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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龍媽》第一百一十章 《丹妮莉絲法典》
  丹妮頒布的《告吉斯人書》並非虛言相騙,她真心打算用贖買的方式獲得莊園內的房產與存糧。
  “咦,湯姆你看,無垢者又在貼布告,咱們過去瞧瞧,上面都寫了些什麽。”
  自由衛士紀念碑豎立起來之前,丹妮向命匠人在人民廣場外圍砌了一道矮牆,充當阿斯塔波的bbs公告牌。
  如果丹妮有什麽政令發布,除了在公告牌與街頭巷尾貼布告,還會讓無垢者提這個銅鑼,分散城市各個角落,一邊敲鑼吸引市民注意力,一邊大聲背誦丹妮的指令。
  並非隻背誦一遍,而是像複讀機一般,不停重複背誦,如果遇到市民上前詢問,他們還會對某一條政令詳細解釋。
  唔,其實九成九的無垢者也不識字,或者說,奴隸主沒教過他們識字,他們能大聲背誦還能為市民講解,全是因為前一晚學者給他們“上課”的緣故。
  丹妮指揮學者,學者將“聖意”傳達給無垢者,無垢者去大街上讓全城市民明白丹妮女王的指示。
  剛開始,丹妮還有過讓學者站在布告下當解說員的想法。
  就像古裝劇裡的劇情,每一個城門口都有通緝令,而通緝令下方一定有一個落榜老秀才得意洋洋賣弄文字。
  等老秀才一邊解說榜文,周圍不識字的群眾一邊跟著“喔,啊,呀”地附和。
  可惜那些學者自命不凡,不願意乾。
  “陛下,並非小人要違背您的意志,可國王也不會把夷都瓷器當夜壺用,善主大人購買小人時,花了足足1888個金輝幣呢!
  小人精通歷史、文學、詩歌、樂器表演等知識,25歲時還在瓦蘭提斯大圖書館獲得過高級學者的證書,可不能與街頭藝人混為一談啊!”
  當時伊桑這樣對丹妮哭訴道。
  然後丹妮問喬拉:維斯特洛爵士的贖金一般也就100金龍?
  (大概300個金輝幣)
  喬拉麵色難看地點點頭。
  “《丹妮莉絲法典上冊》,序言吾乃丹妮莉絲·坦格利安,立此法典,讓正義之光照耀大地,消滅一切罪與惡,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自由學者湯姆一字一字大聲念道。
  “原來是法典。”瘦猴雜技師失望說道。
  “傑瑞,你不懂,法典乃統治之基礎,國家之柱石,這下我就放心了。”學者湯姆大笑著說。
  “放心什麽?”瘦猴疑惑道。
  “之前我一直擔心,女王陛下在解放阿斯塔波後會帶著無垢者離開,畢竟,她要回維斯特洛複辟坦格利安王朝,那樣的話,咱們可就慘了。”
  “法典與她離不離開有什麽關系?”雜技師還是不太懂。
  自由學者搖搖頭,神情激動指著大金字塔方向,感慨道:“丹妮莉絲女王比我想象的更英明神武、勇敢無畏。
  她真的想要改變世界,也有能力改變腐朽的舊世界。
  並非我之前擔心的那樣,解放奴隸只是一時間的小女孩兒同情心發作。”
  “喂,學者先生,別在那感歎了,快點告訴我們布告上都寫了什麽。”旁邊不識字的市民急不可耐跺腳道。
  “喔,我看看”自由學者再次將目光移向布告牆,朗聲念道:“1諸神之下,世人身份有別,但皆生而自由,奴役他人為第一原罪,必受神靈與真龍的詛咒。”
  “好!說得好,我們生而自由,奴隸主該下地獄”
  “龍之母萬歲,丹妮莉絲女王萬歲!”  “米莎,米莎!”
  法典第一條念完,周圍新自由民皆大聲叫好。
  學者卻微微皺起眉頭,他發現這條法律並沒詳細說明對販賣奴隸之人的懲罰。
  諸神的詛咒如果有用,阿斯塔波還能存在六千年?
  還不如說“必受巨龍龍息一口做懲罰”來得實在。
  他卻不知,丹妮也是用心良苦。
  《法典上冊》只是告訴世人那些事能做,那些不能做,寫的相對簡略與通俗,以增加法典的流通性與被接受度。
  第一條便寫得太詳細,不識字的市民看著累,八成還記不住,同時還會忽視下方同樣重要的法典條款。
  不如將《丹妮莉絲法典上冊》變為“大家都知道”的習俗與傳統,真正判刑的時候,有《丹妮法典下冊》做詳細解說。
  嗯,將來肯定會有《丹妮莉絲法典下冊》,那是為專業人士準備的,比如法官與律師。
  唔,連文明程度最高的維斯特洛也沒有法官與律師,丹妮這次可是將這個世界的文明高度提高一大截呢!
