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很好理解:IP世界一旦打造成功,出版社便能賺到數十倍乃至更多的錢。”
“在這種情況下,出版社是絕對不可能隨便將《異相》授權給誰的。別說進行商業盈利,就算非盈利都不行,即使是慈善機構,他們也經過了認真的挑選。這麽說吧,不管你的竹馬認識誰,都不可能通過私人關系拿到授權,甚至是出版社的社長也做不了主。因為他在做出決定時,必須考慮股東等各方面的利益——萬一得到授權的人胡亂使用,破壞了商業形象,會給多少人造成損失呢?”
紀鶴時沉默了。
經紀人的長篇大論、細致分析,讓他有點兒不知道該怎麽反駁,可他仍然覺得:不會。
阿池不是魯莽的人,既然他在自己的咖啡廳利用《異相》來吸引顧客,一定有他的理由。
經紀人又道:“我想你的發小應該是無意識侵權。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做這種事是算違法侵權的。現在趁事情還沒鬧大,你告訴他一聲,讓他趕緊把東西都撤掉。他不是認識那位出版社的主編嗎?正好。萬一已經被捅到那邊了,那就看看能不能通過她,和出版社私底下協商解決這件事:比如承諾不再使用,然後賠一筆錢,別鬧到台面上來。”
紀鶴時聞言擰起了眉。
無意識侵權?
阿池會犯這樣的錯麽?
肯定不會。
退一萬步說,就算真的犯了,他認為阿池也不會認同經紀人的做法。是的,以他對阿池的了解,若是真的犯了錯,阿池的選擇也一定是坦然面對,而不是想方設法地糊弄隱瞞過去。
不說以前,單說最近——
當N大的留學生詢問阿池在做什麽時,他原本還想替阿池遮掩一下,阿池卻直接說自己回國開了一家咖啡廳。
當然,話雖如此,紀鶴時還是很想立刻打個電話詢問具體情況。
然而很不湊巧,阿池剛剛好在閉關搞創作。別說手機關機了,即使沒關機,這時候肯定也不想被這種事情打擾到。
“不用理會,我相信他。”
仔細思考了一會兒,紀鶴時最後對經紀人這麽說道。
梁悅:“……”
哥哥,誰想操這份閑心啊,林飛池又不是我的藝人。可是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對你的竹馬是什麽態度,要是真的放任不管,最後事情鬧得不可收拾,難道你會明哲保身地置之不理?鬼才信!
梁悅:“不然你打電話問問他?”
紀鶴時:“他最近忙。”
紀鶴時:“這樣吧,梁姐,你不是懷疑有人在故意搞他嗎?可是他又不混娛樂圈,別人沒事搞他幹嘛?肯定是衝著我來的,所以這件事我也有責任。就麻煩你去仔細查一查,看看到底是誰在背後搞事。”
聽到這話,梁悅無奈了。
自己都分析到那個地步了,怎麽看林飛池都是鐵板釘釘地侵權了,偏偏自家藝人就是深信他沒有侵權。
要說其他人就罷了,紀鶴時可是高考能考上A大的學霸啊,平日裡也是那麽理智冷靜的一個人。怎麽一遇到關於竹馬的事情,智商就全掉沒了呢?
梁悅還想再勸:“要不然……”
紀鶴時道:“就這樣。”
“那好吧。”
自家藝人執意如此,梁悅也沒有辦法,只能按他的話照做。
掛掉電話之後,紀鶴時一邊收拾東西,準備接下來的工作,一邊在心裡思索著。
應該就是沒有侵權的。
可萬一,萬一阿池真的因為太忙而疏忽了——又要開咖啡廳,又要經營快抖帳號,又要搞創作,當然會忙得不行,出現疏忽也是可以理解的。
到時若是需要為此付出代價……
經濟賠償倒沒什麽。
雖然他不太清楚這方面的侵權需要賠償多少,但陽光咖啡廳總共開了也沒多久,盈利金額不多,自己好歹當了一年多的頂流,肯定賠得起。
公開道歉倒是比較麻煩。
最近因為《一路向古》的緣故,阿池備受矚目,這種時候面向全網道歉……紀鶴時發現,他只要想象一下那個場面,就會變得無法忍受。
如果真要丟臉,就讓自己來吧。
等阿池一發表完公開道歉,自己就立馬跟著發一條聲明,說是自己出的主意,那些東西也都是自己買的。
有著頂流的身份,只要這麽一發聲,肯定立刻會能把全網的視線吸引過來,就不會有人再注意阿池了。
紀鶴時覺得自己的做法很合理。
因為大概率地,背後搞事的人本來就是因為他才針對阿池的。那麽承擔代價,當然也該由他來承擔。
同一時間。
周亮宇看著網絡上的輿論。
“應該已經得到消息了吧?”
“至少紀鶴時的團隊肯定得到消息了,那麽紀鶴時和林飛池肯定也得知這件事了。他們是不是在絞盡腦汁地思索應對之策呢?不過很可惜,想壓下這件事是不可能的,想私底下和解也沒有可能。”
最近,國內正好開始提倡知識版權,前段時間國家還發布了一個相關的通知。
現在林飛池風頭正盛,又與紀鶴時是竹馬。只要這件事在華國互聯網上鬧出動靜,魯什修出版社就一定能得到消息。
若是出版社那邊遲遲沒有動靜,那就說明紀鶴時私底下找他們和解了——以紀鶴時的財力、地位、人脈,說不定真做得到。那樣一來,還真就把這事兒無聲無息地遮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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