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知道,我都三歲了!”小女孩鼓著臉,氣呼呼道,“鍾二哥哥帥,你漂亮,所以你們在一起就是很般配。”
帥和漂亮是兩個偏向性不同的形容詞,前者多用來形容男性,後者更多用在女性身上,沒有性別歧視的意思,兩個都是褒義詞,只是給人的感覺上有細微的差別。
“你的意思是我不帥?”
“你漂亮啊。”
“我不要漂亮,我要帥。”
“你要帥是什麽意思?”小女孩歪著腦袋思索了幾秒,歡快道,“我明白了,鍾二哥哥帥,所以你想要鍾二哥哥親親你!”
郗時:“……”
“不許說我漂亮,要說我帥!”郗時揮了揮拳頭,恐嚇道,“不然就揍你。”
“別欺負小孩子了。”聽了全程的鍾遇宵眼底帶笑,上下打量了郗時一眼,揶揄道,“是挺漂亮的。”
……漂亮個屁!
郗時沒好氣地白了他一眼,白色太乾淨,不適合他,郗時又進了試衣間,換上了來時穿的豹紋v領襯衫,重新穿上禮服外套。
這樣就對味了。
金黑相間的複雜花色非常人可以駕馭,但衣帽間裡花襯衫幾十上百件的郗大少顯然不是常人,郗時解開了最頂上的兩顆扣子,襯衫領口開到胸口,露出小麥色的健康肌理。
一身浪蕩氣撲面而來。
“你的審美果然非常獨特。”
先是綠色頭髮,又是花襯衫,現在進階成豹紋了。
郗時抬起頭,在鏡子裡對上鍾遇宵的視線:“你懂什麽,只有帥的人才敢這麽穿。”
他對自己的顏值一貫自信。
“鍾二少的手斷了,連門都不會敲?”
語氣不怎麽好。
鍾遇宵左看看右看看,故作驚詫:“這門是開著的,我還以為你故意邀請我來看你換衣服。”
郗時一噎:“你覺得可能嗎?”
“怎麽不可能。”鍾遇宵理直氣壯,“外面都傳郗大少出手大方,你上次看過我換衣服,說不準這次想讓我看回來。”
這和出手大方有什麽關系?
書呆子連腦回路都和他們不一樣,郗時衝他揚了揚下巴,敞開的領口中拉出一截優美的弧線:“男男授受不親,萬一你看到我絕美的肉·體,對我產生了性·欲,那我豈不是很危險。”
“你說對不對,鍾二哥哥?”
他刻意惡心鍾遇宵,將那個稱呼咬得很重,像個惡劣的孩子。
殷紅的舌尖在唇面上掃了一下,鍾遇宵的視線凝住,落在那張紅潤潤的唇上。
說話那麽氣人,但看起來挺好親的。
鍾遇宵從來沒有和別人接過吻,在小女孩說到親親的時候,他的腦海中頓時浮現出了郗時討吻的畫面,如果郗時真的喊他哥哥,要他親親,他能拒絕嗎?
一路到宴會廳,鍾遇宵也沒想出答案,不過他想起他去找郗時是為了什麽:“誰把你拉進我們家群的?”
“群?”郗時翻了翻手機,這才發現自己被拉進了鍾家的群,“我怎麽知道,不是你把我拉進去的……臥槽,是你哥把我拉進去的。”
他和鍾知禮不知道是什麽時候加的好友,或許是某次宴會上,他好友太多,分兩個號都記不清。
鍾遇宵暗歎一聲,他早該想到的,鍾知禮都讓他把蘿卜雕成同心鎖了,反對最厲害的是鍾知禮,倒戈最快的也是他。
“你直接退群就行了。”
“我為什麽要退群?”郗時瞄了眼他身後,忽然拔高聲音控訴道,“我知道你不喜歡我,但我們已經領了證,就是一家人了,我對你一片真心,你卻要把我趕出你家的群……鍾遇宵,你好狠的心!”
鍾遇宵:“?”
這又唱的哪一出?
“小宵,你們在吵什麽?”
鍾母的聲音從身後傳來,鍾遇宵心道不妙,剛準備解釋,身旁的郗時就衝了過去:“伯母!你要為我做主啊!”
他好大一隻拉著鍾母的手哭訴告狀,只聽聲音,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
鍾遇宵想到了一個詞——大鳥依人。
不愧是情人遍地是的郗大少,哄起人來有一套,不一會兒工夫就把他媽哄得合不攏嘴了,倆人手挽著手,就連鍾父都被拋下了。
鍾家父子落在後面,鍾父斟酌道:“我聽你哥說了,郗時對你挺好的,他看樣子也收心了,你,你……就算不喜歡他,也別欺負他。”
鍾遇宵:“……”
他比竇娥還冤。
“我沒欺負他。”
“所以你沒讓他退群?”
鍾遇宵哽住,他是讓郗時退群,但那是有原因的。
鍾父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答案了,語重心長道:“你要是當初表示不喜歡,那這婚事不成也罷,但既然領了證,就該負起責任。”
明明是郗時先提出的假結婚,怎麽就變成他不負責任。
鍾遇宵有苦說不出。
鍾父話鋒一轉:“實在不喜歡就拖一拖,等過了這陣子再離婚,不然叫人笑話的不止是郗時。”
郗時名聲不好,要是剛結婚就離婚,外界議論的焦點肯定會集中在鍾遇宵身上,過上幾個月再分開,對外就說感情不和,影響也沒這麽大。
同性婚姻合法後,閃婚閃離的人很多,不是大事。
鍾遇宵明白他的意思,郗時當初把假結婚的期限定為一年,顯然也是打著這個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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