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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異聞》深夜異聞【39】第15章 2張畫
第一張。

 洛麗和葉曼笙一起散步。

 洛麗和葉曼笙保持一個安全距離,同時她的頭往葉曼笙的反方向撇,腳也是反方向。

 這是一個人,反感另一個人的表現,一種排斥想離開的本能反應,洛麗應該不喜歡,甚至討厭葉曼笙。

 第二張。

 是在一個公開課堂上,洛麗用手輕撫著前胸,解開第一個扣子。

 腳朝前,眼睛看著講台,她的這個舉動,是在勾引著講台上的那個人。

 這張畫小男孩畫的最久,他真的是一個天才少年。

 這張畫中出現了十三個人物,每個人物的神態都惟妙惟肖,打瞌睡的,看著窗外發呆的,包括那節課上站在講台上的人——這個人是吳皓文。

 “吳皓文?”

 四人幾乎是異口同聲,他們趕快又去把小男孩搖醒,指了指畫,“這個老師是吳皓文嗎?”

 “是啊。”小男孩睡的迷迷糊糊。

 “他不是校助嗎?怎麽會來上課?”

 “那天好像是來和我們講,要去外面看畫展的事情。好困啊,我要睡覺。”

 王綺夢看著這張畫。

 她從洛麗的神情上判斷,洛麗喜歡的人很有可能是吳皓文。

 “也就是說,吳皓文很有可能就是洛麗的男朋友,他讓洛麗懷孕了,他隱瞞了這件事,並且對我們說他和洛麗不熟,他在說謊!”靈月桂說。

 “可這也只是猜測,我們沒有實際證明。”

 “可以做做DNA測試。”

 “我們怎麽取得吳皓文的DNA,這事暫時沒有確鑿證據,萬一打草驚蛇,他知道我們拿了他DNA就跑了都有可能。”

 “我幫你吧。”

 王綺夢對鮑余說,“雖然我不認識洛麗,可我想知道,究竟是誰,會對一個只有十五歲的女孩下此毒手。”

 第二日,王綺夢偷偷將一把牙刷遞給了鮑余,這把牙刷就是吳皓文使用過的。

 而後又過了三日,法醫那邊傳來一份報告——

 證實洛麗肚子裡胎兒提取到的微量DNA,與吳皓文DNA親子鑒定結果符合。

 這也就證實了,洛麗與吳皓文在一年前交往。

 ……

 吳皓文被請來警局的時候,終於承認了他與洛麗的關系。

 “由於工作的原因,我經常需要出席一些國內外的畫展,而葉曼笙非常寵著洛麗,基本上一些知名的畫展,她都會讓我帶著洛麗去看看。”

 “有一次,我們在巴黎,看過畫展和歌劇後去了一間酒吧,洛麗說想喝酒,那是她第一次喝酒,那天我們喝得很醉,於是睡在了一起。”

 “我知道這種關系是錯誤的,可是每當我看到洛麗,她主動撲上來,我……我真的抵擋不住。”

 他停止了這段描述,繼續說下去,“後來,我們就借著去參加畫展或者外出的機會,發生了一次又一次。直到一年前的某天,她和我說她懷孕了,兩個月。”

 “她想離開這裡,要我陪著她一起。我當時就慌了,我……我沒有這個準備。”

 “所以你就殺了她?”靈月桂顯得很激動,這簡直就是個渣男!

 “我沒有!”

 吳皓文爭辯,“那天她被學院除名。我送洛麗下山的時候,和她坦白,說我暫時不想離開逸美畫院,也和她說了,我們的關系是錯誤的,提出分手。”

 靈月桂真的忍不住了,就是那種氣到想打人的感覺。

 “洛麗……”吳皓文壓低聲音,“她哭了,也很絕望,她下了車,在半山上,她說,她再也不要見到我。”

 “然後呢?!”

 “然後我就回到畫院,我以為她會打電話或者糾纏我,我的腦袋很亂,整整一周都是提心吊膽的,可是,什麽事都沒有發生,我以為她真的走了,我保證,在那之後我都沒見過她。”

 這就是吳皓文的口供。

 回到辦公室後,祝君和鮑余討論了一陣。

 “我覺得他是凶手,因為洛麗不同意分手,他又害怕這事暴露,一個二十七歲的渣男,讓一個十五歲的天才少女懷孕,所以殺了洛麗。”

 “也不一定,洛麗是被學校開除的,同時又毫無背景,以之前我們得來洛麗的性格特征,不像是會鬧事的樣子,所以她應該並不會糾纏吳皓文。”

 “而吳皓文也是個聰明人,就算分手不成,他應該也能想出別的方法,不會這麽突然殺人。”

 “你們兩個有完沒完,肯定是這個人渣殺了洛麗,趕緊抓去槍斃了他。”靈月桂坐著整個人都快氣炸了。

 “可是我們沒有證據。”

 這就是這個案件最難的地方。

 吳皓文雖然承認了他與洛麗的關系,不過這和殺洛麗是兩碼事。

 案發於一年前,根本無法讓吳皓文提供什麽不在場證據。

 也根本不能精確知道,洛麗究竟是哪天死的。

 而法醫在洛麗屍體的檢驗所得更是甚少,從以上信息,完全無法構成起訴吳皓文的條件。

 於是他們扣押了吳皓文的證件,同時以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系的罪名起訴他。

 可這一條控罪,如果被證明是兩情相悅,加上洛麗已年滿十四周歲,請一個好一點的律師,大概率會被輕判。

 之後,他們將吳皓文釋放。

 案件的調查朝著一張更大的網散開,進展緩慢。

 鮑余最近工作的時候,會突然的唱首歌,在路上走著走著尬一小段舞。

 他與王綺夢墜入愛河,戀愛是令人愉悅的事情。

 一天王琦夢邀鮑余去了宿舍,王綺夢住在逸美畫院內。

 她穿著圍裙,說要給鮑余做牛排。

 結果,牛排烤得硬邦邦的,他們只能吃麵包和喝了點紅酒。

 飯後,王綺夢坐在飄窗前,點了一支煙,看著外頭的夜色,以及“對面宿舍”內亮著的燈。

 “你有想過搬出去住嗎?”鮑余問。

 “我習慣了流浪,一個又一個城市,一兩年的總會換一個地方,換一份工作,我不知道什麽是家。”

 她在玻璃上呵了口霧氣,“我離過婚,其實前夫對我不賴,什麽都遷就我,可是我就是很難和他生活下去。”

 “我總是會回憶從前,想起十一歲父母發生車禍離世,想起十五歲很愛的音樂人,他拋棄了我,他們都拋棄了我……我就會覺得,全世界、所有人都會拋棄我。”

 她突然淚流滿面。

 王綺夢雖然是個心理輔導員,可她自身應該患有輕度的抑鬱症,這很矛盾,也很殘忍。

 而後王綺夢開始將衣服除去。

 在昏黃的燈光下,窗外月光下,她那白皙不算豐盈的身體,和在她肚臍下一道向上的“約十厘米的淺淺的疤”。

 她爬上鮑余的身,伸手解開他的皮帶扣子,於他的耳畔說道,“我現在想做那事。”

 他們有了第一次的歡愉。

 大約凌晨兩點,鮑余摟著王綺夢,眼皮完全抬不起來,沉沉地睡下去。

 不知過去了多久,一聲慘叫劃破山中的逸美畫院。

 “死人啦!死人啦!”

 鮑余睜開眼,王琦夢還在他的懷中,身上還有溫暖的汗。

 他轉頭看了一下牆上的時鍾,早晨六點。

 死者是吳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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