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 Jude?”
“嗯。”
江聞皓抱著琴恍了下,低聲咕噥了句:“怎麽選了這首。”
覃子朝剛想說沒關系,換一個也行。江聞皓已經調整了個姿勢坐好,舒了下氣,指尖一扣撥動了琴弦。
隨著舒緩的前奏響起,他那獨屬於少年的,帶著慵懶卻乾淨的嗓音在黃昏的宿舍裡響起: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into your heart
Then you can start to make it better
……”
他的發音很好聽,還帶著些英式的腔調,一點不像個不學無術的學渣。
斜陽染在他的身上,將他的眉眼柔化。
雖然仍是副懶洋洋的樣子,但自內而外所釋放出的更多是純淨、溫和。還帶著些,形容不出的懷念。
覃子朝一不小心,就再次深陷了。直到對方彈完了一整段,將手伸到他面前打了個響指,他才驀然回神。
“好聽。”覃子朝找了半天才找回聲音,“你是怎麽學會彈吉他的?”
“我媽教的。”
“她一定是個很有才華的人。”覃子朝由衷道,“文藝匯演就上這個吧,絕對轟動全校。”
江聞皓舔舔嘴唇,將吉他裝回了琴袋:“這首不行。”
“為什麽?”
“不想。”江聞皓淡聲說,“給你唱唱就算了。”
他沒有說,因為這首歌是他媽教他彈唱的第一首。
他還記得當時他媽摸著他的頭跟他講有關這首歌背後的故事。Jude是約翰列儂和前妻的兒子,兩人離婚後,創作人保羅為了讓Jude不再難過,於是寫下了這首歌希望他勇敢。
雖然沒有理由,但自從江聞皓的媽媽過世後,這歌便從此對他有了特殊意義。原本是不打算再當著人唱的,只是覃子朝剛剛又提起,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就給他唱了。
“那就換一首,還是周傑倫吧。”覃子朝說。接著又在心裡接了句,我也不想別人聽。
這句絕對是實話,剛聽江聞皓這麽說完,他其實還挺開心的。先前因為鄒莽原所產生的煩悶情緒也因此緩解了不少。
這首歌是隻唱給他的。
“稻香、彩虹、雙截棍也行。”
江聞皓聽後笑著罵了句傻逼:“雙截棍?你不如弄死我。”
兩人又閑聊了幾句,看著差不多時間該去上晚自習了,便起身離開了宿舍。
剛走到門口,就和從對面屋出來的鄒莽原撞了個正著。
“我聽到你剛在屋裡彈吉他。”鄒莽原垂著眼,又不見了先前在覃子朝面前的樣子,“我也喜歡披頭士,你唱的是他們1968年專輯裡的。”
“The Beatle.”
江聞皓揚了下眉,有些意外。雖然有人喜歡披頭士這麽經典的樂隊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但畢竟這是大山深處的雲高。
“你唱的真好。”鄒莽原低下頭輕聲說。
覃子朝在旁全程沉默,只是眼底的光變得冷暗。那明明是江聞皓唱給自己的,本不該讓外人聽到。更何況這人還是鄒莽原。
“你們是要去上晚自習麽?”鄒莽原看看覃子朝,問江聞皓,“我可不可以一路。”
江聞皓無所謂地點點頭,三人一起朝著教學樓走去。
這期間覃子朝順帶還去了趟圖書館,江聞皓在外頭等著也不知道他借了些什麽書。
今晚的晚自習輪到英語測驗,是江聞皓為數不多的強項之一。
在搞定除了作文這種需要寫很多字以外的題後,他側目看了眼覃子朝,發現對方仍埋頭在桌案上,一隻手放在下面夾著本書。
江聞皓皺了下眉,且不說難得見覃子朝寫題這麽慢過,那本書又是怎麽搞的?
作弊?
江聞皓用食指叩了叩桌面,覃子朝本能的將書迅速塞進櫃鬥。
江聞皓這才看到他的英語卷子早已寫好,就壓在胳膊底下。字跡漂亮卷面乾淨,妥妥又一個滿分。
而他在筆記本上記錄的也並不是什麽重點題,而是——
“約翰列儂,1940年出生於英國利物浦。1960年建立披頭士樂隊,該樂隊……”
江聞皓:“……?”
……
*
晚自習下課後,覃子朝又在宿舍的自修室裡呆到最後一個才回來。
江聞皓迷迷糊糊覺得旁邊有人爬上床,心說覃子朝這真是要考狀元的節奏。
結果第二天醒來,一身的起床氣愣是被對方上來一句話給整沒了。
“那首歌是後來才被收錄進《The Beatle》的。”
“?”
“之前和單曲《Revolution》一起發行。”
江聞皓反應了幾秒,唇角抽了下:“不是,所以你昨天奮鬥了一整晚,是搞這個?”
“嗯,就是突然想了解下搖滾樂。”
江聞皓用看外星物種似的眼神看著他,總覺得這人像是在跟哪門子的黑暗力量較暗勁。
兩人照例到操場跑完操,董娥拿到覃子朝給她的文藝匯演表後,高興地拍了拍江聞皓的後背:“就看你的了,給咱們一班爭口氣!讓別的班也知道知道咱班不是只有會學習的書呆子!”
她手勁不小,拍的江聞皓咳了聲,接著壓低煙嗓:“話說到這兒,幫我個忙行不?這次匯演學校給老師們也布置了任務,讓每個年級起碼出一個人演節目。昨兒晚上我抓鬮兒輸了,打算那天也唱首歌。你來給我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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