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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異聞》深夜異聞【42】第6章 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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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在祝君富的直覺中,已經感覺到張孝海的不對勁。

 不過關鍵就在這個簽名上。

 他又看了看人口調查文件裡,張孝海的簽名,這個筆跡是不對的。

 難道?

 祝君富抬起頭,他發現在門上貼著的春聯,春聯的字……卻和簽名又不太同。

 春聯的字,反而和陳良家找到的紙條上的字,有幾分相似!

 祝君富回憶剛才的片段,他是左手提著垃圾,左手開門,拿戶口也是左手!

 祝君富想明白了,這個張孝海應該是左右手都可以寫字。

 如果和他推斷的一樣,那麽張孝海做的每一件事,真的可以稱得上細思縝密。

 他取出手機,在遠處將春聯上的字拍照。

 而他並不知道,這一幕被躲在窗子後,暗中觀察的張孝海發現了。

 張孝海的拳頭輕輕攥著,在思考著下一步的計劃。

 ……

 在比對過春聯上的字跡後確認,張孝海就是給陳良寫字條的人。

 於是鮑余和祝君富推論——張孝海買通陳良,陳良製造了客車爆炸。

 而後,陳良去找張孝海要錢的時候,被張孝海殺了,拋屍水庫滅口。

 至於製造爆炸的動機,是由於張孝海和余順發夫婦之間的矛盾——

 即張孝海的女兒張一冉,因愛生恨,殺死了余順發的兒子余祥慶,之後被捕判處死刑。

 所以張孝海對於余順發夫婦懷恨在心。

 “懷恨在心?”

 祝君富不解,“這個理由應當談不上吧,張孝海是一個讀書人,而且整件事是張一冉殺人在先,被公安部門執法死刑。”

 “張孝海的女兒把人家兒子殺了,有錯有據,這個說懷恨在心,會不會牽強了點?

 “張一冉的案件,當年是別的部門查的,也發生很久了,不過我看見在公安的系統資料裡,顯示了一條很奇怪的信息。”

 “奇怪的信息?”

 “對。案件應該是發生在2014年的時候,也就是6年前,但是,張一冉被判處死刑,卻是在2017年。一個案件的審查,到執行死刑很少用這麽長的時間。”

 鮑余說,“這其中一定存在什麽蹊蹺。”

 到目前為止,他們將張孝海列為重點嫌疑人。

 不過因為手上掌握的證據,只有一份簽名而已,這個只能說明張孝海約過陳良去水庫,不能證實其他事情。

 “其實,張孝海如果只是想殺余順發夫婦,這個完全可以單獨進行,對客車進行爆炸傷及無辜,這一舉動已經是有報復社會的意識傾向了。”

 “張孝海是一個讀書人,理智的人。如果這個案子真的是他做的,那說明他的心裡,對整個社會都是仇恨的。”

 “而要弄清楚整件事情,我們必須更了解他女兒的那個案件。”

 “我這就拜托其他部門的同事去查。”鮑余拿起電話。

 “余順發夫婦是不是還有一個女兒余燕?”

 “對!如果張孝海有報復余順發一家人的動機,那麽現在這個余燕,應該就有危險!”

 鮑余通知其他同事,對張孝海進行跟蹤。

 他看了下牆上的時鍾,現在是晚上七點。

 ……

 晚上七點,靈月桂正在排練,突然接到了張孝海的電話。

 “張老師?”對於這個電話靈月桂感覺有些奇怪。

 “月桂啊,我想問下,你可以幫我買到一些顱痛定(治療頭痛的藥)嗎?我在村裡,最近的藥店要走上一個小時,我的頭有點痛。”

 “應該可以,我這附近就有藥店,張老師,我買了送過去給你吧。”

 “那就拜托了。”

 “沒事,你等我,我很快!”

 掛了電話之後,靈月桂就去了藥店。

 畢竟這是她的初中老師,她當初還在張孝海家補習了一個月,跟師母和張一冉都有交集。

 現在師母和女兒通通離去,就剩老師一個人,這點事兒,靈月桂肯定會幫。

 買過藥後,由於是下班高峰,路上攔不到車,靈月桂看了看表,很著急。

 此時一輛紅色的跑車,停在她的面前,車窗搖下,是李圓圓,問道:“去哪?我送你?”

 沒時間了,靈月桂說道:“好!帶我去一趟荊溪。”

 晚上十點。

 一輛“紅色跑車”開到張孝海家門前不遠處。

 而後張孝海從車裡“獨自”走了出來,回到家開門進屋。

 他家的外頭停著另一輛車,車上有一個便衣警察,拿著對講機呼叫:“報告!張孝海出現,目標出現。”

 而後張孝海家的燈亮了一下,門又開了,張孝海背著一個黑色的包,急匆匆地出門了。

 這次他沒有開那輛紅色跑車,而是走路,這條去目的地的路,大概要走三十分鍾。

 他一路走著,一路緊緊抓著書包的背帶。

 書包裡有一個定時炸彈,他打算帶著這個炸彈去余燕家。

 余燕剛剛生了一個兒子,還和老公婆婆住在一起,這個炸彈威力很大,應該可以把他們一家都炸死。

 究竟是因為什麽,讓他有了如此的恨?

 因為這一家人,怎麽都不肯放過他的女兒張一冉。

 案件要從2014年說起。

 張一冉在殺死了余祥慶後,整個人崩潰了。

 她很害怕,很後悔,在看守所裡,等待法庭宣判的日子裡,她哭著抓著張孝海的手。

 “爸爸!爸爸,你說,我為什麽會變成這樣?我好難過,我好後悔,我想活著。”

 張孝海不能讓女兒有事。

 他把房子賣了,用了幾乎所有積蓄,請了最好的律師,而後抓住案件的幾個矛盾點,讓張一冉給了“假口供”。

 也不能稱之為假口供,就是有些地方說得模糊且不清楚,並且強調她在作案時,可能吃了什麽藥,有點不清醒。

 而後張一冉在庭上表示非常的後悔,聲淚俱下。

 一審判決:張一冉死刑,緩刑兩年執行。

 這也就意味著是無期徒刑,張一冉保住了一條命。

 原本事情到這裡,就應該結束了。

 然而余順發一家人不甘心。

 他們的兒子死了,慘死的,被拋屍湖中還被挖了眼睛,這樣殘忍的行徑,怎麽可能只是無期徒刑!

 他們不服,抗議上訴!

 不能上訴!不能冒險,張孝海賭不起。

 他跑去求了余順發一家,給他們跪下了。

 張孝海說:“我求求你們,放我女兒一條生路可以不可以,別上訴好嗎?”

 余燕也在場,一邊哭一邊指著張孝海罵:“我跟你講, 這事情絕對沒完!我的弟弟死了,張一冉必須也要死,一命償一命。”

 余順發一家人用了各種方法,他們也把錢砸了,請了最好的律師,找了新聞報社的記者,並且在社會上持續高度曝光這件事。

 這件事太有話題性了,引發全城熱議。

 有人說張一冉挺可憐的,一個小姑娘家一定是受了什麽剌激。

 也有人說張一冉真殘忍,這麽殘忍的人就該死。

 法庭最終開庭,重新審理這個案件,經過兩年多的審理,最終的終審結果改為:死刑,立刻執行。

 從女兒被執行死刑的那一天起,張孝海對整個社會就絕望了。

 一年之後,他的老婆因病去世,從此他在這個世界,活成了唯一的孤獨。

 而真正讓他產生報復的想法,就是在聽說余燕生了小孩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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