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發松松垮垮披在腦後,用一個發圈束起,偶爾有幾縷調皮的碎發跑到臉側,他隨意地挽到耳後。
他養了一大簇洋桔梗,每天兢兢業業檢查它們的狀態,然後記在他的養花手冊上。
今天洋桔梗渴了,他拎著噴壺慢慢澆水。
“別急別急,全體都有,多喝點,長高高。”突然他想到長高高對花來說並不是一個合宜的祝福語,立刻改口道:“多喝點,開花花,開大朵的。”
他平時不太愛同人嘮家常,和一些植物動物倒是絮絮叨叨個不停,也不管人家聽不聽得懂、願不願意聽。
“十年了,你們說他會不會已經結婚了?”
“他會喜歡什麽樣的人?”
“像我這樣的嗎?哈哈,這麽一說,他真是挺渣的。”
“本人上天入地僅此一個哦,所以你們能被我養就偷著樂吧。”
他自己碎碎念逗樂了自己,和十年前一樣,仍舊是個樂天派。
“沒結婚,在等宋清淮。”一道男聲從身後響起。
宋清淮一頓,灑的水多了,他像突然被人施了定身術,成了一個年久失修的機器人,每個關節都發出抗議,嘎吱嘎吱地向後轉。
他曾想過很多兩人重逢的場景,後來又想,還是不要再見了。
北城的人和事都已經成了記憶洪流裡的石頭,命運早已裹挾著他們沉入了海底,再無重見天日的機會。
沒有一個想象中是這樣的,傅識均才三十六歲,卻已經滿頭華發。
他英俊依舊,只是雙眼充滿了滄桑,乍一看到他的眼睛,會誤認為他已經是個垂暮老人。
但明明三十六歲是一個男人最有魅力的年紀。
他穿著一件起球的黑色大衣,是某年宋清淮送他的生日禮物。
傅識均曾經家纏萬貫,最後繁華褪去,他隻想找回自己的愛人。
他像無數次在夢境裡,目光一錯不錯地盯著宋清淮,生怕眨個眼他就不見了。
淮淮,他的淮淮。
“識均,你來了。”宋清淮放下噴壺。
傅識均不敢上前,一米九的個頭卻瘦削得不成樣子,大衣在他身上顯得有些寬大,衣擺無風自動,宋清淮定睛一看,是他在發抖。
“識均你不舒服嗎?別嚇我!”宋清淮扶住他,小漁村的醫療設施不過關,要是真有點什麽問題要回市裡。
傅識均張開臂膀牢牢地困住他,“我,我終於把你找回來了。”
兩千多公裡,橫跨了大半個Z國,傅識均快要死掉才來到了這裡,怕撲了個空,怕是他思念之下的癔症。
“這不是夢對嗎?你真的回來了,我真的找到你了。”
滾燙的淚珠蜿蜒落在宋清淮的後頸處,高大的男人抱著他泣不成聲。
宋清淮一怔,兩隻手按在他骨瘦嶙峋的脊背處,“嗯,你找到我了。”
“從小到大,無論我在哪,你總能找到我。”
“宋清淮,你真狠心啊。”傅識均靜靜地看著他,那雙曾經濃烈的、飽含冰霜的眼睛此刻一片虛無,好像這十年裡,已經將他的靈魂磨滅了,只剩下一個空洞獵獵作響。
原來時間真的能把一個人變得完全不認識。
宋清淮說:“你不該來的。”
春風飄浮,帶動耳鬂的發絲,宋清淮的頭髮很長了,十年裡他沒有剪過頭髮,一開始是因為在病房,陸緒風沒讓人剪,後來是他自己不想剪,他總要用一個方式見證時間的流逝。
開始的那一年,他幾乎天天都要進急救室,身體說不上好壞,只是成了個容器,他的意識扭曲到了另一個維度,認不出人,也不知晨昏。
哪怕過了這麽多年,他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活下來了。
每天見證這個小漁村的朝起暮落是他唯一想做的事,好像戰後創傷,這樣平淡如水的日子反而有種活著的真實感,至於開不開心不重要了啊。
陸緒風怕他挺不過去,在病房裝了個攝像頭,記錄下他在病房裡的那一年。
但凡是他能開口的時候,他無意識喊的都是傅識均的名字。
好奇怪,明明是他自己做出離開的決定,在生命最後關頭,惦記的仍然是這個人。
即使這樣,他也沒想過回到傅識均身邊。
就像他說的,他不會回頭。
卓鴻親自銷了他的戶口,將他的檔案改成了死亡。
從此世間再沒有宋清淮這個人。
最後他的衣冠塚還是葬在了林園,隔著幾個墳墓,和母親遙遙相望。
“你回去吧,傅識均。”宋清淮說完,轉身就走,連水壺都落下了。
傅識均霎時間直面了做了十年的噩夢場景,心臟一縮,瞬間失聲,衝上去緊緊捉住了他。
別走,別走,我求求你,不要再離開我。
“淮……”傅識均失聲了,兩條沒多少肉的手臂不斷收緊,生怕他再次消失。
宋清淮閉上眼睛,好奇怪,明明他連關於傅識均的記憶都模糊了,為什麽心還是會又澀又痛。
“傅識均,十年了,你還過不去嗎?”一開口,他才發現自己竟然在發抖,這個人的擁抱太熟悉了,刻在骨子裡的衝動竟然沒有被磨滅。
可是那又怎麽樣,總會忘記的,十年不行,二十年,三十年、總有一天會完全忘記。
沒有一份愛能地久天長,沒有人能愛一個人十年如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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