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與君臨之間,並沒有完整的水路相連。
從高庭乘船,沿曼徳河往上到苦橋,接下來離船上岸,走連接“高庭—苦橋—君臨”的玫瑰大道。
攸倫沒法讓海怪爬上陸地。
故而,伊耿與提利昂的計劃是速戰速決,趕在攸倫的鐵艦隊完成“高庭—舊鎮—多恩—石階列島—龍石島—黑水灣—君臨城外的黑水河”航行之前,拿下君臨。
也因為海怪,多恩放棄乘船——由陽戟城海運士兵到風息堡,再到黑水灣登陸君臨的打算。
多恩派出四千人的沙馬騎兵團,星夜趕赴風息堡。
也即是說,伊耿很快就要出征君臨,而他的議政大臣,比如統帥群臣的國王之手,得在出征前確定人選。
指頭叔決定去找提利昂,因為之前他向伊耿毛遂自薦,但伊耿拒絕了他。
“坦格利安,言出如山,我答應過提利昂,讓他當國王之手。”伊耿這樣說。
但其實提利昂只是一方面,伊耿看中指頭叔的義女,看中勉強統一在指頭叔麾下的谷地騎士,可對指頭叔本人,他抱著絕對的警惕,與一百個不信任。
也許因為從小在洛恩河隱居,還由克林頓、亞夏拉這樣的正直之人教養長大,剛進入塵世間的伊耿單純衝動,沒經歷現實的毒打,但他腦子正常,不傻。
從丹妮姑姑那兒聽到那麽多對指頭叔的“猜測”,無論信不信,他都會對指頭叔保持警惕,怎可能讓他當國王之手?
事實上,新婚之夜,一番酣暢淋漓的陰陽交泰之後,伊耿就開始向妻子打指頭叔小報告了。
他告訴她,指頭叔怎麽欺騙凱特琳、背叛艾德,怎麽第一次嫁禍提利昂,挑起獅狼大戰;如何第二次嫁禍提利昂,攪亂本已被泰溫強力穩定的七國局勢........
當然,伊耿並不憨傻,他希望夫妻一體,希望妻子看清指頭叔的真面目,免得被他利用,可他也擔心珊莎覺醒了史塔克的“蠢狼之血”,故而在說的時候小心翼翼,察言觀色,由淺入深,循序漸進......
幸好,他現在遇到的,是被指頭叔大力開發過的珊莎。
換做幾年前,珊莎說不得就向指頭叔報告此事了。
就像當年,艾德打算悄悄送她與艾莉亞離開君臨,她卻乘夜,悄悄把這事兒告訴瑟曦,導致父親在與瑟曦的“權遊之菜雞互啄”中丟了性命。
就像當年,瑟曦說艾德叛國,她傻傻的信了,還寫信給羅柏,讓他趕緊來君臨投降......羅柏差點氣瘋。
所以,伊耿基本不會任命指頭叔為國王之手。
但指頭叔自己不知道。
指頭叔不蠢,也不自大,主要是沒想到遠在萬裡的龍女王會關注一個“小人物”,甚至把他分析的那麽透徹。
——從指頭叔發跡以來,瓊恩·艾林,勞勃,艾德,二鹿,老玫瑰,道郎,泰溫......那麽多英雄豪傑,無一人當他是威脅。
指頭叔以為自己依舊有迷霧光環罩身,卻不知敵人已開全圖,他無所遁形。
他被敵人的信息優勢碾壓了。
所以,聽到伊耿的推脫之言,他沒懷疑,真以為提利昂是他成為國王之手的唯一障礙。
——說實話,指頭叔並非渴望國王之手那個職位,而是“國王之手”那個職位有利於他做一些事。
比如,國王之手統帥國王麾下全部兵馬,他能從容安排“繼承人哈利”去送死。
比如,借職位之便,拿伊耿王的利益,拉攏谷地諸侯,等哈利與勞勃艾林掛掉,他正式成為谷地之王。
比如,就像當年他擔任勞勃財政大臣時,把七國海關官員全換成自己的心腹,國王之手貝裡席有把握將伊耿的小朝廷也悄然掌控在自己手中。
比如,國王之手與國王同起同住,“以瓊恩·艾林為榜樣的七國第一好義父”更容易“關愛”乖女兒珊莎......
國王之手是指頭叔做某些事的階梯,而非目的。
他找上提利昂,本雖沒十分把握能說服對方,但也覺得自己成為首相,真的對侏儒最有利。
因為,強大的蘭尼斯特才是他算計的對象,伊耿登上鐵王座後必然殘破的蘭尼斯特,反而是他保護的對象。
指頭叔的戰略就是:除自己,不允許其它勢力一家獨大,誰大就打誰,誰小就扶誰。
只有平衡,才能維持長久的混亂!
除非有一日他自個坐上鐵王座,否則,混亂將是指頭叔永恆的追求。
好不容易,指頭叔對提利昂真誠了一回,卻好心被當成驢肝肺。
“小惡魔不能留了,他對我的恨意太深,人又太聰明!”
