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一力破十慧,亂拳打死老師傅,將釋法慶直接抓了,再搜證據有極大概率可以查獲罪證,但此法亦有不全之處。
此舉乃是孤注一擲,怕就怕在釋法慶早有準備,將一應罪證都抹除乾淨,蕭方等查不到證據,不僅此事要前功盡棄,自身還要受世人詬病,所以非到萬不得以,蕭方等不想行此下策。
蕭方等見著淨月的第一眼便知這人不是用刑就肯開口的,但既然還活著,說明她心裡還是仍有牽掛,只是他查遍淨月身世也找不出這世上還有誰與她關系密切。
其實蕭方等還有更嚴酷的法子審訊,念及她還算有良知並未主動幫助劉青,他才手下留情。
見淨月毫無反應,蕭方等揮了揮手,讓徐櫟推自己出去,出門時,吩咐守門的護衛道:“暫時不用再審訊她,找個人給她處理處理傷勢。”
淳於承德一直跟在後頭,出門後,他上前幾步走到蕭方等身側,說道:“這幾個比丘尼都不似常人,像是受過訓練,怎麽用刑都撬不開她們的嘴。”
虛塵與靜雲關押之處在庵堂後院西廂房處,徐櫟將蕭方等往西廂房推去,尚未靠近廂房,便聽屋裡傳來鞭打之聲。
這會兒應該還未到審訊的時辰,再者他昨日說過要來親自審問……蕭方等心裡好奇,讓徐櫟推自己過去看看。
“見過世子殿下。”
門口護衛依製行禮後,伸手將門推開,露出裡面的情景來。
一個皮膚白皙的女子紅果果地躺在地上,豐滿的身子上印著一條條血痕,光滑圓潤的大腿微微曲起,雙臂環抱遮住胸前峰巒。
懂行的人都能看得出她受的鞭傷並不重,下手之人應當未盡全力,但真正讓蕭方等詫異的卻是這女人遭人鞭打,卻臉旁緋紅眼神迷離竟然動了椿情。
屋裡還有另外一人,一身護衛打扮手裡握著皮鞭,個子不高臉方方的,向蕭方等行禮時眼裡的xing奮尚未散去。
“她的衣服呢?”
“刑訊時打破了衣服,不能穿屬下便讓她脫了。”
“拖出去,脫光了衣服,重打二十鞭。”
那護衛愣了半晌才醒悟說的是自己,神色一變,雙膝跪下,“屬下何錯之有,要遭此重罰,請殿下明言。”
蕭方等原本不想多說,但他的話說完半晌卻不見有人動作,淳於承德也默不作聲地躬身立於一旁。
蕭方等粗直的長眉微微一挑,冷笑一聲,語氣驀然冷冽,“我要打你,打便打了,做主子的何時需要和家奴解釋了?”
這時,淳於承德上前一步說道:“來人,將他拖出去重罰二十鞭。”複又單膝跪地說道:“卑職管教無方,請殿下責罰。”
“我記得徐伯也是會使鞭子的,勞煩徐伯了。”等徐櫟離開,蕭方等才伸手虛抬將淳於承德扶起,“淳於統領言重,手底下人多了,總有不守規矩的,豈能怪責淳於統領?”
淳於承德順勢起身,拱手道:“謝殿下不罰之恩,卑職今後定會嚴加管教。”
他帶來的這些人雖說是王府護衛,但都是父親交給他的家兵部曲[1],淳於承德也覺著那護衛並未做錯事,所以起初並不想罰,只是沒想到蕭方等態度這般強硬。
蕭方等這才轉首看向虛塵,問道:“你就是虛塵?”
“求求你殺了我吧?”她最羞於讓人知道的秘密被公之於眾,已經沒臉再活下去了。
“既然尋死,為什麽不自己死?”
虛塵先是愣住,
旋即低聲抽泣起來,她終究是怕死的,就像劉青說的,她就是個貪生怕死的賤人,否則也不會變成如今這副模樣。 “這世上其實還有比死更可怕的東西……你認識劉青,告訴我他找釋法慶是做什麽的,我給你一個痛快。”蕭方等從陳小娘那裡知道,那日夜裡就是虛塵配合劉青將她引進屋的。
“我不知道,我什麽都不知道。”
“不說也好,你雖然年齡大了點,但尚有幾分姿色,想來賣到勾欄裡,生意不會太差。”平靜的語氣說著惡毒的事。
蕭方等從不對敵人心慈手軟,他入過地獄,原本便算不得好人。
虛塵驀地抬起來看向蕭方等,臉龐上一瞬間閃過掙扎、痛苦、哀求、害怕種種神情,“求求你放過我吧,我真的什麽都不知道。”
這時屋外傳來鞭打和慘叫聲,蕭方等示意陳建推自己出去,“你還有時間,好好想想,下次再問你時,答不出來可就沒機會了……找件衣服給她穿上。”
出門,蕭方等望著院中徐櫟執鞭行罰的場景, 朝淳於承德說道:“把剩下的人都叫出來,在外邊一並問吧。”
淳於承德朝隨即大聲吩咐四周的護衛,後院住處有閑,所以那幾個和尚都被關在前院,除了五個和尚外,還有個尼姑靜雲,關押處與虛塵隔了一間廂房。
門口護衛聽見淳於承德吩咐,回身將門推開,他先是驚呼一聲,然後踏進屋去,不多時又去而複返,“啟稟殿下,那靜雲師傅死了。”
……
早課一直持續到卯時,這時辰靈邱寺內已有許多香客,釋法慶從佛殿內出來時,殿門外有個和尚已經等候多時,見他出來便主動迎上去。
一面朝來往香客頷首示意,一面不動聲色地說道:“有什麽事,先回去再說。”
等到了臨時住處,那和尚才說道:“今日一早,湘東王世子去了靜月庵。”
釋法慶不以為意地說道:“去便去了,除了淨月,其余人對咱們的事知之甚少,我手裡還握著她的把柄,她絕不敢出賣我。”
他算了算日子,喃喃自語道:“算算日子,海雲今日應當回來了。”說道這裡,他像是突然想起什麽,低聲驚呼道:“不好……立刻派人下山去接海雲。”
注[1]:部曲出現於漢末,其性質原本是豪族私兵,但發展到南北朝時有所變化,目前學界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南朝時雖有部曲的稱呼,但實際已經是國兵性質(官員離任調離時不能帶走),另一種則認為此時部曲仍有私兵性質,並未完全國兵化,本書因劇情所需,采用第二種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