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祖宗,終於讓我給找到了。”一個小時後,羅格還是如願以償的找到了自己所居住的地方。
倒不是說他的記憶恢復了,其主要原因是他在找路的時候,恰好被路邊的行人給認出來了。
再根據那位行人的描述,羅格很是幸運的找到了以前所居住的小房子。
至於為什麽在大街上就被認出來了,羅格猜測也許是索菲雅口中的學術大會真的比較有名吧,所以連帶著他本人也小小的出名了一把。
羅格所住的地方離道格斯所住的地方並不算遠,也就隔著幾條街道的距離,在長達二十多分鍾的行走後,羅格在一條小巷子面前停下了腳步。
看著面前到處丟棄的垃圾,已經腐爛食物上散發的惡心氣味,羅格的眉頭不由得皺了皺,接著捂住了鼻子。
說真的,道格斯大叔所在的房間雖然比較小且雜亂,但是所處的位子可是在霍爾特市的最中心街道,屬於黃金地段,而羅格所住的地方不但離市中心遠,連帶四周的環境也出奇的差。
仔細一想倒也正常,雖說都是平民,道格斯可是在貴族的家園當管家,而他羅格呢?
除了斯特蘭大學以及學術大會上有點名聲之外,並沒有什麽工作在身。
沒有經濟來源的他,能在霍爾特市邊緣外租間房子都不錯了,跟別談什麽黃金位置。
誠然羅格的確有著連貴族都向往的名聲,可是這些名聲又不能換錢啊!
......
思索之間,羅格以及順著狹隘的小巷子朝裡面走去,一路上也碰到了些許住在附近的平民,這些人倒是很友善的對他打著招呼。
由於記憶缺失的原因,羅格記憶中並沒有這些人的存在,無奈也隻好尷尬的回應著,一路上都是如此。
在和一些鄰居的對話中,羅格倒是很容易的找到了自己所居住的房間,好在他穿的學校製服裡還有開門的鑰匙,倒也省去了費力進屋的方法。
和道格斯所住的地方不同,他所住的房間面積還是比較大的,而且屋內收拾的十分乾淨,這一切的一切讓有著輕微潔癖的他還是比較滿意的。
借著木炭燃燒的時間,燒了一些熱水,接著在屋子裡找到一些乾淨的衣服,美美的洗了一個澡後,羅格有些懶散的靠在椅子上,看著還未燃燒殆盡的火堆,羅格再次拿出了羊皮卷。
先前因為居住在道格斯家,羅格並沒有習慣在陌生的地方做一些“隱秘”的事情,而現在回到自己家中,可就不同了。
羊皮卷依舊如往常一般光華,上面還略微有些水漬,這是他在洗澡的時候試過水浸的法子,但是並沒有什麽用。
現在他想試一試火烤。
至於滴血認主什麽的,因為開始的時候已經試過,再加上畢竟怕疼的原因,這方法倒是直接被他拋在了腦後。
“各路神仙在上,請保佑我!”虔誠的雙手合十,再次睜開眼睛,羅格以及將羊皮卷放在了火堆之上。
有著明火的炙烤,羊皮卷上的水漬很快的就被烘的十分乾燥,但是依舊沒有出現半點符號。
“是不是溫度太低了?所以才沒有出現那種奇怪的符號?”望著依舊空白一片的羊皮卷,羅格心裡有些焦急不已,特別是在見到羊皮卷沒有半點動靜的時候,一咬牙,又將羊皮卷離火堆更近了一點,接著將一雙眼睛死死的放在羊皮卷上面。
在這一番動作之後,原本泛黃的羊皮卷中心慢慢的出現一點黝黑之色。
“看來這羊皮卷和我之前得到的那副羊皮卷並不相同,我那副羊皮卷需要滴血,沒想到這幅卻需要火烤。”見到羊皮卷上的景象,羅格的眼睛一動,嘴角露出一抹幅度,仿佛已經看到了自己回到自己世界的景象。
羊皮卷上的黑點在浮現之後,接下來便沒有了半點動靜,這讓心情緊張的羅格以為溫度還是太低了,接著將羊皮卷再次往火堆中靠近了些許。
