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所私人偵探所也如雨後春筍般的湧現出來,不過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直接起名叫“偵探所”,基本上是叫“事務調查所”。私家偵探是指政府機關以外從事民商事務調查服務的人,偵探所的服務內容主要以財產調查取證、全國信息調查、人員行蹤調查、網絡詐騙調查、婚姻調查為主。我國尚無任何法律確立私家偵探的法律地位,因此私家偵探只是行使普通公民的合法知情權,所以在我國私人偵探所的存在也不算是合法的。私家偵探無法涉足刑事偵查活動,我國法律規定只有國家機關特定工作人員,才具有刑事案件偵查權。
“楊偵探”充分利用了自己的特長,再加上他肯下功夫去鑽研法律,同時他喊了幾個自己以前的戰友過來,一幫曾經的特種部隊退伍兵,去幹這偵查普通人的活,那還不是小菜一碟。而且對於客戶隱私的保護,“楊偵探”也是做的相當到位的,而客戶對這樣的結果,自然是非常希望的。佔據了各種有利條件,讓他們是得心應手,乾的風生水起。當時在市裡也有幾家私人偵探所,但最後都鬥不過“楊偵探”,紛紛關門大吉了。
那時候,為了能夠幫助凌峰逃脫,李茂業是絞盡了腦汁。一次偶然的機會,李茂業知道了“楊偵探”這個人,也知道他的“事務調查所”,於是李茂業決定去找一下他。在聽到李茂業的請求後,“楊偵探”開始是不願意的,雖然自己以前犯過罪,坐過牢,但現在已經改過自新了,在開了這家私人偵探所後,一直遵守著最起碼的法律底線。而現在李茂業竟然想讓自己幫助凌峰躲過公安的追查,這可是實打實的“助紂為虐”,犯的是“包庇罪”,一旦事發,那可是也要坐牢的,所以一開始“楊偵探”沒有多想就拒絕了。
一看到“楊偵探”竟然拒絕了自己,李茂業可不高興了,這讓他怎麽能掛得住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