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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天王》第1章 他還在跑嗎?
  .終於又有老谷的消息。

  他還在跑,但並不是職業跑酷,而是作為一個跑酷教練,陪著一些荷爾蒙爆棚的小屁孩一起玩,身上綁著各種護具。

  很久沒有看見他了,是一個朋友發給秦予的照片,照片裡的老谷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依舊擋不住凸出的啤酒肚,連同臉上左眼眼角的疤痕一起,被歲月逐漸磨平了痕跡。

  秦予從照片右下角的水印找到了老谷的微博,ID是凡人凡事,頗有老谷當年的氣質,但秦予無論如何都沒有翻到很久以前那張照片。

  那是一個六人小隊,身上穿著登山服,右邊胸口處貼著一面小的國旗,背景是大雪覆蓋的麥金利峰。

  鏡頭裡的六個人無一例外地比著屬於那個年代的剪刀手,臉上笑容燦爛,咧著嘴,呲著牙,活像六隻二傻子。

  其中非要把小國旗貼在左邊,說那裡就是心臟的位置,那樣他能夠很清晰地感覺國旗的溫度,就是老谷。

  只可惜從麥金利峰上下來之後,老谷這廝就被送到了醫院,診斷說是心臟病,以後可能不會被允許再做太過劇烈的運動。

  本以為對於這個喜歡全世界吹噓挑戰戰績的家夥來說,這是一場巨大的打擊。

  但實際上,另外一個消息好像對他打擊更大。

  在醫院檢查的時候,生平第一次進醫院的老谷才知道,原來他是右位心。

  一種很稀少的病例。

  在醫院裡,他嘀咕著‘合著當初老子拚命貼國旗貼錯位置了?怪不得國旗沒保佑老子’,眾人笑做一團。

  快要出院的那天晚上,大家帶著老谷悄悄出去吃燒烤喝啤酒,結果送他回去的時候,剛好看見他的爹媽站在病房外,滿臉擔憂,那時,從山道上滾下來都沒帶聲吭的漢子,眼眶卻是紅了一圈又一圈。

  記憶裡,那時六個人最後一次聚會了。

  今年的麥金利峰依舊被大雪覆蓋著,從阿拉斯加州中部的酒館裡,能夠很輕易地看見這座美國最高峰,也是北美最高峰。

  “一個人?”

  聲音從秦予的身邊傳來,有些沙啞,帶著戲謔,卻是不可多得純正中文,帶著點川味的中文。

  “老韓?還以為你不來了呢!沒想到啊,沒想到,咱多久沒見著了?四年?五年還是?”秦予的臉上露出了驚訝的笑容,老友的重聚這般,出於意料的驚喜,卻給人情理之中的熟悉感覺。

  “五年了吧?當初回去了之後爸媽就不任著我的性子到處亂玩了,後來你們幾個人有人換了號,有人也不玩了,養家糊口,聯系得少了,能想到的,也就是這裡了。”韓當唏噓了一下,抿了一口酒,眼神懷戀地看著遠處麥金利峰的黑影,也不知道當初他們在那裡插下的旗幟,如今是否還在飄揚。

  “怎麽?今兒怎麽想起過來找我了?莫非又想重溫一下舊夢?”秦予調笑道,目光瞥向了韓當的手指。

  想來也是,並不是特別出乎意料。

  常年待在辦公室的手指早已不再如當年那般有力,右手食指和中指第二節處,有一塊淡黃色的煙熏斑,常年煙不離手的人都會有,掛在手腕上的金表帶著所有中年男人特有的油膩,以及……左手無名指的婚戒。