羊皮卷上的黑點瞬間放大,接著一股焦糊之味飄進了羅格的鼻子。
“什麽味道?”羅格的鼻子抽了抽,循著這股焦糊味,羅格將目光看向了羊皮卷,特別是在看到羊皮卷上隱隱浮現的明火後,愣了楞。
“這好歹是羊皮所製造的,那麽容易燃燒嗎?”來不及繼續吐槽下去,羅格連忙將羊皮卷拿開火堆,用手拍打著羊皮卷,想將上面的明火撲滅掉。
可是也不知道什麽原因,無論怎麽樣用力拍打,羊皮卷上的明火依舊不急不緩的燃燒著,沒有半點熄滅的痕跡。
“大佬,別再燒了,再燒我回去的線索就斷了。”慌亂之中,羅格突然想到自己剛才洗澡時候還剩下的半盆水,當下連忙將已經燃燒至大半的羊皮卷往木盆裡一丟,期望借助木盆裡的清水,將羊皮卷上的火焰撲滅。
噗呲~
徐徐白煙冒起,在見到白煙飄起的那一刻,羅格那懸起來的心慢慢的平靜了下去。
待白煙散去後,羅格將視線轉向木盆,只是在見到木盆裡的場景後,頓時將他驚的目瞪口呆。
火遇到水,都應該熄滅,這是常識。
但此刻的木盆中卻是另一番景象,羊皮卷上本該熄滅的火焰依舊不急不緩的燃燒著,而木盆裡的清水,由於水中燃燒的火焰,竟然有種沸騰的感覺。
而且由於燃燒時間過長的緣故,羊皮卷上的一部分居然碳化,化成灰燼落在木盆盆地。
“這又是什麽靈異事件?”眼前的一幕讓羅格心生詭異,但是又不得不強行壓下心中那股詭異的感覺。
畢竟,自己能不能回家,這羊皮卷可是最重要的東西。
想到這裡,羅格心裡一狠,也股不得快要沸騰的清水,一咬牙將手個伸了進去。
燙!
很燙!
非常燙!
在手伸到水裡的那一刻,羅格感覺手都快要被煮熟了,可是回家的強烈執念並沒有讓他就此收手,反而忍著劇痛一把抓住燒的只剩下巴掌大小的羊皮卷。
而燃燒的羊皮卷溫度更高,羅格甚至感覺到自己的手掌正在被不斷燃燒的火焰炙烤著。
莫名的,羅格的腦海突然想起大吃貨帝國的一道名菜—炭烤豬蹄。
由最鮮嫩的豬蹄,經過水煮去血絲後,放在炭火上炙烤,加上蔥薑蒜,最後撒上一些孜然,那味道簡直沒的說。
不過此刻明顯不是討論吃的時候,忍住心中想要流口水的念頭,羅格猛地將手從木盆裡拿了出來。
原本白皙的手背上已經通紅,像是煮熟了一般,但是手掌中心卻沒有半點疼痛的感覺。
為此,羅格並不認為掌心沒事,他的心裡十分清楚,掌心沒有半點疼痛是因為掌心血肉上的痛覺神經已經被完全燒毀,只有剩下骨頭部分,才不會有痛覺。
手掌邊緣傳來的疼痛讓羅格差點昏厥過去,但此刻手上的疼痛對他來說反而不是很重要,對他來說,最重要的反而是手掌中心的東西。
由於失去知覺的緣故,羅格已經張不開雙手,不得已只要借著另一隻手慢慢的搬開右手的五指,濃鬱的血腥讓羅格直欲作嘔,加上由於火焰灼燒而被黏再一起的皮膚,羅格還是費了很大一番力氣,才將手指完全搬開而來。
和想象中一樣,掌心已經被燒的只剩下一個窟窿,窟窿壁上並沒有流出半分鮮血,因為血管已經被高溫給灼燒的連在了一起。
原本抓在手掌上的羊皮卷反而已經消失不見,但是手掌的骨節之上卻出現了幾道奇特的符號。
見到這符號後,羅格心裡一動,然後將骨節合在一起。
一隻奇特的眼睛符號出現在羅格的面前!
“這符號我好像在哪裡看過一樣。”渾然不顧手掌傳來的疼痛,羅格已經將注意力集中在掌骨上眼睛模樣的符號之中。
特別是在看到眼睛符號中的一個紅色小點,羅格下意識的用左手的食指按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