  “2傷害無辜者性命為大罪,必受同等懲罰,其中尤以殺害幼童與嬰兒者為最;3公民的合法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國王也不能索取臣民賦稅之外的財富;4無信之人必受諸神唾棄,書面契約與有證人的口頭約定受國王與巨龍保護;5偷竊”
  前面四條都比較“劃時代”,也許各個民族都有類似傳統,卻沒有形成明確的法律文字。
  從第五條開始,《丹妮法典》的內容變得古今中外通行,當然它更契合這個時代,這個世界。
  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賦役、戶口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對了,戶口也算新鮮玩意兒。
  丹妮雖一直在說學習滿洲人的制度,還把月亮門髮型與八旗軍製搞了出來,其實通過她制定的律法可以看出,她打造的阿斯塔波“王國”,其內核更像漢家王朝——清朝也多隨明製。
  特別是從戶籍與賦役製,可以延伸出另類的郡縣製概念。
  當然,她也不會真把漢朝弄出來的。
  中國的任何朝代,無論強弱,都天生在向加強中央集權方面靠攏。
  中央集權度高的王朝注定無法長壽。
  很簡單的原因,國家權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而出現昏君、庸君的概率遠高於聖明君主。
  特別是坦格利安家族有“瘋王”基因,如果歷代坦格利安瘋王生在天朝,按照他們花樣作死的習慣,估計連50年的國祚都維系不了。
  “咚咚咚”人民廣場方向突然傳來陣陣擂鼓聲,好似悶雷落在眾人心頭。
  “女王在召喚我們。”自由學者高叫一聲,便快速向大金字塔擠過去。
  多次親身經歷告訴他,距離女王太遠,除了隨大流大聲吆喝喊“女王萬歲”,什麽都聽不到,也看不見。
  瘦猴也很精明,動作比他還快,兩人幾乎連滾帶爬地擠到距離金字塔十米的位置。
  嗯,再靠近便看不見石階上的丹妮女王了。
  “龍之母萬歲,丹妮莉絲女王萬歲!”學者湯姆第一次如此清晰看到女王,竟激動得熱淚盈眶。
  丹妮站在第二級大台階之上,距離廣場地面大概7米,她左側站著綠聖女與碎鐐爵士,右側站在白胡子、阿戈。

  “奴隸主!”瘦猴指著第三級台階驚呼。
  自由學者一愣,抬頭一看,果然在女王上方的台階站著近百身穿托卡長袍的吉斯人,有少年少女,有面戴絲巾的婦人,還有幾歲大的孩子被婦人抱在懷裡。
  “難道要審判善主子女?”自由學者剛說完,便失笑道:“如果是罪人,怎能站在女王上方?”
  “嗚——”就見女王上前一步,在一個固定在木架上的黑亮號角口吹了一聲,蒼涼低沉的聲音,讓廣場上所有人內心猛地下沉一瞬。
  忽然間,數萬人的廣場靜的只能聽到自己的喘息聲。
  “你們看過《法典》了,第二條,傷害無辜者生命為大罪,殺害幼童與嬰兒者其罪為最。
  何為無辜者?
  未經過公開公正的審判,只有神靈知道他是否有罪,但無知幼子、繈褓孩童必然無罪。
  傷害無罪之人的性命為大罪,罪不可赦!”
  自由學者一邊在內心讚歎“女王英明,女王仁慈”,一邊又疑惑:女王到底想說什麽?
  直到她猛地一指上方第三級台階上的大奴隸主族親,“他們的父兄販賣奴隸,視奴隸的生命為無物,滿手血腥,該當死罪。”
  “死罪,死罪!”下方民眾群情激憤, 大聲呐喊。
  上方的吉斯貴族第一次經歷這種來自人民群眾的“批鬥”,個個面色慘白,泫然欲泣。
  有沒有悔悟曾經罪惡的奴隸主生活,沒人知道,但他們在此刻一定深深明白一件事:他們生活的這個小世界,變了。
  眼見女王右手下壓,自由學者與其他人一樣,立即停下呼喊,瞪圓看著她繼續說。
  “一個人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也可以在此刻做出改變,但他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是的,他們多是罪惡奴隸主的後代,但他們沒得選擇,他們還年輕,他們的雙手還沒沾染鮮血。”
  “他們是無辜的,他們不該死,可現在死了好多無辜者,死在起義的自由衛士手中。”
  “哎呦,不會要卸磨殺驢吧?”自由學者猛地一驚,有了很不好的猜想。
  “什麽?”瘦猴迷迷糊糊,歎息道:“我覺得女王陛下說得很有道理呀,之前我還沒想到,經過陛下的點撥,才發現人真的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我也不想當奴隸啊!”
  自由學者木然:如果能選擇,你是不是就去投胎當罪惡的奴隸主了?
  好吧,這不是重點,女王這些話似乎在為下面的行為做鋪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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