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從靜月庵帶人回到地道口時,蕭方等已經不見,捆住手腳的弘一也沒了蹤影。
他猜想蕭方等已經先一步進入地道,心切之下也顧不得去管弘一,留下一人守住道口便鑽入地道。
暗道裡漆黑一片,看不清路,陳建只能摸著牆壁前進,好暗道並不複雜,隻一條直道往前。
不多時,地道深處傳來一道焦急的喊聲,聽不清說的是甚麽,只能分辨出是個女子。
毫無由來的,陳建心底一沉,隱隱覺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腳下不自覺地加快步子。
當看到地道裡的火光時,女子的呼聲已經較為清晰,陳建聽出有人呼救,連忙兩步並作一步朝燈火處走去。
陳建走到近處才看清火光是從一扇門裡發出的,轉身進去時,卻見房間裡屍體、斷臂、鮮血猶如人間地獄,而蕭方等正渾身是血地倒在一個小娘懷裡去。
“他受了傷,快不行了,求求你救救他。”許是哭的久了,她說話時嗓音沙啞而不圓潤。
小月認出他是蕭方等手下,喜道:“小姐,他是鄧公子手下,鄧公子有救了。”
陳建見蕭方等閉著眼睛滿身是血,隻當他已經死了,這時才知人還活著。他連忙走過去試探鼻息,見果真還有熱氣,便不理會陳小娘的反應,小心翼翼地抱起蕭方等往外走去。
情急之下,他已無暇詢問究竟發生了甚麽,更顧不得陳小娘二人,心裡隻盼著蕭方等不能有事。
陳勝曾言“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大致的意思是那些稱王侯拜將相的人,難道天生就是好命、貴種,天生就比我們高貴?
這句千古名言激勵著無數人反抗命運、投身於造反事業,但最終的事實卻證明,有些人就是一出生便能稱王侯拜將相,就是生來就比別人高貴。
似他這等庶民,死上千百回也抵不上湘東王世子一條命,如果蕭方等死了,陳建自己暫且不論,家人朋友卻絕難幸免,所以他比陳小娘還希望蕭方等沒事,他甚至願意拿自己的命換給他。
一出暗道口,陳建便吩咐胥吏道:“立刻去後山小院,將公子的情況稟報給二夫人。”
靜月庵已經不能再去,陳建只能從側面繞道回靈邱寺,寺裡總比庵堂安全的多。
蕭方等雖然生的瘦,但畢竟是個身長近八尺的漢子,陳建又怕扯到他的傷口,所以不得不放緩腳步……
——連續幾日早晚課下來,王府眾人早已精神疲憊,王夫人飯後稍事洗漱,便扛不住瞌睡早早睡下。
由於睡得早,所以半夜時常會醒,若是在府裡,睡不著時她會出去走走,但在寺裡卻不方便出去。
靈邱寺安排的住處,院子狹小,房間也不算大,最大的正廂房也不過勉強放下兩張床榻。
此時,床榻上,王夫人正看著窗欞下清澈的白月光,怔怔出神。她伸手給袁雅南掖好被子,想到雅南六歲就嫁入王府,便念起自家妹妹。
算算日子,已有月余沒見著二娘了,依二娘的年紀,前些年便該出嫁,只是上門提親者雖多,卻無一不被父親拒絕。
起初,王夫人以為父親只是舍不得二娘,但前次回家省親時,父親私下裡與她說過些話,父親雖未明言,但意思已經十分清楚。
她生於兵家,幼時家裡日子苦,僅有一對弟弟妹妹存活下來,一家人相依為命勉強度日,直到她嫁入王府,父親被提拔入府任職,王家的命運才徹底改變。
皎潔的月光如山澗清泉般清澈冷冽,
清冷的光輝落在屋裡氤氳成氣,朦朦朧朧的教人看不真切。恍惚中,王夫人似乎看到八年前十六歲[1]的自己…… 這時,門外響起一道呼聲:“世子殿下身受重傷,危在旦夕,請速速派人救援。”
來人氣急聲高,一聲大喊於僻靜之處驟起,立時驚醒院裡許多人。
王夫人聽的真切,驚駭之際也顧不得許多,披上外衫便開門出去。
院門處,護衛正攔住一個身份不明之人,那人見有人出來,一邊掙扎,一邊喊道:“小人乃翠屏鎮衙門之人,世子殿下身受重傷,請夫人速速派人救援。”
這時屋裡傳來一道聲音,“我哥怎麽了?”隨即便見一個發髻散亂的小娘焦急地從屋裡出來。蕭含貞原本就睡得不踏實,院子裡一有動靜就醒了,待聽清來人說話時,心尖兒都繃緊起來。
王夫人拉住蕭含貞,給她一個寬慰的眼神,才看向東廂房,問道:“世子沒在屋裡?”
守夜的丫鬟低著頭,吞吞吐吐地說道:“世子戊時離開,仍未回來。”
王夫人一聽立知不妙,拉著蕭含貞走到廂房前推門一看,屋裡果然只有蕭方諸一人。
“說,到底出了甚麽事?”她心裡意識不妙,卻仍沉得住氣。
那人隻好將自己所見到的簡要說一遍,只是事情聽起來過於離奇,王夫人一時也不能判斷是真是假,但這等事只能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此次隨行的有一整隊王府護衛,未免擾亂佛門清幽,只有七、八名護衛隨行進寺,其余人則留在翠屏鎮。王夫人一時也顧不得責罰下人,派人去救蕭方等後,便著人將山下的護衛調上山來。
等安排好,王夫人才有閑暇安慰蕭含貞,“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此人所說不見得就是真的,貞貞不必擔心。”
蕭含貞沒說話,隻輕輕“嗯”了一聲,手指下意識地捏著衣角,眼裡滿是憂切。
湘東王不喜王妃,對蕭方等與蕭含貞也多有厭棄,而在王妃心裡從來都是只有兒子。
蕭含貞沒有爹娘疼,但哥哥蕭方等卻待她極好,所以她自幼便隻與蕭方等親近。
得知哥哥獨獨忘了自己後,她傷心地哭了一夜,雖然心依舊惦念著,卻生氣地連著幾日不理睬他。
這會兒聽到蕭方等受傷,蕭含貞再也顧不得其他,隻想著只要哥哥沒事,怎樣都好。
注[1]:南北朝底層百姓婚娶年齡受稅賦政策影響極大,譬如南朝稅制曾有規定:女子不論年齡,只要出嫁便算一丁(需繳丁稅),而未出嫁者年滿二十乃為丁,於是老百姓都不敢過早結婚,相反的政策亦曾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