卻聽清了。後者歪了下頭。
喊完,陶楂用手指撓了撓林寐的膝蓋,少年的臉不知道是被風吹紅了還是被啤酒那點酒精度給燒紅了,他清清嗓子,終於說道:
“把我討厭你留在這裡,我喜歡你隻說你一個人聽。”像是捧著什麽珍貴的小秘密般,他在林寐面前不停重複,“喜歡喜歡喜歡,我喜歡喜歡喜歡你。”
林寐喉結微動,心臟的悸動使人呼吸困難,他眼睛似乎有些紅,陶楂還沒看清,就被輕輕握著脖子吻住唇。
“再說一次。”林寐蹭著陶楂的唇,低聲催促。
勇氣在剛剛已經用光了,陶楂一個字都擠不出來。
林寐沒執著於讓他重複,他拇指按著陶楂的下唇。
“對了,”陶楂忽然想起來什麽似的,“還要把過去的我也留在這裡,那麽可憐,那麽弱小,那麽沒用。”
“不。”林寐頭一回拒絕人拒絕得不假思索,並且是拒絕之後才沉思原因。
林寐說:“好的,壞的,可憐的弱小的。只要是你,都是屬於我的。”
男生笑起來,“你不要你那樣的你,我要。”
陶楂喉嚨發澀,他覺得自己應該是個活生生的真實的人類,此刻卻產生了自己是一株植物的錯覺,不是花壇和綠化帶裡的植物,是原始叢林裡想怎麽生長就怎麽生長的植物。他扎根在最肥沃的土裡,飲著最充足的雨水和陽光。迎風不懼。
他長成參天大樹,長成瑰麗的花,哪怕長成一株柔弱的害羞草。這是隻屬於他的自由和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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