  他的聲音戛然而止,露出了驚喜的臉色。

  “喂喂喂,你小子,別告訴我,你也去禍害人家好姑娘了?都結婚了也不喊我去喝喝喜酒?不仗義啊!”猜到了原因的秦予捶了韓當胸膛一下,

笑著說,“那今天這酒,你鐵定得請。”  “什麽小姑娘不小姑娘,哥都快三十的人了,總得解決一下個人問題吧?可別說不請你喝喜酒這話,鬼知道當時候你在那個山溝裡還是在那個海域裡玩刺激?你小子啊,找你比爬珠穆朗瑪峰還難。”韓當臉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看來夫妻關系不錯。

  看著自己曾經的好友也逐漸找到了自己的歸宿,連同秦予仿佛都能夠感受到那股幸福。

  他一口飲盡杯裡的酒,咧著嘴開始笑話起韓當,“當時我確實是不在那邊,但是六子他們呢?老谷不也在國內嗎?還有王耀,喜子,小胡子,當初喜子可是非要當你的伴郎來著,怎麽?他們去了沒?”

  韓當臉上的笑容僵住了。

  “你……”他遲疑了一下,“多久沒回國內了?”

  “國內沒什麽家人,沒法兒回了……”秦予感覺到一絲不妙。

  “老谷回去了在一家跑酷公司當教練,當時他不是很喜歡和你一起跑酷嗎?又玩跑酷又做直播,倒是做的有聲有色的,聽說有很多粉絲,但後來心臟病犯了,花了不少錢才撿回來一條命,再後來就只能在家給那些初級的小子教一教理論的知識,當初我結婚的時候他正好在醫院,我哪裡好意思去找他,偷偷去給了點錢就回來了。”韓當的臉上,露出了苦笑。

  “這樣啊……”秦予看著手上的酒杯,心中五味雜陳,“那胡子,王耀呢?他們怎麽樣了?”

  “胡子回去做生意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哪裡是那塊料,虧得比賺的還多,還好家裡給力,讓他娶了個有錢的老婆,一天三包煙,整天無所事事,在家打掃衛生帶帶娃,還不時被老婆嫌棄,至於王耀?你也知道的,當初國家隊的短跑健將,回去就到大學當體育老師去了,混得不錯,當初結婚時就這小子喝得最多,還有喜子……”

  說道此處,韓當不由得歎了一口氣,“喜子他媽生病了要做手術,他當時又失業了,後來不是看老谷做直播火了嘛,他也想試試,結果剛籌齊手術費,他玩跑酷的時候從頂樓上摔下來,沒了。”

  沒了……

  就這樣沒了。

  秦予甚至一時沒有緩過勁來。

  可當他緩過勁來的時候,他才突然發現,原來,只剩下他一個人了。

  那些兄弟,那些戰友,要麽離開,要麽開始新的生活。

  只有他一個人,每年都會守著夏季的麥金利峰,用一杯威士忌入眠。

  喉嚨癢癢的,鼻腔酸酸的,眼眶也是酸酸的。

  他舉起手裡的酒,醞釀了很久,也沒有說出話來。

  最後,他終於舉起了手裡的酒杯,“敬喜子,敬麥金利峰。”

  “敬喜子,敬麥金利峰。”

  那天晚上,他和韓當隻喝了三杯酒。

  韓當是來陪家裡人旅遊的,等下還要開車,不能喝多。

  而秦予?

  二十七歲,未婚,有朋友,但也算是沒了,沒妻子,沒兒子,沒父母。

  直到二十七歲,他好像一直都在流浪,輾轉於這個山脈,那個海域,居無定所,無萍無蹤。

  他還有三個月就要滿二十八歲,這把年紀了,他並不是不想結婚,只是,他並不確定自己能否忍受常年困在一個狹小的房間裡,每天都重複著沒什麽變化的事情。

  對於未來和婚姻,他都抱有一股莫名的恐懼。

  那晚,韓當走後,他喝了很多酒。

  記憶的最後,是兩道狹長刺眼的燈柱,以及鳴笛聲,和一道劇烈的轟鳴聲。

  依舊是刺眼的光柱,依舊是刺耳的鳴笛聲,以及一聲轟鳴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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