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不去,還真遂了高佳琪的願,曾經壓在她頭上的人已經不好意思出現了,風水輪流轉。
說不定還真要在同學會上給她搞個愛心捐款。
陶晗似乎已經想象到了高佳琪笑得一臉猖狂然後抱著小箱子去給她搞愛心捐款的樣子,並且越想越氣。
她就是落魄了,落魄到死,也勝過高佳琪那個繡花枕頭一百倍。
班群裡正好班長在統計同學會有多少人會去。
要去的話在下面回復一個“去”就好。
陶晗扯著唇角笑了笑,在正聊得熱火朝天的群裡回了一個字。
陶晗:[去。]
群裡頓時靜了下來,安靜如雞。
然後再接著,陶晗的那條消息下面,又多了一條回復。
方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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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小公寓裡傳出讀書聲。
陳簡抱著課本,在低聲地讀英文,內容是簡單的《小王子》英文繪本,配著插畫。
陶晗說這是最基礎的英文讀物,並且故事簡單溫暖,很適合他現在開始。
兩人的英文補習一直在進行著,陳簡學得很快,平常看懂雙語試卷上的英文題目早就沒問題了,現在正在跟陶晗練對話。
他一開始的發音不是很好,陶晗會一個音節一個音節地糾正,直到現在發音已經像模像樣,配上少年獨有的低沉嗓音,聽起來格外舒服。
陶晗坐在床上,伴著少年的英文聲,打開了一個小化妝包。
裡面沒幾樣東西,水粉霜,不知道什麽牌子的眉筆,睫毛膏,還有一管唇膏。
高中的時候她們班的女生平常上課都是會化妝的,國際班老師都不會管這些,陶晗上課也會化一點淡妝,筆袋裡常年放著一管唇膏,她唇色偏淺,不抹唇膏的話有時候看起來會沒起色。
她曾經有很多管唇膏,滿滿當當地擺了一個透明的亞克力櫃子,各大牌子的熱門絕版色號都有,只不過留在了別墅裡,估計被西裝男拿去當畫筆畫著玩兒了。
陶晗旋出唇膏,正紅色的膏體散發著淡淡的巧克力香味。
她看了一眼正在讀英文的陳簡。
自從跟這家夥認識之後貌似都沒怎麽打扮過,每天忙著跟他鬥智鬥勇然後賺錢,最好是某天發大財,把陶東明欠的窟窿都補上,那樣他就不用在國外東躲西藏了。
今天高中同學聯系起來,她突然覺得以前的自己仿佛跟現在離得好遠。
以前的陶晗高傲,誰也看不起。
現在每天上班時酒吧裡的服務生總愛來找她聊天。
以前的陶晗被陶東明捧在手心裡,不識愁滋味。
現在的陶晗要算這個月掙了多少花了多少,給自己買幾件新衣服。
陶晗不自覺地笑了下。
要是以前有人告訴她你將來會喜歡西省十嶺村某個黑不溜秋穿著舊西裝紅秋褲上台相親的鄉村愛因斯坦,
她一定原地自殺,分分鍾不帶猶豫的那種。
陳簡聽見陶晗的笑聲,轉過頭來:“你笑什麽?”
“別管,讀你的書去。”陶晗聳了一下鼻子,對著少年清俊的臉。
陳簡乖乖轉過身,繼續讀。
陶晗掏出小鏡子,對著鏡子塗起了唇膏。
膏體抹開,好像巧克力化在了嘴上,顏色是年輕又嬌豔的水紅色,和她瓷白的皮膚反差強烈。
陶晗抹完唇膏,對著鏡子抿了抿。
鏡子裡的女孩不施粉黛,唯有唇上的一抹紅格外顯眼,像是一幅意境幽遠的水墨畫,被有心之人點上一抹朱砂。
陶晗很開心,合上鏡子,背靠在床頭,繼續聽陳簡讀英文。
他讀的語速偏慢,男孩子嗓音低沉磁性,好聽是好聽,可是卻跟以前高中班上的政治老師有異曲同工之妙。
陶晗耷拉著眼皮,沒堅持多久就被催眠了。
第二次睡在了陳簡的屋裡。
於是等陳簡讀完的時候,一回頭,發現陶晗靠坐在她床上睡著了。
上一次好心想把她抱到床上去,結果搞了個大烏龍,差點被冠上“人渣,敗類,乘人之危”的惡名,這一回陳簡想了想,還是決定把陶晗叫醒。
起床氣大就大吧,他忍著。
陳簡放下書,輕輕走近,想要推一推陶晗讓她醒醒,卻突然發現今天的女孩好像有些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了呢?
陳簡的目光落到女孩的唇上。
唇上的一抹嫣紅格外動人,微凸的唇珠在燈光下泛著淡淡的光亮,而她皮膚又那麽白,像是一顆沾著露珠的櫻桃,擺在了瑩白的瓷器上。
陳簡動了動唇。
不知道為什麽,他突然覺得有點熱,是上次砸破了頭的後遺症還是怎麽著,腦子暈暈乎乎的,心神蕩漾。
陳簡想到了剛才《小王子》裡的那株玫瑰。
玫瑰渾身帶著尖尖的刺,陪著小王子住在612星球,是她讓小王子負氣出走,卻也是她讓小王子牽腸掛肚,最後發現她是那麽的獨一無二,愛得心悅誠服。
那株玫瑰的顏色,一定跟她唇上的一樣嬌豔。陳簡想。
他鬼使神差的低下身。
他想輕輕地親一親,親一親少女臉頰,在上次她給了他的那個吻之後,無時無刻都在想。
可是他怕陶晗不願意,於是只能忍著,然而現在看著她的睡顏,想到了上次她說的“人渣,無恥,乘人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