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
空調哥梅森今天又穿著他那獨特的70後口味穿搭來了。
涼拖+線襪+老頭毛衣……
別人都被空調哥這番穿著給震驚了之後。
但是每當這時候,喬西都會給梅森來一波花式誇誇。
也正因為喬西每天這樣的花式誇誇,梅森現在特別喜歡喬西,走哪都要帶著喬西。
比如此刻。
喬西卻說了句,“梅森,你的時尚品味不錯,在我眼裡你可以去走時尚秀。”
梅森聽完高興地拍了拍喬西的肩膀。
其他人:“……”
……
……
中午休息的時候。
喬西接到了弟弟的電話,弟弟在俱樂部門口想見自己。
這是原主的親弟弟,目前還在讀初中。
因為性格比較叛逆,所以和原主不太親近。
見到弟弟華金之後,華金先是隨便東扯西扯說了些什麽,而後,他話鋒一轉,“哥哥,你看,我的手機碎屏了,而且,這手機我也用了一年了,不如換個新的。”
之後,華金拿出了他的手機裡,展示給喬西。
果然,華金的手機頻幕上有了一條裂痕。
但也僅僅就一條而已。
喬西眼睛掃了眼那手機,“華金,這手機屏幕可以去修一下,還能用的。”
華金抿了抿嘴,“哥,你就給我錢買個新的吧,我這手機都去年的了,我想買個新的。”
喬西有些頭大,這一家人都把原主當搖錢樹了?
“華金,我並沒有那麽多錢來照顧你們每個人的生活。”
說完 ,喬西從兜裡把自己的手機也掏了出來。
“華金你看,我自己的手機也是六年前的舊型號了,而且也碎屏了。”
華金顯然有些詫異,“哥,你這手機也太老了吧,所以哥你這周的薪資是打算去給自己買個新手機?”
喬西將手機塞回口袋,“不用買,我就這樣用著挺好的,我打算再用一段時間。”
華金聽完都驚呆了,“哥,你太佛系了。”
佛系?
他不知道。
球星分很多種,有的人喜歡奢華喜歡花錢,有的人則不在乎那些東西。
喬西屬於不在乎那些東西的。
他覺得這個手機挺好的,雖然是原主留下的,但用順手了就懶得換了。
喬西回答:“我不在乎這些。”
華金見自己的哥哥都用這樣的手機,自己也不好意思開口讓哥哥給自己買新手機了。
最後他只能就這樣算了。
待華金離開後。
厄津森從喬西身後走過來。
喬西心想,這人該不會是偷聽自己和弟弟說話了吧?
厄津森走到他身邊,忽然停下步伐,側過臉對著他微微一笑,“我手機碎屏了,我知道一家店很擅長修這個,約個時間一起去嗎?”
“行啊。”
……
……
當晚。
喬西回到家裡,開始認真翻閱起了《魅魔使用手冊》。
他這幾天忙,都沒怎麽認真閱讀,但是他覺得這本手冊對自己很重要,他需要認真閱讀才行。
此時,他翻開了第99頁。
上面寫著:“作為魅魔,你將擁有多項優勢:高貴的血統,聰慧的大腦,完美的記憶力,夜鶯的歌喉……”
“研究表明,魅魔的智商是普通人的兩倍,記憶力是普通人的三倍,對音樂的辨識度是普通人的四倍……”
看到這裡,喬西愣了愣。
還有這麽多好處?
自己之前怎麽沒看到,等等,這些東西,倒是很實用啊,什麽記憶力、智商什麽的,有這種東西,自己不管做什麽,都是很有幫助的……
喬西暗自幾下,決定下去一一去試試,到底是不是像手冊上說得這麽神。
而後,他又瞄到一行字。
——“最重要的一點,魅魔天生可以蠱惑人心,只要你想,你隨時可以做到。”
喬西看到這裡,愣了愣。
真的?
但是這是什麽意思?
自己有點沒懂。
他看了眼時間,發現已經晚上7點了,他要趕去球場看宋今天的比賽了。
今天是宋所在的“紅潛”,和另一支球隊“白玫瑰”的比賽。
紅潛和白玫瑰可謂是百年來的“同城死敵”。
最出名的就是兩方的球迷,那真的是“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光是造成的群毆騷亂都已經數不勝數了。
每次這兩支隊伍比賽,那都是球迷們的“群毆夜”。
那些死忠球迷,一定會對罵,然後大打出手,每次都是警察來平息的。
英國盛產足球流-氓,所以這種事屢見不鮮。
為了生命安全,喬西在紅潛的主場外,盡量避免去人多的地方,以免自己被誤傷。
然而。
他似乎還是被“誤傷”了。
因為餓了,此時,他正蹲在一個出風口那兒,吃球場的熱狗,吃完打算進去。
卻發現在自己低頭看手機的不知不覺中,自己身邊竟然圍了兩派人。
這兩派人,一派穿著“紅潛”的球衣,一派穿著“白玫瑰”的球衣,兩方忽然就在自己的耳邊互罵了起來。
各種你fuck我,我fuck你,你碧池我,我碧池你,反正怎麽難聽怎麽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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