心中做出這樣的決定,指頭叔齜牙咧嘴灌下一大碗罌粟花奶,迷迷糊糊睡去。
這一夜,他睡得很不安穩,渾渾噩噩,意識不清,晃晃悠悠,似乎不是睡在舒服的羽毛床上,而是被掛在馬上顛簸前行。
他想睜開眼,看看到底怎麽回事,眼皮卻有千斤重,心頭如蒙上一層浸過冰水的沉甸棉被,又沉重,又冰寒。
奇怪的夢魘困擾了他很久很久,似乎過去一萬年,一道朦朧的紅光靠近,驅散眼前沉重到絕望的黑暗。
茫茫然睜開眼,小指頭意識漸漸回歸。
刹那間,無盡痛楚,如海潮般將他淹沒。
全身各處竟無一處不痛。
“呃啊,奧斯威爾?”他呻吟著呼喚自己忠心的仆人。
“呼呼呼......”沒有人應答,耳邊只有激烈的風嘯與衣袂飄動的聲響,就好似他正躺在巨龍後背上高速飛行。
“我這是在哪?”寒風中的雪花落在臉上,一個激靈,指頭叔清醒過來。
“鷹巢城,月門廳?“猛然間,瞥見身邊風雪灌入的巨大窟窿,指頭叔瞬間明白了自己的位置。
他可是這座雄偉城堡的主人呢!
“你們是誰,為何能悄無聲息把我帶上鷹巢城?”指頭叔攏了攏身上的破舊腥臭的羊皮毯,眼神銳利,似乎要把煤油燈後方的人物看個清楚。
但他失敗了,那是個鬥篷人,厚厚的鬥篷遮住他大半面孔,僅留下一個死人般慘白乾枯的下巴。
下巴動了。
“親愛的...你連我...都不認識了?”
那是地獄魔怪才能發出的聲音,不辨男女老幼,如刀刃在玻璃上使勁摩擦,讓人心煩意燥,脊椎發冷。
“你是誰?掀開鬥篷讓我看看,到底是哪位好朋友在與我開玩笑。”指頭叔撐著身子,強忍身體各處的痛楚,警惕往後挪動。
“他還能動......米亞,讓他不能動。”鬥篷人按住喉嚨,聲音漸漸流暢,不再磕磕絆絆。
立即有一高大身影沉默著從黑暗中走出,那是一名年紀二十出頭的女子,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寬闊厚實的肩膀,參差不齊的雜亂黑發,深藍色的眼睛,粗糙的皮膚,不醜不美,很爺們的一個猛女。
“米亞·石東!”指頭叔驚呼出聲,“你怎麽在這?對了,凜冬來臨,鷹巢城封堡,只有你留在這看守——”
一言未了,高大女子便從身後舉起一柄鈍頭錘,奮力夯在指頭叔的膝蓋上,“哢嚓!”
“嗷嗚————”指頭叔抱著膝蓋淒厲嚎叫。
“嘭!“米亞又一錘,側擊,擊中指頭叔左臂。
如同折斷甘蔗一般,發出一聲脆響,然後指頭叔開始翻白眼,疼痛讓他幾乎失去意識。
米亞回頭望向鬥篷人。
鬥篷人輕輕點頭,米亞提著凶器退後幾步,重新沒入黑暗。
指頭叔面色蒼白如紙,額頭布滿豆大的汗珠。
他雙眼赤紅瞪著鬥篷人,嘶啞道:“你,到底是誰?是不是提利昂,他收買你們暗殺我?”
鬥篷人左右看看,似乎覺得廳內不夠亮堂,才讓對方到此時還沒認出自己,便也不答話,隻自顧自點燃牆壁石洞內的火盆。
然後,她俯下身,湊到指頭叔跟前,幾乎面貼面,拉下鬥篷。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下一瞬,指頭叔扭曲著臉,嘶聲哀嚎。
指頭叔一輩子的驚呼加起來,也沒這一次持久;一輩子的恐懼加起來,也不如這一次分量重。
石心夫人把布滿豁口的臉頰貼在指頭叔蒼白的俊臉上,低低地說:“你不是...一直想要我嗎?”
——我要的是15歲的花季處女凱特琳,不是你這個老怪物!
你毀了我的夢!
指頭叔叫著叫著,竟又恢復理智,開始了正常人的思維。
“凱特琳,你,怎麽沒死?”他努力不去避開那腐屍般的觸感,強笑著問。
“死了,死過一遍,在河裡泡了幾天,魚兒啃我的肉,螃蟹夾我的頭髮,幸而偉大的光之王憐憫, 讓我又活了過來。”
石心夫人的聲音如同從街頭老乞丐肚裡拉出來的蛔蟲,黏糊糊的、硬生生的,往指頭叔嘴巴裡鑽。
胃酸翻湧,幾欲嘔吐,嘔吐物衝入嘴巴,指頭叔又硬生生把它咽了下去。
“太好了,凱特琳,你能活著,太好了!”指頭叔喜極而泣。
泣,是真的泣。
面上在哭,心裡也在飆淚。
——連死了幾天的人都能復活,這見鬼的不真實世界(相對於學城的“真實世界”),讓我們這些靠智慧吃飯的人怎麽活啊!
指頭叔飽讀學城名著而建立起的科學世界觀,正在崩潰。
“是啊,能活著再見到你,太好了。”石心夫人歎道。
“凱特琳,你聽我說!”
手臂和膝蓋都被砸斷了,指頭叔再有城府,也不會真以為說幾句好聽的話就能糊弄過去。
“我們之間有些誤會,我會向你一一解釋。”他急忙說。
——也不知她復活人時,有沒有被拉赫洛增加些智慧,如何沒有,那只要給他開口的機會,今日之危局未必不能糊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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