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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龍媽》第一百二十章 騎馬與砍殺的境界
  “乒乒乓乓”
  名為朝陽宮的大金字塔頂部花園,兩柄三指寬的雪白劍刃在半空快速交擊。
  一身重達65斤的亮銀鎧絲毫不影響巴利斯坦的敏捷的步伐,重心不變,身體前後左右來回滑動,他右手叉腰,隻用不熟練的左手與丹妮對打。
  丹妮穿著褐色熟牛皮甲,雙手握劍,幾乎用與巴利斯坦一摸一樣的步伐前移、後退、左右閃避。
  不過與巴利斯坦閑庭散步、姿態悠閑不同,她滿頭大汗,雙手大劍每次擊刺都幾乎用盡她的全部力量。
  老隊長隻格擋,並不向她進攻,丹妮卻盡量向對方的要害砍去。
  正式學劍的第一天,傳奇騎士就嚴肅告誡她:“作為一名戰士,特別是女戰士,第一條需要明白的規則便是——出劍要狠辣,面對敵人時要直擊要害。
  因為在真正的戰場上,往往刹那間便等於一生。
  我見過太多少年有為的騎士,比武大會上獲得滿堂喝彩,卻在戰場上死在力量、速度、勇氣、技巧、鎧甲等都不如自己的敵人手中,全因為他正該痛下殺手時,有了一刹那畏縮。”
  “在院子裡手持鈍劍訓練是一回事,將四尺長劍送入他人腹中,並看著對方眼中的光芒漸漸消失,卻又是另一回事。
  在你成為我這樣收發自如的戰場老手前,最好養成見敵必滅的身體記憶,心中的恐懼只會催動你按照身體本能行事這對敵人很殘忍,可總比自己憋屈死掉要好。”他鄭重教導她。
  老頭子雖視騎士榮耀為生命,卻一點兒也不迂腐,迂腐的人也活不到他這個年紀。
  完成揮劍訓練後,便是兩人對打練習,沒有武俠小說中的武術套路。
  用老騎士的話說:只需用你最熟悉、也最舒服的動作,將劍鋒送入對方要害即可,複雜的戰場形勢下,誰也無法保持訓練場上的優雅姿勢。
  然後老人畫了一張人體結構圖,教她那些地方是要害,攻擊何處會一擊斃命,何處會讓敵人失去戰鬥力卻不會死亡
  很牛掰,在這個類似中世紀的時代,人體解剖圖竟一點兒錯漏也沒有。
  老人說:學士們用人類屍體做實驗的歷史已經有幾千年,這套‘要害攻擊圖’也並非我發明的。皇家圖書館收藏不少墮落學者的研究報告,歷代禦林鐵衛觀看後,用數百年時間總結出一套最高效的殺人劍技。
  嗯,墮落學者便是偷偷用活人做實驗的學士。
  這種行為被人發現後,學城會剝奪他們的學士身份。
  丹妮可是外科醫生來著,她學的特別快,往往還能舉一反三,驚得老騎士直呼:簡直如同雷加王子在世!
  不得不說,末代公主的這個身份還是非常有用的,如果她穿越成普通人,估計一輩子也接觸不到最正統的騎士訓練法。
  與巴利斯坦相比,連喬拉·莫爾蒙也成了從鄉下出來的野騎士。
  “白騎士殺人技”分兩步走,在丹妮快速掌握要害攻擊點後,老人又開始教導她攻擊鎧甲的薄弱點。
  與莫爾蒙從熊島教頭那兒學的技巧有些不同,莫爾蒙通過對鎧甲的了解,尋找可以被劍鋒刺透的縫隙。
  當著莫爾蒙的面,老人似乎在教導丹妮,又似乎在向後輩傳承白騎士的技巧,說:“鐵甲並非不能刺穿,上一次9歲丹妮思不也憑借過人眼裡與技巧,用巨熊自己的力量捅穿它的眉心?
  而每一位禦林鐵衛皆為當代最優秀的騎士,如果沒有過人天賦,如何能稱為‘最優秀’?
  對普通人堪稱完美的鎧甲,在力量、速度、技巧超凡的白騎士眼中,很可能到處都是破綻。
  嗯,即便某些人天資不足,也能靠裝備變得超人一等。
  所以,對我們來說,尋找薄弱點的技巧與其他人不同。
  我們會結合對方鎧甲厚度、要害攻擊圖、騎士自己的力量、當時的環境等等要素,在極短時間內判斷出真正的破綻。”  白騎士尋找敵人破綻的方法無比繁雜,而且無法用語言與文字盡數描述,丹妮只能在巴利斯坦這個大高手的帶領下慢慢練級。
  “嘭——”
  又一次,丹妮的劍被磕飛,向老騎士擺擺手,示意今天就到這,她熱的滿臉通紅,雙手撐著膝蓋大口喘氣。
  白騎士彎腰撿起丹妮的劍,將兩柄訓練用的鈍劍放回武器架,笑著道:“陛下,您的武技可真進展神速。半年前連劍都無法揮動,現在已快到‘如臂使指’的境界,也許都用不了兩年,您便能成為一名合格的騎士。”
  “咕咚咕咚”接過侍女多莉亞遞過來的瓷瓶,丹妮一口氣幾乎喝下一公升帶著點點腥氣的純牛奶。
  舒服地打了個嗝,丹妮感覺自己又活了過來,半年來高強度的訓練加高能量的進補,她個頭又向上竄了一截,都快一米七了,體重也增加了15斤。
  在魁爾斯時,15歲的丹妮165的個頭,體重才75斤,稍微偏輕,現在才算正常狀態。
  如今丹妮身材高挑,四肢修長,體態勻稱,雙臂有力,下盤穩定,步伐輕盈,小腹還有四塊微微隆起的方塊肌,是個充滿勃勃生機的漂亮姑娘。
  丹妮放下瓷瓶,好奇道:“如臂使指的境界?劍術還有境界?我怎麽沒聽喬拉爵士說過。”
  巴利斯坦一邊把自己的大劍重新系在腰間搭扣上,一邊說道:“那些北方人壓根不重視劍術理論,能上戰場,能砍死敵人,他們便滿足了。
  口口相傳的白騎士劍典中,劍術大致分為四個境界,如臂使指,舉重若輕,舉輕若重,心意體合一的超凡入聖。”
  “怎麽個說法?”丹妮來了興趣。
  “如臂使指,便是手中的劍成為手臂的一部分,心之所想,劍之所及,每一個動作都精準無比。”
  丹妮點點頭,認可了他的說法。
  她現在也有那麽點意思了,很奇妙的感覺:我可以準確擊中視線看到的地方。
  就像大學時打籃球,有時候籃球剛出手便有種一定會進的感覺,然後籃球果然“唰”的一下,空心入網。
  不過那樣的感覺很少有,幾百次也難出現一次,不像現在,她幾乎時刻有種“心之所想,劍之所及”的信心。
  “我的確有你說的那種感覺,第一階段的人很多嗎?”丹妮問。
  “不多,10名正規騎士難有一人達到這樣的境界。”老頭歎口氣,語氣複雜說,“只要能舉起劍的人都可以揮劍砍擊,可個人天賦與刻苦程度限制大多數人更進一步。”
  丹妮有些小竊喜,又有些震驚:“如臂使指已經很罕見了,後面幾個境界又該如何強大?”
  “您的雜種劍有13斤重,而我的雙手大劍重達20斤,短時間內你可能‘如臂使指’,但時間一長”
  白騎士向丹妮抬抬下巴,示意她看看自己此時汗流浹背、虛弱無力的狀態。
  “揮動13斤長劍200下與揮動木棍200下的感覺肯定不一樣吧?但對在我手中,木棍與長劍能有相同的重量唔,即是舉重若輕,又舉輕若重。”
  老人將額前垂下的細碎斑白頭髮捋到一邊,道:“簡單來說,當你揮舞長劍猶如揮動木棍般輕松,便算舉重若輕,這一境界主要是增加戰鬥持久力。”
  “長劍如何能與木棍一樣輕?這不合理。”丹妮搖頭道。
  白騎士聞言露出追憶之色,歎道:“這個問題當年也有人問過。”
  “誰?”
  “詹姆·蘭尼斯特!”白騎士神色複雜,“詹姆16歲便成為禦林鐵衛,有很好的資質,劍技卻並不成熟,當時負責教導他的便是最強劍士,亞瑟·戴恩爵士。”
  “佛曉神劍?”丹妮興致勃勃問:“他怎麽回答弑君者的?”
  “他說,舉重若輕與舉輕若重其實算一個境界,關鍵處在於把握重心,並非劍的重心,也非人的重心,而是人的身體、鎧甲、手臂、利劍合為一體後的重心。

  戰鬥過程中,劍鋒在變,劍尖的方向也在變,但整體的重心幾乎維持在一點。
  重心不變,就像站著不動,幾乎沒有用力,人自然便輕松了。
  舉輕若重則相反,通過調整整體的重心,似乎重力轉化為速度?
  哎呦, 記不得了。
  總之,調整重心可以增加劍鋒處的力量,明明一柄細薄刺客劍,也能達到雙手重劍猛擊的效果。”
  說到這,老人皺起眉頭,神色間有些茫然,後面的話也不知該怎麽說下去了。
  因為他不懂,雖然已經達到舉輕若重的境界,但老騎士完全憑本能練成功的。
  “抱歉,陛下,戴恩爵士的話我不懂唉,《白騎士之書》也不在這兒。
  因為詹姆的提問,戴恩爵士覺得應該將詳細理論記錄下來,與‘白騎士殺人技’一樣,留給後人觀摩。”
  牛,牛掰!
  超級牛掰!
  丹妮算服了,維斯特洛的騎士文明6000年也沒從鐵器時代過渡到科技時代,但人家幾千年訓練出的砍人技巧,幾乎達到冷兵器時代的巔峰。
  白胡子雖說得坑坑絆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麽,但丹妮卻弄明白拂曉神劍想要表達的意思了。
  關鍵點有兩個:重心和借力!
  “不愧是拂曉神劍!”她感慨道。
  “呃,您聽懂了?”老人驚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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